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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要点参考分数占比:1-5章30%6章10%7章20%8-9章10%保险法20%其他法规10%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广义:盈利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房地产、股票、基金狭义: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如:体育运动、自然灾害、保险。2、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单选题以案例形式出题)风险因素:使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可能性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如:个人身体健康、建筑物材料的质量结构都会影响建筑物的潜在风险。有形风险因素:也称实质风险因素,看得见,摸得到。如:个人的身体健康会影响生存率和死亡率,如火灾、雷击的建筑物。无形风险因素:与人的心理或行为有关(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道德风险指人为的故意破坏,心里风险指放松了防范的警惕性。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也称人为风险因素,一般不理赔。风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损失的媒介物。例如:刹车失灵造成车祸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是车毁人亡。损失:指经济损失。像精神打击、政治迫害、折旧及馈赠等行为不视为损失。直接损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额外费用、收入、责任损失等。损失分类:实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如厂房遭受到火灾之后,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财产的损失,这是直接损失,火灾之后厂房的维修造成停产是间接损失。考题三要素关系:天降冰雹导致车祸造成人员伤亡,冰雹是因素,车祸是事故,伤亡是损失。如冰雹直接把人打伤,冰雹就是风险事故。3、风险的种类(五种分类):①按产生的原因分: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就是自然力不规则变化导致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损失,地震、水灾、旱灾、雹灾、瘟疫等社会风险:个人或团体行为,如:盗窃、爆炸等政治风险(国家风险):对外投资和贸易中,因政治等不可控制原因造成损失,如战争。经济风险:生活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因供求关系、贸易条件、价格等导致经营失败,如商品的价格的上升和下降造成的损失。技术风险:因科技的发展威胁人的生活,如核辐射、空气污染、噪音等。②按风险标的分:财产、人身、责任、信用财产风险:家庭里边的财产遭受火灾、水灾、爆炸等,企业的原材料、设备、厂房、半成品、成品等财产本身遭受的风险。人身风险:生、老、病、死、残等责任风险:仅限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如产品的缺陷、合同一方的违约,娱乐场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游客造成伤害。信用风险:主要指进出口贸易中,单方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③按风险性质分:纯粹、投机纯粹:只有损失没有获利,如保险;投机:既有损失又有获利,如股票、基金。④按社会环境分:静态、动态静态:自然力或人们的过失,概括为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总和动态:社会经济、政治等变动、人口增长、资本增加⑤按风险行为分:基本、特定。基本:,非个人行为引起。如经济价格的衰退,地震等。特定:个人行为引起,如火灾、地震4、风险的特征(五个):①不确定性是否发生、时间不确定、产生的结果;如:高空坠物砸伤路人②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外客观存在;如:地震、瘟疫、流感③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如:人的生老病死④可测定性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例:死亡率的计算——生命表,(10万不吸烟喝酒的人每年会死106.7人)⑤发展性因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如:原子能、航空5、风险管理: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具体内容:对象——风险;主体——个人、任何组织;国家有社保基金,企业有风险评估体系和相应基金体系的建立,个人有储蓄、保险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估风险管理效果;(考核点就是顺序不要错)基本目标:以小换大(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风险管理的方法(技术):①控制型风险管理:避免,如害怕坐飞机就不坐了;预防,如定期体);抑制(损失发生时或发生后采用,如安装自动喷淋设备抑制火灾、汽车的安全带、安全气囊、灭火器等),考试会以单选题出现②财务型风险管理: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损失成本,分为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转移风险: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通过经济合同,如保证互助、基金制度;销售、建筑、运输合同的免责和赔偿。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订立保险合同,是进行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第二章:保险概述(全篇重点掌握)分四节,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二节保险的分类,这两节为重点,后两节简单了解1、保险的定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①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③风险管理角度:是一种财务型风险转移的机制,起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③从经济角度看: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财务安排,事前交钱事后理赔。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和投资作用,有理财的特征。2、保险要素: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厘定、保险准备金建立、保险合同订立①可保风险:1、纯粹风险;2、意外的;3、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4、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6、风险必须具有可测性:保险人必须制定准确的保险费率。②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的条件:风险的大量性;同质性(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3、保险费率的厘定:按照以下五个原则(简单了解即可)公平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与承担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合理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在赔付和支付营业费用后,不能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适度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稳定性原则: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是相当稳定的。弹性原则: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保持稳定,在长期内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作适当的调整。