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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为了控制公司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1签证管理适用范围1.1适用于本公司楼盘所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包括样板房)、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修缮工程等工程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2现场签证办理规定2.1签证单签认人员对所经办的签证单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2.2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质量满足要求且亲自丈量数量后才能签字。2.3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严禁直接签认工程造价。2.4签证工程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十个工作日后补签。2.5签证范围2.5.1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的工作内容;有发生但不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属于我司责任的工作内容;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2.6完善有关签证手续制度。2.6.1签证单内容填写规范化。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事由、签证内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填写要工整,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为结算资料留底)。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2.6.2签证实行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在签证完成后由经办部门定期每月报成本控制部备案。2.7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台帐或档案,编号清楚、装订整齐。使用标准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送结算时装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公司(无需监理的工程除外)及工程部经办人员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2.8双签制度。所有签证单我司应有二人或以上人员签字且其中必须有一人为经办部门经理,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签证单签认人员必须签署日期(年/月/日)。未经公司领导或经办部门经理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字无效。我司经办人员必须在签证单加注审核意见,如工程量属实、具体工程量等。不得使用含糊不清词语,如大概、差不多、可能发生或估计数量等词语。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2.9批准权限。对于工程变更造成签证,引起的造价增加应严格控制,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2千元以下的须经办部门经理签认;2千元至5千元由工程部、技术部、成本控制部共同协商处理;超过5千元,报公司领导确认。2.10签证具体办法及注意事项:2.10.1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发生时,应通知公司成本控制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见证工作。2.10.2对土石方工程签证,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原则上要求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三方共同测量绘制并签字确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成本控制部门进行复核。2.10.3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另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签证形式表现。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2.10.4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一人复核。2.10.5隐蔽工程签证隐蔽工程如影响工程造价,必须对隐蔽工程数量进行签证,如挖孔桩的桩长及入岩深度、基坑土质、预埋件、防水层等。2.10.6变更工程签证签证必须明确是否按变更工程联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系单和图纸要求全部完成及完成质量情况。2.10.7增加工程签证签证必须明确是否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以及计算依据。2.10.8借工、零星用工签证明确人工单价标准或参考标准。2.10.9包括在预算包干费内的工作内容不得再次签证,如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2.10.10施工完成后因我司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竣工图中反映。2.10.11工期签证。由于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办理工期签证。工期签证须说明工期延误的原因,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3增加工程签证流程:工程部下发盖有公司公章的指令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填写签证单10天内完成签证手续每月报备成本控制部结算送签证资料对比签证有无出入签证结算分析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签证出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4签证工程结算规定4.1签证工程的资料应完整、清楚、准确,结算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给予书面解释。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如果未经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见证,结算人员有权提出质疑,签证相关人员应给予合理解释。4.2签证工程与主体工程应分开编制结算,单独确定签证工程造价,供签证工程分析、整理使用。4.3签证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控制部牵头、会同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分析签证工程引起造价增加的原因,提交分析报告以便以后签证管理之用。4.4签证工程经成本控制部审核且经公司确认后按合同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4.5变更工程(包括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应附有设计变更、图纸、签证单、预算书等。4.6结算人员在进行结算时,应严谨、仔细,进行现场复核。在施工时,深入现场,了解第一手资料,为结算做好基础工作,必要时拍照作为影像资料。本管理规定从2010年7月5日开始执行。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POLYJS-QR-江苏工程部-06现场签证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及依据(附工程联系函、图纸):施工单位经办人:施工单位盖章:日期:工程部:监理(盖章):现场人员(2人):部门负责人:成本控制部: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本文标题: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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