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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 人才中介师 法律复习资料--第一部分
人才中介相关法律基础一、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验考生对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相关法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具体安全、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测试考生是否符合从事人才中介业务对法律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二、考试题类型1.是非题:对于给出的每个命题是否正确作出判断。2.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出一个正确的答案。3.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4.案例分析题: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分析所给的案例。三、考试时间本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四、考试要求和内容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同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体系。二、法律的特征: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三、法律的作用:1、规范作用(包括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主要有两方面:维护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四、法律的分类:法律依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分以下几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包括同制定法相对应的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2、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和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等。程序法是指为保障实体法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上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3、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就是宪法,它规定一候车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又称为母法。普通法就是指根本法以外的法律,内容一般涉及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它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低于根本法,又称为子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4、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在不特定的时间普遍适用的法,如宪法、民法、刑法等。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对特定的人和事或在特定的时间内适用的法,如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地方性法规、继承法、收养法、戒严法等。)5、国内法和国际法五、法律的渊源:又称为法律规范的形成,是指法律规范外在的具体的表现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决议、习惯、判例等。类型:1、制定法---法律规范的主要形式2、习惯法---最古老的法律形成3、判例法----与制定法有相互渗透的趋势4、引证法----也称法理学5、宗教法6、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六、法律规范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一个国家的法律就是该国所有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种类:1、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2、确定性规范、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七、法律体系的概念: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的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部门组合而成的互相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八、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以下几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诉讼法九、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即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十、法律效力的层次:又称法律效力的等级,是在一国法的体系中,不同渊源的法律规范在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十一、确定法法律效力的层次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首先取决于其制定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一般来说,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也越高。2、在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规范。3、当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的程序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后来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规范,即“后法优于前法”4、当同一制定机关在同一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性立法,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5、当某一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发球自己立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被授权的机关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通常等同于授权自己制定的法律或法规,但仅受权制定实施细则者除外。十二、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遵守和适用法律规范,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或自己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和适合条件所做的说明。十三、法律解释的方法:方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释十四、法律解释的种类:1、主体和效力上的分类: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2、外延上的分类: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十五、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关系。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2、法律关系是以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在存在为前提的3、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4、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公民、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组织)2、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3、内容(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十六、法律事实:十七、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义务。法律责任的特点:1、法律责任是一咱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2、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在内在的因果关系,违法是前因,追究法律责任是后果3、法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依靠国家强制力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法律责任必须由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授权的机关予以追究,其它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江堰市无权行使这种职权法律责任的种类:1、违反宪法的行为产生的违宪责任2、刑事违法行为产生的刑事责任3、民事违法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4、行政违法行为产生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主体、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民法基础知识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a、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b、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辞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c、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平等的受法律保护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5、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它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2、它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客体(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三、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五、法人的概念:法人是除自然人之外的又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种类:1、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包括全民所胡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等)2、非企业法人(非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它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它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法人和公民两者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开始和终止的原因不同内容和范围不同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解散或撤销根据法人成立的目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确定的,不能享有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继承权等内容和范围是可以随着它的成立目的、业务范围的变更而变更公民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其范围是一致平等的,不能享有法人的人事某些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内容和范围不能变更法人和公民两者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开始和终止的原因不同内容和范围不同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终止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完全能以自己的行为实现自己享有的权利能力是能过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来实现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其年龄、智力状况等因素,其产生的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不一致民事行为能力受公民本人年龄、智力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与其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不一致能过个人自身的活动来实现的七、法人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存续期间发生的组织上的变更和设立宗旨、生产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法人的终止:就是法人的结束,是指法人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八、个体工商户:是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特征:1、必须依法核准登记2、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是个体劳动者,但它是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九、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1、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从事的是商品生产和商品经营活动3、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4、是通过承包合同实现自己享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执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特征:1、有两个以上的公民签订合伙协议2、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3、合伙人享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承担共同的经营风险十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的法律事实2、是能够引起行为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经对方承诺后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的成立就要有物的交付)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的公共利益十二、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无效民事行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变更和可撤销民事行为:凡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或者显失公平的行为,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行为可变更和可撤销民事行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即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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