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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申报单位:根据中组部《关于2016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2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5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3、青年项目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二、各相关项目人选基本条件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3.青年项目(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青年项目申报人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附破格说明。(2)申报人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以上项目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三、申报要求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指2015年6月2号以后回国)。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的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4、其它要求。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四、申报程序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千人计划”人选的物色和引进工作,充分调动学科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利用师生传承、学术交流、校友和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络、物色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要注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大力引进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2、各学院负责与申报人洽谈工作意向合同,并组织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工作意向合同等样本材料将另行提供。3、6月19日前先报送拟申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7)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五、申报材料1、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至少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2、纸质材料格式要求。每位申报人的申报书及附件合并,A4纸双面打印,用夹子固定但不装订(注:申报书及附件分别编辑页码,附件材料按目录项分类添加粉色插页纸张),填报说明无需打印。附件编辑目录按“千人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封面)-附件材料目录-附件内容”序排列(详见附件6),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各类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3、电子材料格式要求。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一个完整PDF文件。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XXX附件”、XXX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4、“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须通过专门申报系统填写(系统见附件3),先递交申报材料,7月1日之后由人事处审核后上传系统,具体另行通知。附件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相关材料附件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相关材料附件3、青年项目相关材料附件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相关材料附件5、文化艺术类人才项目相关材料附件6、附件材料目录及模板附件7、拟申报人员花名册(6月19日前提交)联系人:李博贾蓉电话:85913150、85913966人事处2016年6月12日
本文标题: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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