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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对职工的基本要求………………………………(5-6)第三章作息时间、假期、考勤…………………………(6-8)第四章工资及福利.……………………………………(8-9)第五章人事管理………………………………………(9-11)第六章安全卫生.…………………………………………(12)第七章因工负伤、患病或死亡的待遇…………………(12)第八章表彰、惩罚……………………………………(12-15)第九章附则………………………………………………(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管理良好秩序,增强职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更有效地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把公司办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劳动法和政策,以及公司的章程,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全部正式职工、见习职工、临时职工。第二章对职工的基本要求第三条义务1、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规则的要求。无条件执行公司作出的决议,服从所属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令。2、自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自己所负担的工作任务。不断学习,逐步提高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3、提倡上级关心下级,互相尊重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上级对下级要给予亲切的指导,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第四条职工守则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2、热爱公司,自觉参加公司管理,维护公司的声誉,保守公司的秘密;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纪律;4、互相尊重,讲究礼貌,维护集体团结,增强合作意识;5、加强内部协作,互通信息,任何人不得借工作之便将公司资源占为己有;6、讲究社会功德,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卫生;7、遵纪守法,严禁有碍社会功德或者上海他人名誉的行为;8、为人诚实,不隐瞒、谎造本人经历,不掩饰工作上的过失和错误,有错必改;9、不滥用职权或越权专断,如遇紧急情况,要做妥善处理,事后迅速报告领导;10、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贿受贿,谋求其他不正当的利益;11、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就职、兼职或自己从事经营。第五条工作纪律职工应该遵守以下各项工作纪律:1、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者私自外出、会客等,有事需要提前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有怠慢自己职责或玩忽职守等行为;3、未经所属领导批准,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当天工作必须当天完成,不允许对工作采取懒散、懈怠、马虎等态度;5、自觉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每天工作结束要对办公区域进行打扫,收拾干净;6、工作区域不得妨碍他人工作,联系工作、客户要有礼貌,接听办公电话需说“您好”,经常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用语;7、严禁在办公区域赌博,不允许有无理取闹、谩骂、吵架、散布流言等行为;8、团结同事,尊重领导,礼貌谦让。第六条公司物品的管理1、公司一切办公设备及物品是为了方便工作而设置,不得挪为私用;2、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和材料,注意节约;3、办公设备要制定专人负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处理。第三章作息时间、假期、考勤第一节日常工作时间第七条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休息时间安排如下:8:00――――12:00工作12:00――――13:00午餐休息13:00――――17:00工作17:00以后下班公司实行每周一早点名制度,要求全体员工早上需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第八条休息日1、职工休息日:周六和周日;2、职工法定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由于工作安排或工作性质不同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以调换公休日或法定假日的休息。第二节特殊工作时间第九条加班工作1、职工在双休日值班或者由于日常工作任务繁忙,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在征得领导和本人同意后,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2、在特殊情况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工作,职工因故不能加班工作时,应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加班1、根据经营工作的特殊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内可安排职工加班;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时间,可安排代休,不能代休则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3、法定假日安排加班应事先将值班表上报公司行政事务部。第十一条出差工作1、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可委派职工出差,在执行出差任务时,按正常出勤对待。出差工作期间的节假日可按加班工作时间对待。2、职工出差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出差规定执行。第三节缺勤与休假第十二条病假1、职工非因工负伤、患病不能上班时,需持医院医生诊断书,到分公司负责人处请假,并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者,需要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2、职工患病(含非因工受伤),连续病假不超过30天的,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按照相应天数扣除绩效补贴;连续病假超过31天的,扣除绩效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工龄条件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应由职工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在病假工资中扣除。第十三条事假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者有事外出的,应事先申明理由,经所属领导批准后按照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第十四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1、已婚女职工产假顺产90天,难产或双生时各增加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已婚女职工生育年龄超过24周岁,可以享受晚育假15天,晚育假期工资照发;3、已婚女职工在计划指标内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姙娠不满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4、施行人工流产、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女职工可休息14天,男职工可休息7天。此假按病假处理。第十五条工伤假被确认为工伤的职工按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第十六条婚假、丧假1、职工本人符合婚姻规定申请结婚时,可给予婚假5天,晚婚职工另增加婚假10天,符合规定的婚假期间工资照发。