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旅游娱乐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招 标文件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九年六月1目录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授予合同七、备注第二部分招标代理合同第三部分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第四部分各种投标表格(格式)第五部分辅助资料表第六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2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08-106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9]33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1087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089483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区,计划于2011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资格预审结果将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1、标段内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2、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3、申请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5月21日至2009年5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受理投标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和“浙江省重大工程投标申请书”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办理申请投标报名手续。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5号位招标人地址:萧山高教园区联系人:陆文联系电话:0571-87630258、82838059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09年5月19日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电话:0571-82838178传真:0571-82838026邮编:311231;联系人:陆文2招标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3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4资金来源:学院自筹和银行贷款5委托服务内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全过程代理服务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9月份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9月份7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8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于2009年6月21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传真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若无疑问,也请予以书面确认。送至地点: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基建处传真:0571-828380269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10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24日9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光盘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支票。开标前3天缴纳或汇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并在投标时出示招标人开具的缴款凭证,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作无效户名: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基建帐号:33001616735050010053开户行:建行杭州市高新支行14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光盘一份(统一采用WORD或EXCEL格式)15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28号黄龙体育中心五环广场)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09年6月2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1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或汇票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8最高限价45万元注: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6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为了选择招标经验丰富、报价合理、资信业绩良好、技术力量有保障的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招标文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2项和第5项所列项目的招标。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2“投标人”系指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单位。2.3“服务”系指前附表第5项所列项目。3.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4.投标费用4.1不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代理合同第三部分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第四部分各种格式第五部分辅助资料表7第六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递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前附表”中所述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天内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提供的资料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授权书(3)辅助资料表表1:投标单位情况表表2:投标单位机构情况简介表3:近三年主要代理服务的项目(全过程代理项目)8表4:拟承担本代理服务的组织机构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表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表7:近三年履约行为调查表(4)资格证明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政府采购)c: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果有)复印件d:获得省、部级奖励证书(如果有)复印件(5)代理工作大纲,其主要内容包括:a:根据本项目特点,拟定整个招标方案和计划安排,编制整个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明细,编写主要经济指标分解说明。b:招标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c:质量保证措施:代理质量承诺、质量内控体系的建立情况、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其他能证明质量管理健全有效的材料。(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0.投标报价10.1本项目招标代理收费最高限价:45万元。10.2招标代理的公告费、资料费、评标专家评审费、信息及场租费、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费及管理费和税金均包括在招标代理费中。10.3所有子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的收入归属招标代理方。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11.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1.8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1.4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在开标前3天缴纳或汇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账户,并在投标时出示招标人开具的缴款凭证:汇票、支票。1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9性文件予以拒绝。11.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原额退还投标人。11.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11.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采用弄虚作假方式干扰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4)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投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2.2特殊情况下,在原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1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13.2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均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10址、项目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注明“2009年6月24日9时00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4.2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中指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投标地点。因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递交的,或其它一切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5.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6.2未密封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后送达到招标人。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7.3在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从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承诺书格式中确定的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1.8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和评标18、开标18.1招标人将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
本文标题: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工程招 标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34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