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中油质安字〔2006〕7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加快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包括:(一)环境保护先进企业;(二)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三)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第四条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先进评选活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环境保护先进企业按照《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内容包括环境管理指标和环境绩效指标,考核标准总分为1000分。第六条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评选按照《集团公司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保护和利用、生态保护、污染物治理和排放等。第七条环境保护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对环境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各级管理者、员工,以及承包商中的相关人员。按照申请人的事迹进行择优评选,事迹应当在环境保护领域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或者良好的社会影响。第八条企业、基层单位在评选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一)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和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被地方政府列入环境污染限期治理计划,未按期完成的;(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四)未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五)因存在环境问题,受到公众投诉或者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第三章申报及评选第九条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按标准择优评选。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分专业验收,每年受理一次申报;对已获得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称号的基层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2·第十条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由企业推荐,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由企业审核推荐。涉及集团公司外部承包商中的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由业主单位负责推荐。企业依据《考核标准》对环境管理部分(满分700分)进行自检,评分在650分以上的,可申报参加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评选。基层单位申报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由企业依据《技术规范》考评合格后,择优推荐。第十一条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实行限额申报或者推荐,由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推荐)表、总结材料等。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评选在集团公司年度环保达标考核基础上进行。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初选。初选结果由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预审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对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预审结果进行审批。批准后,授予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第十三条凡弄虚作假获得环境保护先进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集团公司撤销其环境保护先进称号。获得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称号的单位,出现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者实施合并、重组、停产,以及复核验收不合格的,集团公司撤销其环境保护先进称号。第十四条撤销环境保护先进称号,由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预审后,报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审批后公布。第四章奖励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一)获得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称号的,集团公司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按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给予120万、100万、80万、50万元的奖励。(二)获得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称号的,集团公司颁发奖牌和证书。(三)获得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的,集团公司颁发奖章和证书。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从获得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的单位中优选部分单位推荐申报由国家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先进评选。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等国家综合性环保先进称号的,集团公司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单项环保先进称号的,集团公司给予30万元的奖励。第十七条对获得国家、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称号的奖励资金,集团公司从总经理奖励基金中列支,股份公司按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列支。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对荣获集团公司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称号的基层单位及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3·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考核标准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发文日期:2006年12月31日)·4·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考核标准参照《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方案》、《国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基本条件》,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管理指标和环境绩效指标,总分1000分。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打分和统计加权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环境管理指标(一)环境管理指标主要反映企业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与职责、制度建设、宣传与培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运行控制、清洁生产措施、信息管理、企业社会形象及公共关系。环境管理指标总分为700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二)企业按照环境管理指标进行自评。集团公司考核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采用资料查阅和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考核组由专家、管理人员、企业代表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二、环境绩效指标(一)环境绩效指标主要反映企业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指标水平。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当量、新鲜水消耗量,以及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创建等。环境绩效指标总分为300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2)。(二)废水污染物统计因子为COD、石油类、悬浮物和一种特征污染物,废气污染物统计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种特征污染物,固体废物统计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水、废气污染物当量数计算按国家现行排污收费标准执行,浓度超标加倍计算。排放1吨工业固体废物当量数按50计算,排放1吨危险废物当量数按1500计算,处理处置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视为排放。(三)集团公司考核组在审核企业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对重点排污口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少于企业总排污量的60%。考核组根据企业统计数据及核查结果,按照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分类进行统计加权计算,确定环境绩效指标得分。附表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考核评分表(环境管理部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及标准自评分考核分说明一管理机构与职责90分1.企业行政正职领导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301.企业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未包含环保内容,扣30分2.未任命环境(或者HSE)管理者代表,扣20分3.管理者代表未按计划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扣10分2.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或者HSE委员会),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重大问题。301.未设立委员会,扣30分2.委员会设立不符合要求或者职责不明确,扣10~20分3.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每少1次扣10分3.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负责环境保护的处长或者副处长,设立环境保护科,配备专业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落实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301.未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扣30分2.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0~20分3.未开展环境监测,扣20分4.环境监测内容不符合要求,扣5~15分二制度建设80分1.对企业应遵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识别,并建立文件档案。201.未建立环保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和文件档案,扣20分2.文件清单存在重大遗漏或者档案不全,扣5~15分3.环保法规及相关要求未有效传达,扣5~10分2.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在基层得到落实。301.未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扣30分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扣10~20分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发放到基层,扣20分3.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计划。301.未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扣30分2.无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扣20分3.环境保护管理指标未进行有效分解,扣10~20分4.未按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实施,扣10~20分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续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及标准自评分考核分说明三宣传与培训80分1.企业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201.未制定下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扣20分2.未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扣20分3.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档案资料不全,扣5~10分2.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情况。301.未将国家、地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文件传达到领导,扣20分2.未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扣20分3.环境保护培训记录不完善,扣5~10分3.污染控制关键岗位员工环境保护技能培训情况。301.污染控制关键岗位员工环保技能培训未实施,扣30分2.污染控制关键岗位员工未掌握环保基本技能,扣10~20分3.环保技能培训考核记录不完善,扣5~15分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90分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501.企业发展规划未包括环境保护或者清洁生产内容,扣30分2.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扣50分3.重大装备改造未进行环境保护或者清洁生产论证,扣20分2.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401.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扣40分2.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或者环保验收未通过,扣30分3.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染物排放未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扣10~20分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续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及标准自评分考核分说明五运行控制150分1.开展环境因素筛选。201.未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筛选,扣20分2.环境因素识别和筛选方法不正确、不全面、深度不够,扣10~15分3.对重要环境因素没有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扣10分2.ISO14000标准宣贯。201.未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扣20分2.未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扣10分3.未有效运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扣10分3.涉及环境敏感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201.环境敏感区作业未制定HSE“两书一表”或者“两书一表”中没有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内容,扣20分2.环境敏感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扣10分3.环境敏感区作业计划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扣10分4.环境污染隐患整改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1.未制定实施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扣30分2.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没有制定整改计划,扣20分3.未按整改计划实施,扣20分5.环境应急管理。301.总体应急预案中没有考虑环境保护内容,扣30分2.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资源,扣15分3.未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扣10分6.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环保设施。301.环保设施未按规定要求运行,扣30分2.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帐和记录不健全,扣10~20分3.环保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扣10分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续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及标准自评分考核分说明六清洁生产措施90分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301.新建项目、重大装备改造采用国家限制或者淘汰的工艺技术,扣30分2.未采取措施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本文标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579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