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 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处理管理细则
—1—1、农业综合开发竞争立项操作流程图制定竞争立项办法内容:1、项目县将农业综合开发任务,资金量及资金使用范围,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量予以明确。2、将项目乡镇、村的责任、义务,目标任务,时间要求进行明确,并以文件形式公开告知。发布竞争立项公告将竞争立项内容、办法在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布项目乡镇申请项目乡镇对照竞争立项内容和办法,认真筛选项目,开展群众发动工作,以村为单位(有三分之二群众或群众代表签字),向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写出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项目初筛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根据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在认真比较的基础上,初选出两至三个项目乡镇,并将初选情况予以公告初步设计工程技术人员对初选项目乡镇的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先期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乡镇群众根据初步设计,投工投劳,自行完成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土石方任务,完成自筹资金的筹集。立项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乡镇的土石方任务和群众自筹资金的完成情况进行择优立项。—2—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操作流程图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根据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规划基本思路,制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项目县根据国家农发政策和项目规划对外发布当年立项信息,主要包括立项原则、开发目标、主导产业、资金规模、开发任务、主要建设内容等。需立项单位根据立项信息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将申请立项项目放入项目库(含已存入项目库的项目)由项目县竞争立项小组颂竞争立项办法,并进行竞争立项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竞争立项择优选定拟申报立项项目被择优选定项目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要求按省、市制定的评估细则执行组织县级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初评估收集资料、拍摄原貌照片县领导审签申请上级部门评估按照项目评估管理权限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修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和资金申报公示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编审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审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农发机构按规定权限审定—3—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流程图①确定农业综合开发招标投标项目②成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临时机构③编制招标文件④发布招标公告⑤投标人报名及资质审查⑥投标⑦开标⑧评标⑨决标,确定中标人⑩签订合同凡农业综合开发单项工程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凡农业综合开发单项工程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告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招标临时机构由县领导、县农发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县水务局、财政局、公证处、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按照国家和省农发机构要求的七项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前10天项目招标人在国家或省、地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3人以上)应具备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相应资质,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具有县级以上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和施工资质证书及相应的项目施工经验、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1、商务部分: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投标辅助资料,资格审查材料;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其他各类图表等;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内容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2/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工程报价、企业信誉、综合素质等四方面进行评分。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书面评估报告、投标人得分,推荐前1-2名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4—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偿资金报账管理流程图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资金到位中央财政,省、市、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将到位资金拨入财政农发专户按下达的项目计划将财政无偿资金全部拨入将到位资金拨入报账专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配套的无偿资金到位后2个月内拨入农发机构财政局派员了解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施工单位按已完工程的比例相对应开出预付单据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将预付工程款转入施工单位领导审批报账人员审核签字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签字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单经中介机构审计施工单位按决算或数额开具正式发票、提供银行贷款付息凭证项目竣工决算付款将决算额90%的工程款转入施工单位领导审批报账人员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签字预留质量保证金将10%的质保金转入施工单位农发机构财政局派员查验项目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申请项目资金结转年度内项目资金如有余缺可适当调剂,并将余额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5—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后管护操作流程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接交手续县开农发机构、业主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落实管护主体土地治理项目:水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按照“谁经营、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谁经营谁管护签订管护合同实施单位与管护主体明确管护的责任和义务落实管护措施及费用经治理的中低产田、生态农业、成片林须进行保护,不得征用或转作他用。如需征用,须报市政府同意,再报省政府批准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和安排相应固定专业维修人员主要工程设施、设备维护费,更新改造资金,管护人员工资等,应坚持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本文标题: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处理管理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873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