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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仁”学思想及其现代价值[摘要]孔学的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仁”。把“仁”界定为人之为人的类本质,奠定了儒家道德人学的基本路向。仁者爱人,克己复礼,孝悌为本,为仁由己,构成“仁”的四重内涵。“仁”统摄“恭、宽、信、敏、惠”诸德及孔子的德治理想。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孔子的仁学精神仍然有着相当深远的警醒和启示作用,那就是:整个社会要提倡群己兼顾的涵养仁心,注重个人内心和谐的建没,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执政为民。[关键词]孔子仁学思想孔学的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仁”。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仁”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仁”是孔子及其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也是其道德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原则,它是人们处理各种道德关系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准则,它贯穿于儒家伦理思想的全部内容之中,也鲜明地、集中地体现着孔子及其儒家伦理思想的本质和特点,其他的道德规范以及具体道德关系方面的某些特殊要求,都是这个基本原则的补充、展开和具体表现。孔子说:“仁者,人也”,把“仁”界定为人之为人的类本质,奠定了儒家道德本位人生哲学的基本路向。从道德人本主义出发,孔子认为,一个具备了人的形骸的(自然本能)的人要成为道德意义上理想的人,需要经过后天的道德修养才能完成。故其有“成人”或“成仁”之说,认为一个人只要达到道德理性之自觉,就可以为“成人”,而“成人”的最高成就即“成仁”,亦即理想人格的完成或人的类本质的实现。一、“仁”的涵义1、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是忠与恕的合体,是孔子思想的一贯之道,故其弟子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在《论语》中讲“忠”有十多处,如云:“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这些教言,均说明一个道理,一个真正的人,其人道之爱首先表现在对他人要尽心竭力地履行道德责任和伦理义务,这就叫“主忠信”。“恕”字在《论语》中只出现过两次,但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的是爱人的态度。恕字的字形从心从如,意指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论语·卫灵公》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意思是说,恕道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别人。凡自己不想遭受的,也不要施加于别人;反之,自己想要达到的,也希望别人达到。这就是“恕”,这就是一个仁者爱人的态度。故其又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能近取譬”,就是拿自己打比方,推己及人。按照孔子的说法,一个人做到了忠与恕,那便实现了“仁爱”的基本义务与责任。2、克己复礼为仁。这里涉及到个体要求与普遍的社会伦理原则的关系,亦即群己之辨的问题。孔子乃至整个儒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态度是个体需要(己)服从社会整体原则(礼)。所以孔子以“克己复礼”为求仁之道。《论语·颜渊》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里“克己”,即克制和超越自己的生理本能、个体感性欲望;“复礼”,即按照社会典章制度和伦理原则行事,做到在视、听、言、动诸方面皆合于礼。孔子认为,如此反复多次“礼”所体现的伦理原则就会潜移默化为人的内在德性(仁)。“克己复礼为仁”的命题,其深刻之处在于孔子较为合理地解决了伦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个人按其自由意志作出的行为,何以会符合社会规范并能得到社会普遍的肯定性评价?这一命题把个体意识消融于普遍伦理原则之中,认为作为人之本质的“仁”并不是个体意志的直接体现,而是普遍社会伦理原则在个体意识中的积淀。在这里,仁是礼的内在依据(人而不仁,如礼何),礼是仁的外在表现。所以,个体从仁心出发的行为,表面上体现了人的自由意志,而其实质则受着普遍的社会伦理原则的制约。可见,孔子的人道观带有整体主义倾向。3、孝悌为仁之本。孔子认为仁是人的本质,也是人道的崇高理想。此种本质和理想源于人生而具有的最恒久最朴素的情感———血缘亲情。所以,要发展人的爱的情感和崇高的社会伦理责任,最要紧的是要培养人的血缘亲情。孔门弟子有若说得很好:“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指子女对父母的亲情,“弟”即“悌”,指弟弟对兄长的亲情。有子看到:一个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少犯上作乱的。据此他推测出一个结论,即人的血缘亲情(孝悌)是仁爱精神和一切社会伦理义务的情感基础。相反,假如一个人连自己的生身父母和同胞兄弟都不知爱敬,怎么会对社会、对他人具有仁爱精神和伦理情谊呢?孝悌为仁之本的话,虽出自有若之口,但却反映了孔子的思实现人道之“仁”的心理情感基础。4、为仁由己。孔子认为,一个徒具人的形骸和自然生命的人,只是一个自在的人,而不是理想的人。人生的最高价值或终极意义在于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理想,此即“成仁”。孔子认为,成仁至易亦至难。说其至易,是说能否成仁,完全取决于自己能否达到道德理性之自觉,忠恕为怀,克己复礼,孝悌为本,并将此种美好的情感落实到各种社会伦理关系之中去,故其言:“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这叫做“为仁由己”。说其至难,是说要达到仁的境界,需要经过艰苦的努力与考验。为达到仁的理想,关键是要立志求仁。故其言“苟志于仁,无恶也。”(《论语·里仁》)“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有了仁的志向,便要去躬行践履,做到“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仓卒之间)必于是,颠沛(困顿之时)必于是。”(《论语·里仁》)为了仁,有时需要付出重大牺牲,甚至献出生命。