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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14个赔偿项目保险公司核定标准通常伤者通过保险公司理赔途径能得到的赔偿金额,和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得到的赔偿额是有所差异的,结合实际情况,总结车险人伤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14个赔偿项目的具体核定标准。一、医疗费保险公司核定原则: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且在医保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情况:1、与事故无关:因车祸外伤住院,同时治疗高血压、胃炎等慢性疾病。多发生于60岁以上伤者。2、费用不合理:如小病大养,可门诊治疗的住院治疗只需短期住院的长期住院。3、药品大多不属医保范围,被保险公司核减较多。防范方法:1、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提供伤者详细伤情及治疗情况,争取及早协商成功,尽快结案。2、与主治医师沟通,说明医保范围外保险公司不赔。二、后续治疗费1、伤情未恢复需继续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如骨折未愈合所需的拍片费、提前出院需支付的医药费等.2、二次手术费,如取钢板、钢钉的手术费等,一般要在半年后进行。核定标准:合理的费用可能出现的情况:1、伤者因工作较忙或不住在当地,要求伤情未愈的情况下提前出院回家治疗,一次性结算后续医疗费。2、医嘱中二次手术费过高。如骨折取内固定,一般医疗费为每处2000-2500元,医嘱中一般写4000-5000元。如在4000元左右,我司认可,超出较多的需按伤情进行核定。三、误工费误工费是人伤事故调解中争议较大的项目。误工费是指伤者因伤害治疗期间甚至恢复期间、定残之日以前或非现场死亡的人员在出险之日至死亡的抢救期间,不能生产、劳动、上班工作和承包经营而减少的收入,以及死者的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的误工损失。1、一般伤害误工费=误工时间*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为:住院治疗期间、在家休养期间。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如单位职工,按单位扣发的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城镇户口;农村户口。需提供的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误工证明、收入证明(如3个月的工资单、纳税证明等)、收入减少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停发工资证明)等。无收入损失的:如学生、退休工人、无劳动能力者,由于其不存在实际的收入减少,因此不应当给予误工费的赔偿。2、构成伤残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日。3、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的误工时间误工费=3人*10天*每天误工费(城镇、农村)四、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时间*护工工资在家修养期间护理费=伤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时间*护工工资1、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当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当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时,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情况下,按城镇户口44.87元/天;农村户口17.98元/天2、护理期限的确定受到一般伤害的人员,原则上只考虑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对出院后一般不予以考虑。特例:幼儿骨折后,出院休养期间应由家长监护,否则因其活泼好动,可能引起再次骨折。受伤致残的人员,对于暂时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计算时间应到治疗后恢复生活能力时止。最长不超过20年。外伤前就已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或高龄老人,可能已经失去了部分自理能力,其护理期限原则上以外伤的医疗终结时间为止。例:洪泽某车碰撞一摩托车,造成对方头部受伤,住院6个月后无苏醒迹象,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费用。经医疗机构鉴定,定为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并需一定的维系生命所需的医疗费用及医疗用具费(医疗床等)。经法院审理,判定被告承担残疾赔偿金,20年护理费及适当的辅助器具费共计50余万元。五、交通费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该项费用一般不超过200元。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用于受害人住院医疗期间加强营养或配合医疗的伙食的补助费用。该项费用仅限于住院的受害人。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8元/天以下为构成伤残死亡的损害赔偿项目七、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年赔付标准*赔偿年限*残疾系数1、年赔付标准的确定根据受害人身份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准。目前标准为:城镇居民16378元/年;农村居民4792元/年2、赔偿年限的确定死亡或伤残的赔偿年限均为20年,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残疾系数的确定按伤残等级1-10级,对应的残疾系数分别为1至0.1;也就是说,如果是一级残,比如植物人状态,则获得100%赔付,二级残相应比例为90%;三级为80%,直至九级20%,十级为10%。如果伤者有多处伤残,则先计算最高等级伤残系数,再按每级伤残1%的比例增加系数,即10级残增加1%;9级残增加2%;8级残为3%;直至2级残为9%。但最高不得超过10%。例:某伤者腿部伤残为5级残,手部为10级残,则先计算腿部残疾系数60%,手部增加1%,两处伤残系数相加为61%。如伤者为城镇户口,70岁,按现行的赔付标准计算,则残疾赔偿金为:16378*(20年-10年)*61%=163779.39元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司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如瘫痪后购买的轮椅、截肢后购买的假肢、失明后安装的义眼、听力减弱购买的助听器等。核定标准:普通适用例:某伤者因小腿截肢要求配制义肢。经医疗机构鉴定,普适型义肢有两种,一种4800元,更换周期4年,另一种6200元,更换周期为5年。后经调解,使用第二种义肢,共赔付20年,即更换4次,赔付24800元。九、被扶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包括: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如子女;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60岁以上的父母。受害人可能有多个被扶养人,他们所获得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例:某人38岁(独生子女)因车祸致死,有被扶养人父亲65岁、母亲63岁,均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农村居民),下有一个10岁女儿(城市居民),如果计算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首先计算被扶养人应扶养的年限:其父亲应扶养15年,其母亲应扶养17年,其女儿应扶养8年。父亲应付:15年*4792元/年=71880母亲应付:17年*4792元/年=81464女儿:8年*10715元/年÷2=42860前8年应付10715*8=85720元;中7年应付4792*7=33544元;后2年应付4792*2=9584元,合计128848元。十、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N)年*16378元/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N)年*6561元/年十一、丧葬费按广东标准元核定。
本文标题:交通事故赔偿的14个赔偿项目保险公司核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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