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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复旦教通字〔2015〕84号关于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成绩记载事宜的说明(2015年9月修订)一、“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简称FET)”成绩记载的说明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从2015年起,FET每年12月举行一次,成绩按浮动记分制,以2个学分计算绩点(该学分不计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范围)。因FET计算绩点的学分量的变化,现就FET成绩的记载补充说明如下:1、自2015年12月起,参加FET测试并获得相应成绩的学生,如确认本次成绩为本人的水平测试最后成绩的,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2学分计算绩点,并作为其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其中,FET成绩为A的同学,其成绩直接由教务处导入URP系统。FET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就不能再参加此后的FET并获得成绩。2、在2015年以前参加FET测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但尚未确认成绩的同学,如不再参加FET测试,可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4学分计算绩点;如学生参加2015年及以后的FET测试,则以新取得的成绩按2学分予以记录并计算绩点。二、“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简称FCT)”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除技术科学试验班、软件学院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在读期间均须参加并通过FCT测试。因《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关于FCT的规定与以往有一定差异,现就今后FCT成绩的记载补充说明如下:1、自2015年起,2015级及以后各级学生只能参加每年新生入学周及第二学期4月举行的FCT测试,成绩按P(通过)、NP(不通过)记载。学生FCT成绩为P的记为2个学分(该学分不计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范围),由学校按照学生考试时间所在学期直接导入URP系统(学生无需自己确认),学生不得再参加此后的FCT测试;学生FCT成绩为NP的,在读期间可多次参加测试,直至通过。2、2014级(含2014级)以前的学生,只能参加每年12月份举行的FCT测试。获得相应FCT成绩的学生,如确认本次成绩为本人的水平测试最后成绩的,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2学分计算绩点,并作为其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其中,FCT成绩为A的同学,其成绩直接由教务处导入URP系统。FCT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就不能再参加此后的FCT测试。三、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成绩确认时间窗口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成绩确认的时间定在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日期和时间届时请参看教务处主页上的通知。四、复旦大学水平测试补测试事宜至毕业学期前仍未通过水平测试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报名参加水平测试补测试(2015级之后的FCT不安排补测试)。补测试相关安排如下:1、补测试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补测试合格的成绩一律按“D-”记载。3、补测试不收取考试费用。4、关于补测试的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届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本件主动公开)教务处2015年9月
本文标题:关于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改版及成绩记载事宜的说明(2015年9月修订)(教通[201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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