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最新范本模板)
文件名称: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F114100112第1页共3页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公司人员入职与离职管理程序,加强人员的流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坚持员工与公司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2人员增补2.1增补普通员工由各部门车间根据需求状况进行确定。2.2增补管理、技术、业务等各类专业人员由各部门车间提出申请,提交总经理批准。3人员招聘3.1公司的招聘渠道包括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招聘会、中介机构、内部员工举荐等。3.2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3.3应聘人员应聘时先行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由用人部门车间对应聘者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了解、考察,将面试的评估意见填入《面试人员登记表》并做出最终聘用与否决定。3.4各部门车间应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人员登记表》递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手续。3.5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聘用:3.5.1符合用人部门车间需求,具备拟任岗位之基本条件;3.5.2不具有本办法3.6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3.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聘用(如已录用,一经查实立即解聘):3.6.1年龄未满16周岁的;3.6.2在应聘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3.6.3经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不合格,或经发现患有严重疾病的;3.6.4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3.6.5无法胜任工作的;3.6.6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批捕、拘留、服刑,或涉案未决等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者。4入职手续4.1应聘人员得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除外)。4.2由于工作需要,新进人员未办理入职手续而先行上岗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办妥入职手续。4.3新进人员在入职时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下述资料:4.3.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资格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半身免冠彩照3张;4.3.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4.3.3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阅读全部内容并签字。4.4公司有权对员工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编造虚假个人经历、资料或使用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辞退。4.5新进人员入职手续办理过程中,还须接受对其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4.6当员工个人信息如姓名、家庭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情况等内容需要更改或补充时,员工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更正,以确保员工档案记录的准确性。否则,以公司的原记录为准。4.7新进人员办妥入职手续之日起,员工与公司正式确立劳动关系。4.8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公司各执一份。5到岗手续5.1录用手续办妥后,员工应及时到用人部门车间办理下列到岗手续:5.1.1办理考勤登记;文件名称: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F114100112第2页共3页5.1.2领取工作服、工作鞋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5.1.3领取与工作岗位相关并需个人保管的装备、工具、资料及文件等;5.1.4接受岗位操作技能、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或做好岗位接收工作及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6员工辞职6.1员工辞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包括正常辞职和自动离职。员工辞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6.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正常辞职:6.2.1根据员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提出申请),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得到公司同意的;6.2.2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约的。6.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自动离职:6.3.1员工单次或连续请事假超过10天;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特殊情况除外);6.3.2连续旷工3日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日及以上的;6.3.3未经申请擅自出走离岗的;6.3.4未经公司同意,在书面申请辞职30天内自动离开公司的;6.3.5未依公司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动离开公司的。7公司辞退7.1公司辞退,是指公司提出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包括员工过失性辞退、员工无失错性辞退及经济裁员等,其处理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其中属员工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7.2试用期内,除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辞退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7.2.1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10天的;7.2.2旷工1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7.2.3在试用期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的,或者不能达到面试时员工自行承诺之能力的;7.2.4隐瞒患有严重疾病,或患有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的;7.2.5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应缴证件、资料的;7.2.6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7.2.7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7.3辞退员工所在部门车间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行使与被辞退员工相关的事宜处理,并知会工会。7.4对管理、技术、业务等各类专业人员的辞退,由所在部门车间申报,提交总经理批准。8离职生效日8.1离职生效日,是指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也是公司依法应当支付员工工资的截止日期。8.2员工正常辞职获批准的,自员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满30日的当天,为员工离职生效日。如员工确有急事而提出愿意向公司支付一定代通金的,公司可酌情确定离职生效日。8.3员工自动离职的,按照公司有关处理决定之意见确定员工离职生效日。8.4员工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作出辞退决定之日为员工离职生效日。8.5员工无过失性辞退及经济裁员的,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自公司通知员工之日起满30日的当天,为员工离职生效日;公司支付代通金的,自公司通知员工之日为员工离职生效日。8.6员工在离职生效日前仍需照常上班,尽职进行和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办理好工作交接。9离职手续9.1员工应在离职生效日当天前往所属部门车间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岗位交接手续,移交个人保管的装备、工具、资料及文件等;经交接接收人员在《员工离职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名确认,才可认定其已经办结工作岗位交接。文件名称: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F114100112第3页共3页9.3离职人员个人保管的装备、工具资料及文件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当赔偿的的,造成公司其它经济损失应当赔偿的,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接受罚款惩处的,均应在离职手续终结前付清上述款项;公司可以在其离职前未结算薪资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抵冲上述款项。9.4离职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结工作岗位交接后凭签署齐全的《员工离职登记表》,以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薪资结算、出具离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结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9.5员工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均须办妥离职工作各项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劳动关系、未结算薪资或其他应得款项,且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10附则10.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起草,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10.2本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起公布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确认签字:日期:年月日总经理批准签字: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最新范本模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845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