4、保险责任准备金(简单了解即可):①未到期准备金:未履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用于一年期及以下保险,如车险。②未决赔款准备金: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报案未决赔款、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③总准备金,用来满足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准备金。④寿险责任准备金,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而提取的准备金。5、保险合同的订立: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6、保险的特征:互助性、法律性、经济性、商品性、科学性。记忆方法:互法经商学(简单记忆即可)7、保险与社保异同点:①共同点:均以风险存在为前提;以社会再生产人的要素为对象;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建立保险基金;②区别:经营主体(保险公司与政府);行为依据(民事行为与政府行为);方式(自愿、强制);适用原则(个人公平与社会公平);保障功能(满足多层次、生存需要);保费负担(个人承担与三方承担)(社保和商保的区别是考试的重点)保险与救济异同点:(简单了解即可)①共同点:借助他人安定自身经济生活的一种方法;②区别:提供保障的主体(公司、民间或政府);资金来源(保险基金、国家财政;保障可靠性(保险与政府可靠、民间不可靠);提供保障水平(充分的保障、标准较低)保险与储蓄异同点:(简单了解即可)①共同点:以现在的剩余资金做未来所需的准备②区别:消费者不同(符合条件、一般没有限制);技术要求(保险需分摊计算技术);受益期限(合同有效期内、本息返还);行为性质(互助行为、他助行为);消费目的(应付风险、获得利息)8、保险的分类(三类):实施方式——强制、自愿第三者保险是强制保险,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标的——财产、人身(考试的重点)承保方式——原、再、共同、重复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责任、信用;人身保险:人寿、健康、意外伤害;原保险如(保险人与投保人):车险、寿险;再保险(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第二次风险转嫁,如德国的慕尼黑和瑞士再保险);共同保险(几个保险人联合承保同一保险标的、风险事故、利益的保险,签一张保单,保险金额总和≤保险价值,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移);重复保险(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或以上保险人订立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合同,属于风险第一次转移)(考点原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第三节9、保险的功能:①保险保障功能是保险的核心功能:财产补偿(单选和判断)人身给付;②资金融通功能:将闲置部分投入社会再生产,原则:合法、流动、安全、效益。③社会管理功能: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简单了解即可)第四节10、最早的保险为海上保险;《汉谟拉比法典》是保险的最早法规;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海上保险的萌芽。“黑瑞普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现在火灾保险的雏形;哈雷编制了世上第一张生命表。保险密度: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映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考定义)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考定义)第三章:保险合同(重点章节分值15分)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基本义务交付保险费,基本权利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基本义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基本权利收取保险费(必须掌握)1、保险合同法律特征(六个):①有偿合同(享受权利必须付出代价);②保障合同(有型保障和无形保障)③双务合同(保险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必须掌握);④附合合同,也叫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选择)(必须掌握);⑤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必须掌握);⑥最大诚信合同,记忆要点:有双保最幸“附”2、保险合同的种类(六类):①按性质分(必须掌握)——补偿性(以经济损失为限)与给付性(按规定金额)合同(财产险和医疗保险补偿性保险属于补偿性,人寿保险是给付性,会出判断题);②按价值订立是否确定分(必须掌握)——定值(适用于农作物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字画古玩等为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与不定值合同(适用大多数财产保险);③按风险责任分(简单了解即可)——单一(雹灾保险)、综合(两种以上风险需一一列举)、一切险合同(除不保风险不需一一列举);④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对比分类(必须掌握)——足额、不足额(按比例赔偿)、超额合同(超出部分无效)⑤按保险标的分——财产与人身;⑥按承保方式分——原保险与再保险第二节3、保险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的参加者,当事人——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上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①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18岁或16岁以上但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无精神疾病,无民事行为能力指10周岁以下或有精神疾病,中间部分称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交费能力;③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财产险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做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以死亡为条件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被保险人,父母为其子女投保时除外,但有最高金额限定。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两个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被保险人在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保险中各有不同规定。受益人条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活体胎儿都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不能视为死者的遗产和清偿债务,无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与被保险人死亡,则视为无受益人保险金按遗产处理;财产保险中一般没有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4、保险条款的分类: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基本险)和附加条款(附加险);按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注意: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单还可以采取无记名式,随保险货物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人。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
本文标题:保险基础知识要点参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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