2、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时,可给予丧假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十七条探亲假1、符合探亲假的员工享有探亲假,假期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2、申请探亲假的职工,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者按照旷工处理。3、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由所在部门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部门承担。职工探亲往返的路费报销详细规定参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假期的申请、审批第十八条假期的申请审批1、职工请假必须由本人向上一级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特殊突发情况,必须迅速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所属领导报告,假期完后补办相关请假手续;2、所有假期审批,必须逐级批准,未按审批权限批准的假期一律按旷工处理;3、一次请假在3天及以下者,分公司负责人有权批准;一次请假在3天以上的,由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4、职工请产假、工伤假、婚丧假、探亲假,不论天数多少经分公司批准后,均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执行。第五节迟到、早退及旷工第十九条迟到、早退1、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每次迟到、早退在三十分钟以内,按迟到、早退一次计算。每次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按缺勤半天计算;2、全月累计迟到、早退满2次,按缺勤半天计算,满四次按缺勤一天计算。依此类推;3、凡因迟到、早退累计的缺勤天数,按事假规定办理。第二十条旷工1、属于下列情况者,按旷工处理:未经领导批准,未按审批手续申请,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者;有意隐瞒领导,不按时上班者;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其他经公司决定应按旷工论处的行为。2、凡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者,须按本规则第九章第二节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旷工除扣发工资外还要根据情节给予不同情节的处分。3、职工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15天者,按照本规定第九章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处理。第四章工资、福利第二十一条工资、福利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和《薪资管理办法》执行。第一节绩效考核1、绩效考核体现了职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理念,鼓励职工努力创收;2、绩效考核总体上分为四个指标:货运吞吐量、营业收入、利润、应收帐款;3、绩效考核根据任务的完成情况体现了工资的浮动性,而不是固定不变的。第二节薪资1、公司的薪资模块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情况而定;绩效工资则根据工作责任和贡献的大小实行宽带薪酬模式,体现工资能上能下;工龄工资按照一年工龄1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2、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发放。3、其他工资福利其他工资福利属于国家政策性规定的按照政策性规定发放,不属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发放。4、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工资调整作出上报,公司则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对其工资进行调整。5、连续两年被公司及以上部门评为先进个人者,其绩效工资向上调整一个级次;6、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打听其他人员的工资,一经发现,按照本手册第四十三条处理。第五章人事管理第一节职工的录用第二十二条用人办法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采用面向社会、学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办法,公司原则上在高校录取应届毕业生应当是本科以上学历,凡被公司录用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录用手续分公司需要引进人员,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分公司擅自引进人员(包括聘用职工),公司将不予审批核发工资。凡经公司面试合格的人员,须经公司考核、审查,自行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手续。第二十四条合同及职工身份凡经社会招聘录用调入公司工作的职工一律实行聘用制。第二十五条正式职工、聘用职工所有职工被公司招聘后,均需经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录用。第二节聘任和免职第二十六条聘任公司的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其中:公司级领导由总部任命;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由公司聘任;科长及副科长级由分公司聘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第二十七条免职公司中层及分公司科长副科长级,因工作不称职等原因,公司有权予以免职。第二十八条任免的管理1、公司聘免的人员,经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2、中层管理人员被免职后,根据安排的工作岗位作为普通工人对待,实行同岗同酬管理。第三节教育培训第二十九条教育培训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学费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其部门报销。公司实行每月最后一个周末星期六定期培训制度,在员工队伍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第四节工作变动第三十条工作岗位调动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或人事交流需要调动职工工作(工作岗位、职务、部门之间调动、派遣、派驻等);2、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人力资源部申明理由,但公司一经作出最后决定,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3、为了保证各岗位工作的连续性,职工工作调动必须做好工作交接,未做好工作交接的人员不得调离或办理辞职。4、变动工作的职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新的岗位报到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五节长期病休第三十一条长期病假1、职工(实习职工除外)由于伤、病(工伤除外)休假不能上班者,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限如下: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节辞职和辞退第三十二条辞职1、职工本人不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可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2、职工被批准辞职,应从批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一切辞职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终止、停办手续;3、职工申请辞职在未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4、申请辞职人员从被批准之日起,在一个月内
本文标题:中集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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