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中国钓鱼比赛裁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对裁判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与工作准则,特制定本裁判法。第二条本裁判法主要适用于中国境内举办的正式钓鱼比赛,其他钓鱼比赛参照执行。第二章赛前准备第三条组织裁判人员学习中国钓鱼协会制定的钓鱼比赛组织办法、竞赛规则,裁判法以及应届竞赛规程,明确任务和要求,布置工作计划。第四条对比赛场地进行勘察,通过试钓对比赛水域的面积、水深、水质、鱼的密度等进行全面了解。第五条制订比赛所需器材、物品计划,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在领队会上,介绍竞赛工作的准备情况,解释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抽签办法,听取各领队的意见,保证竞赛工作顺利进行。第三章裁判人员第七条裁判人员与参赛运动员的比例,不得少于20%。第八条裁判人员包括:(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二)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三)裁判员。第四章总裁判长职责2第九条组织和领导比赛期间的全部裁判工作,根据竞赛规程和规则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全场比赛动态和进程。第十条组织裁判员学习,分配裁判员工作。在比赛中可根据情况,调整裁判员的任务,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第十一条比赛中发生意外,决定更换比赛场地,直至向组委员会提出暂停、延期或终止比赛。第十二条宣布比赛成绩。组织裁判人员总结工作。第十三条审核、签发成绩册。第十四条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完成总裁判长指定的工作。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总裁判长职责。第五章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与裁判员职责第十五条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分管一个方面或一个赛区的比赛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处理。(一)编排记录长职责1、依据整个比赛分赛区、分场次的情况,提出运动员分区组合、抽签、换位意见,报总裁判长核准后,准备签号,及时交给各分区裁判长实施抽签、登记。2、制定竞赛成绩记录单、分场成绩表及总成绩表等。3、及时分发、收回运动员每场比赛成绩记录单,给出名次分。4、分赛区公布每场成绩表,对运动员的疑问及时查清解决。5、准确及时向总裁判长提供获奖运动员名单、成绩,编制成绩册。36、分赛区、分场次整理比赛成绩记录单,交承办单位竞赛部门存档。(二)分区裁判长职责1、带领本赛区裁判员按时到达赛场,分发裁判用具,检查准备情况。2、按裁判员职责明确分工,提示各阶段工作重点,督促落实。3、收齐运动员成绩记录单,及时送交编排记录长。4、组织运动员抽签、换位、登记,维持好本赛区秩序。5、适时处理本赛区比赛中的问题。6、考察了解裁判员工作情况,组织赛后小结,提出奖罚意见。第十六条裁判员职责(一)巡检裁判员职责:1、现场指挥运动员队伍,检查运动员佩戴的比赛证件,带领运动员进人赛场。2、检查运动员的钓具、鱼饵并有权对钓具、钓饵封样。3、制止运动员犯规现象。4、比赛现场勤于巡视,不断传递信息,保持赛场联系。(二)计量裁判员职责1、赛前仔细检查并妥善保管衡器。2、准确计量、唱数。(三)记录裁判员职责:1、记录成绩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符合规范。42、要求每名运动员履行签字手续,及时上送成绩记录单。第六章抽签办法第十七条钓鱼比赛一般应在比赛现场进行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按钓位号向所在赛区报到,由裁判员带入赛场,对号就位。第十八条若在赛前会上抽签,必须有赛场平面图标明钓位。第十九条抽签时必须将抽签程序向各队说明清楚,当众将签号卡片点数、打乱,由运动员代表协助监督,按报名顺序点名抽签。抽签后及时登记。第七章图表制作第二十条钓鱼比赛所需的各种图表,包括赛场平面图、指示牌、运动员登记表、比赛成绩记录单、成绩汇总表、总成绩册等,以及各种比赛证件,制作要清晰、准确,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裁判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执行有关规定。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裁判人员,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有失公正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裁判法自修订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中国钓鱼协会。垂钓大赛六彩美食筹委会抄报2016年月日
本文标题:中国钓鱼比赛裁判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7721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