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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十七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第十八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主管财务管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十九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不得一人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第二十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第二十一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第二十二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第二十三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人员入帐。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第二十七条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第二十八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第二十九条对固定资和产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公司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第六章收入管理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农业机械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机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把好农机安全技术状态质量关,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三、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各类农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配合农机部门落实好农机生产工作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五、认真做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行为。六、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安全整治活动,提高“三证”的持有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根据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三、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不定期的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全面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五、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在农机生产工作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六、认真做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减少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行为,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做好“黑车非驾”的整治活动,提高“三证”的持有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机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根据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三、加强对本村的农机车辆的落户、转户、年度检审验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好农机安全技术状态质量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学习日”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五、根据春耕春播、三夏、秋翻农业生产特点,加强农机全生产工作监督,配合农机部门落实好农机生产工作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六、认真做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农机安全生产公约1、不准酒后和无证驾驶、操作农业机械。2、不准违章载乘人员或装运货物。3、不准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疾病或疲劳驾驶、操作农业机械。4、不准驾驶、操作无牌证和未经年度检验或年度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5、不准违规拼装、改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6、不准涂改、伪造转借农业机械牌证或驾驶、操作证。7、不准在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吸烟、饮食、闲谈、跳上跳下机具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8、不准穿拖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9、必须按时参加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的安全学习日活动和其他活动。l0、不准在作业区睡觉,在麦场附近吸烟、加油、或存放易燃物品。保养岗位责任制一、为切实贯彻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使保养全部按时,按号,按项,按技术要求进行。制定保养岗位责任制。二、动力机械的号保养,实行副经理签发验收单制,即动力机械耗主油到号何养时,油料员通知车组保养,保养后,由副经理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单,油料员凭验收单予以供油。保养人要认真填写《保养手册》,准确、全面、及时。三、机具田间作业期间副经理、技术员要及时、督促、检查、验收机具的班次保养和号保养。副经理要安排充足的保养时间。四、对于机车、农具的班次保养和号保养,每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并按检查结果划分机车技术状态等级,分甲、乙两级车,甲、丙两级车工作量分别上浮、下浮3%。五、通过认真严格的技术保养,确保动力机械经常处于“五净四不漏一完好”状态。农具经常处于“六不三灵活,一完好”状态,不合格者,副经理有权不准参加作业。六、因保养不周而造成的机具事故,示范区要追究当班人的人为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和损失大小,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机务工人培训制度实现农机标准化管理,人员的标准化致关重要。采取多种形式,制度化、经常化的实行岗前、岗上培训,不断提高机务工人的技术水平,将极大地加快农机标准化管理的进程,为此制定机务工人培训制度如下:一、示范区机务工人必须做到“持证上车、持证上岗”。新学员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基础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车二、拖拉机、康拜因手必须在场进行两次(两年内)一次半年的理论培训方能继续上岗。三、经学习培训的驾驶、操作人员,真正达到本级的应知应会。即:“四懂、四会”。四、示范区的电焊工、修理工、烘炉工、车工、电修工,必须按时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五、示范区制定短期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记录。作业质量验收制度一、为保证田间作业标准化,制定质量验收制度,田间作业遵守家业技术要求,严格执行《田间机械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和《农机田间作业规范》实现田间机械作业标准化,做到适时、优质、高效、低耗、安全。二、要正确安装调试作业机具,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并经示范区领导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参加作业。三、为提高田间作业质量,示范区安排的新技术、新措施,新作业方法等,必须执行,否则不准参加作业。四、机务区要建立健全田间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成立验收小组。五、质量验收小组要严格执行田间作业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要严肃处理。六、质量验收单必须填写时、准确、全面,清楚并由质量验收人和车签字,统计凭此汇总车组工作量。五优(优人、机、质、时、价)制度一、示范区需要机务人员时,必须通过考试录用,考试成绩好的优先安排。在岗位考试和培训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安排上岗,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或开除机务队伍。二、示范区每年召开农机工人岗位技术练兵
本文标题:农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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