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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与士气——在华中法律书院(学生版)的致辞作者:饶传平文章来源:华中大法律网点击数:3840更新时间:2012-4-24各位同学,尊敬的焦洪涛副院长:大家晚上好!经过两个星期的筹备,华中法律书院学生版今天正式开张。谨致祝贺!一从历史上看,书院的创始人可以追溯到唐朝的李渤。我们读苏轼名篇《石钟山记》:“盖笑俪道元之简,而李渤之陋也”,这里的“李渤之陋”,是指李渤兄弟的隐居读书处,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庐山“白鹿洞书院”。书院在两宋年间盛行一时,有“中国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还有“江西四大书院”(庐山白鹿洞书院、吉安白鹭洲书院、铅山的鹅湖书院、南昌的豫章书院)之称,其中,白鹿洞书院为一时之首。大家看余英时的名著《朱熹的历史世界》,里面一再提到,两宋政治中的士大夫与君主“共商国是,同治天下”,士大夫、读书人要与君主分庭抗礼,甚至要超越其上,执掌道统,规范君主,强调“士”的公共责任。两宋政治中士大夫的这种担当和地位,和书院体制是密切相关的。二那么,书院体制有些什么样的特点?最近我查阅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归纳一下,我认为有这么两点最重要:第一,在精神上,讲究学术独立与自治。书院盛于宋初,因为连年战乱,官学废弛,教育多赖私人讲学维持,地点多在山林僻静处,因而两宋的书院讲学,为更多民间性质的私学,和官学相比,就更具独立性与自治性。第二,在方法上,是“讲会”制度。每年一大会,每月一小会,每会推一人主讲,此外有问则问,有商量则商量,讲究平等的争鸣与论辩。非常著名的朱熹与张轼在岳麓书院论《中庸》之义,三昼夜不辍,听讲者不知其数,出现了“饮马池水立涸”的盛况。此种追求思想独立、疑义相质的“书院”风气,正是士大夫之所以有“士气”、有担当精神的根脉所在,是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学校》中谓之“宋诸生伏阙槌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并进而建言:“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祭酒讲学,天子亦就弟子列”。然明清以后,政府加强了对教育和思想的控制,官学取代私学,士气饱受摧折,书院徒有其形,精神不在。台湾教育史家张正藩先生说,“书院之废,实在是吾国一大不幸事,一千年来学者自动的研究精神,将不复现于今日了”。三时代在改变,但有些精神不应该变。今天,俞江院长之所以在法学院要倡导“书院式”的思想争鸣与学术研讨,强调独立与论辩的学风,我的理解,应是试图重提中国传统“士”的精神,这种精神,也正契合现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人格独立、勇于担当、长于辩论、理性批评的精神。大家正在做的,或将成为重要的历史。希望学生版华中法律书院能成为法科学生砥砺思想、探讨学术的一个平台,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术交流机制,为现代法律教育和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与贡献。感谢邱泉同学最近两个星期为筹备工作所做的努力,感谢即将成立的书院工作组同学,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参与。最后送大家八个字,就是岳麓书院院门上的那对楹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谢谢!
本文标题:书院与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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