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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加快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一个迫切问题,在深层次,这已成为关系整个党和国家社会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政党建设、政权建设、民主建设、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重大课题,也是一个关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增强社会主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重大课题。如何推进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已经成为我党在新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不能回避的现实挑战和必须成功解决的重大课题。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加快改革步伐,不加大改革力度,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病就得不到及时根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很难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国家和社会其它方面的改革发展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保证,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发展就难以较好地实现,国家政权就不会有更好的巩固和完善,国家政治竞争力就得不到更大增强。从国家政治体制的整体组成来看,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监督体制等各个具体方面,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同时其自身改革也对加快政治体制的总体改革提出了要求。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国民素质不断普遍提高,而现行政治体制的一些弊端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强烈的愿望。总之,无论从国内和国外,还是从近期和远期的各种因素来看,都对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就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进行了学习和探索,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这种崭新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对保障和促进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巩固国家政权,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我们在探索过程中也经历了挫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到粉碎四人帮,特别是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邓小平同志就加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指导意见;党的十三大对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第三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多次要求加强新形势下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纲领,提出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提出了三个代表等一系列重要思想;第四代领导集体更是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也提出了一些深刻的思想和果断的措施。这些对加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建设,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当前,我党确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原则都已初步确立,非常正确;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和弊病开始得到了有效遏制。不足之处是改革的总体思路还不够具体、深入和明确,缺乏系统而周密的总体设计;改革的步伐和力度还不够大,建国后仅政府机构改革就经历了几次反复;各项具体改革之间还不够有序协同;有些亟须进行的改革尚没有破题或刚刚开始破题;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有些是在改革开放和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而且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新出现的问题交织在一起,渗透到、反映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中来,渗透到、反映到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中来,其危害极为广泛,有的还比较严重。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在某些方面更具有复杂性和渗透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谨慎、稳妥,但是决不能因此而裹足不前,也决不能局限于当前既有的思路和方法。我们必须针对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病和问题及其危害,果敢、积极、稳妥地推进重大的而不是细枝末节的改革。二、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病和问题一个时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表现出越来越深切的关注,其中最不满意的有权力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社会治安混乱、黑社会势力和走私猖獗、假冒伪劣产品和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社会分配不公、公民权益保障不力、社会道德风气败坏等问题。这些问题,危害严重,民愤极大。其中一些问题的产生、存在和蔓延,既与改革开放和新旧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某些漏洞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也与现行政治体制中的一些弊病和缺点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这些问题和弊病的存在,损害着党、政府和国家的形象,损害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完善,损害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损害着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损害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损害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和弊病的积累、沉淀和演化,越来越成为制约和阻碍国家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和不稳定因素。遏制和根除这些问题和弊病,是我党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使命。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一些弊病和问题,其表现主要有:1.民主集中制不够完善,从总体上看,是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也不够,权力过于集中与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都有存在,民主集中制无论是在具体制度与机制的建设上,还是在已有制度和机制的落实上,都还有较大差距,而且这种状况在不同的权力层次、权力部门及权力体制、权力机制中,进一步呈现出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性。2.地方各级权力组织体系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各社会团体的权力关系不够科学合理。当前处于事实弱势的权力主体(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等),在维护自身法律地位、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对其它权力主体实施监督制约、反制其它权力主体对其非法干预等方面,还缺乏制度、法律和实践上的有力保障;其权利能力虽有法律和制度上的原则规定,但其行为能力相对较弱,体现了其自身能力建设和法治的薄弱。3.权力过于集中和监督制约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权力和掌管这些权力的领导干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制约不力,缺乏有效手段,有关制度、机制的建设与落实都有较大差距,应在监督制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大、政协、纪委和司法部门,其在组织和权力上的高度独立尚未得到充分保障,监督制约意识不够强烈,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4.权力运作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强,容易造成权力行为的暗箱操作,这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成因。5.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还缺乏充分保障,基层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还比较薄弱,相关的法律、制度、机制的建设与落实仍有较大差距。加上个别权力机构不能自觉和彻底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时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着局部或个别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危害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6.保障权力主体地位、界定权力主体权限职能、规范权力分配与分工、构造权力监督制约关系、设计权力公开运作过程的建制立法工作相对薄弱和滞后。7.部分权力机构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着中央的权威。8.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加强等。上述总结未必全面和确切,但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病、问题及其危害,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三、政治体制改革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力研究和解决一系列相关的重大课题,主要有:1.如何综合分析和平衡体制、机制、制度与国民素质、社会环境、历史影响、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等因素,把握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步骤和方法、进度和力度,防止发生右的和左的倾向和错误;2.如何按照既有高度民主又有科学集中,既有相互监督制约又有高效运作的要求,科学构建多元权力主体格局,对各权力主体的法律地位、职能权限,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及其运作程序进行科学设定和制度、法治规范,完善国家政权组织体系和权力分配体系,完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3.如何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加强各个组织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和机制,健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民主集中制体系;4.如何在权力分配上体现各权力主体间的有效监督制约,并针对各种组织体系的不同情况,科学构建各权力主体间的监督制约关系,处理好权力运作过程中程序与公正、效率与效益的关系;5.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与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廉政体制和反腐败机制;6.如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要求,区别不同情况,科学设置和理顺平行领导、垂直领导、双重领导以及直接领导与间接领导的关系;7.如何保障各监督主体有效抵制和有力反制其它部门和个人对其实施的非法干预,建立和完善上下、内外、远近结合的监督体制和监督机制;8.如何加强各权力主体的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搞好本主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自律;9.如何加强对中央驻地方的垂直领导部门的监督和制约;10.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突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国家和地方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同级的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11.如何加强政协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加强政协中各民主党派和各专业、专家机构的建设,扩展其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范围、深度和力度;12.如何从制度和机制上制约和惩治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司法部门的非法干预,保障司法的高度独立和公正;13.如何健全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管理;14.如何提高和保障各级工会组织的高度独立性,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正确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15.如何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16.如何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适应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17.如何防止和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资本对国家公共权力的侵蚀、利用和操纵,防止和抵制各种可能出现的反政府、反社会、反民主、反科学的组织或势力对国家公共权力的侵蚀、利用和操纵;18.如何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下改革和完善行政、司法、政法等各个具体方面的体制与机制等。四、进一步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基本思路,并结合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制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中期和远期指导纲要及推进计划,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分步走的全局部署。为此,我们要在坚持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特别要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实践上实现重要突破。政治体制改革可拟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党和国家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监督制约、实行法治的原则和中央、地方、基层有所区别的要求,围绕优化权力分配(分权)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制权)这两个中心环节,进一步界定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各社会团体等各权力主体之间,党的领导权与国家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及其它权力之间的关系,完善政权组织体系和权力分配体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扩大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法制完备、廉洁高效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可拟定的基本原则:要实现六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政治体制改革可拟定的根本目的:在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改革中央和地方政权组织体系和其它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规范、监督和制约,消除政治体制和各种社会组
本文标题: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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