所以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对于成仁的重要性与艰巨性,孔门弟子曾参做了很好的说明,他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这就是说仁和成仁在一定意义上比生命还重要,它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境界和庄严的伦理义务。达到此种境地,实践了此种义务,那样才能真正感到做人的神圣与庄严。二、孔子“仁”学思想的现代价值孔子“仁”的思想内涵丰富,灵魂深刻,具有强烈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时至今日,如果我们能够对仁的内涵加以转化,赋予新的、丰富的现代意识内涵,那将会惊人地发现,孔子的思想在当代仍有广泛的启示意义,具有极其重大的当代价值。1、群己兼顾的涵养仁心是当代应该大力提倡的道德风范。孔子肯定仁政,讲仁心,旨在使天下人都能够成就自己。根据仁心开展的道德实践,可以逐步形成一种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的基本认识是要求人们在尽自己的本性时,也要协助他人来尽其本性,使人人各尽其位,各尽其性。这就是说,各自成就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存在,但无预定模式。因此,这一思想具有开放精神,它承认同一目标可以由不同的道路达到完美的境界。个人是完美群体的基础,完美的群体又是完美个人的保障。这是孔子在群己关系上的基本思路,就是要使天下人都能够发展自己的光明德性。孔子认为人之所以可贵,在于他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存在,要完成完美的存在,那就是人要实现自己完美的意向,必须具备仁心、良心与良知。这些主体思想,对于当今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群己兼顾的仁心涵养,既是古人的风范,今人更应该效法,从而正确地处理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个人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所以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特别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但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也强调重视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社会和集体不能让个人作出无谓的牺牲,个人在作出牺牲的时候必须能够促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社会也不能打着集体利益的旗号去为了某人、某集团或者某部门的利益服务,从而损害某个人或社会大众的利益。在正常条件下,个人为了社会作出了自己的牺牲,按照法律规定,社会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或者赔偿。2、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应该注重个人和谐。和谐不仅要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人内心和谐,就是主观与客观、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都要和谐。要实现内心和谐,孔子的论述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他把“爱人”具体化为“亲亲”、“尊尊”、“尊贤”。“亲亲”是亲族之内的爱人,如果一个人连他的亲人都不爱,那就无异于禽兽。但是,只爱亲人还不够,还必须推己及人,孔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主张把“爱人”推广到全体社会成员,天下人应该向兄弟一样互爱。孔子还说“吾十有五,而治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些论述都启示我们,对世界的不公等情况,要从容面对,不怨天、不尤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建立内省的自我循环系统。要学会包容社会,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设身处地地衡量社会和别人的利益,找到自己在社会的准确定位。今天的社会压力很大,一个人只有有效地建立内心价值系统,才能把这种压力变成一种生命张力,从而实现个人内心的和谐。每个人都实现了内心的和谐,整个社会实现和谐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3、只有体现出人道主义的改革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孔子说:“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颜渊》)。“百姓足”就是满足人民利益的需求,也即“以民为本”。孔子民本思想在改革开放时期几代领导人的治国理念中得到了体现。邓小平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党和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政策的依据,作为评判一切工作得失成败、是非功过的三个客观标准中的重要标准之一。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思想其中之一,就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策略,并在新的形势下对“以人为本”做出了全面的概括,认为坚持“以人为本’,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如果政策和法律能够最大限度地表达社会全体的愿望,最大限度地保证各阶层人们的利益,使社会各群体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表达和落实,那么这种政策和法律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参考文献[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M].2003.9[2]张和增.论儒家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无锡南洋学院学报[J].2007.3[3]葛荣晋.孔子论”仁”及其现代价值.党政干部学刊[J].2006.10[4]万书平.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现代解读.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6.1-2
本文标题: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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