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运用及账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运用及账务处理市各委、办、局、行市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现行采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1999年12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与之配套的计价模式是定额计价。200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建设工程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等专用条款的不适应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和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一合同价款形式的确定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⒈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风险范围包括⑴工程量增减幅度在约定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⑵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材料价格不调整⑶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原则上应予以调1整但需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⒉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工期在一年以内或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后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错误明确包干范围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同时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果包干范围仅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属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当由发包人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承包人应当及时提出并与发包人协商计入相应费用。风险范围包括⑴按包干范围计取包干风险费用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包干风险费用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按合同价的38计取⑵不计包干风险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材料价格不调整⑶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计取了包干风险费用不宜调整未计取包干风险费用原则上应予以调整但需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⒊可调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确实需2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二其他项目费的确定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5计取具体百分比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垂虹杯、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奖等优质工程时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根据省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约定的按招标文件约定。⒊工期奖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提前工期奖的计取方法计算工期提前天数时应以合同工期为准。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文件规定”或“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一工程量的调整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工程量调整方法⒈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3目计价表。二综合单价的调整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⒈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在±15以内含15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过±15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⑵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②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⒉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10以内少数高价材料涨跌幅度可适当降低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超过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⒊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为方便计算不对所有清单项目中的预算工资单价进行调整而是只增加一项总人工费补差并按中标价中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计算随人工费增加而增加的管理费和利润。⑴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日数为准。⑵预算工资单价价差按调整后的预算工资单价减去调整前的预算工资单价。4⒋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⑴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⑵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项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⑶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⑷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⑸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⒌暂定价的调整⑴暂定材料价格结算价按实际价调整。⑵暂定项目费用结算时能参照计价表的按计价表计价后调整不能参照计价表的按实际费用调整。三措施费的调整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等。措施费的调整方法⒈因工程量变更脚手、模板、支撑等工程量应随清单项目中的砌筑、砼钢筋砼等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单价按中标价中的价格新增的措施项目单价确定同新增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等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取的措施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而调整。⒉因施工条件改变承包人因施工条件的改变非承包人原因调整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同意由此引起的措施费变化由发包人承担⑴修改原有的施工方案其措施费的增减按实调整⑵改变原有的施工方案则重新计算措施费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5⒊因工期改变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工期的改变由此造成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的增加或减少按实调整。四施工条件改变造成的额外费用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改变因素施工场地不符合开工要求、地质地基条件变化、水文气候条件变化等。费用计算原则和方法非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条件改变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⒈施工场地不符合开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帮助通路、通水、通电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⒉地质地基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情况不符必须调整原有的施工方案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涉及工程量调整的按工程量调整办法处理涉及措施费调整的按措施费调整办法处理。五工期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工期延误因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拖延、预付款、进度款拖延等。费用计算原则和方法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⒈因工期延误导致脚手、模板、支撑等租赁费、机械设备停臵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的增加由发包人承担。⒉因工期延误遇到材料价格上涨增加的材料费发包人应给予补偿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⒊停工期间造成的误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六变更价款调整方法⒈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⒉变更确定后14天内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⒊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其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6包双方协商确定。⒋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⒌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三、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一工程预付款预付金额、支付时间、抵扣方式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二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通常有⒈分段结算支付采用分段结算支付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支付节点和金额。⒉按月计量支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进度款宜采用按月计量支付。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每月提交前期工作量报告的时间以及每月支付前期工程款的比例和累计支付进度款所占工程总价合同价加变更价款的比例。三工程竣工价款结算⒈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期限。竣工结算文件的种类和内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文件应签署编制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印章、编制人员的编审资格章。⒉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应当遵循《苏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规定》苏建价200512号。⑴结算审核方式的确定结算审核方式通常有7①由符合条件的发包人自行审核。②发承包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审查。政府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⑵审核费用支付方式的确定审核费用支付方式通常有①由发包人支付。②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⒊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按合同约定保留质量保修金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吴江市工程建设定额站联系。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的格式条款可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二○○六年十二月四日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的格式条款一、合同价款的确定一合同价款形式的确定8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⒈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⑴仅工程量增减在±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⒉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⑴包干范围。⑵包干风险系数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⒊可调价格合同。调整因素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二其他项目费的确定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向发包人计取。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⒊工期奖。9⒋其他。二、合同价款的调整一工程量的调整工程量调整
本文标题: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运用及账务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408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