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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钓鱼岛的地理状况与战略地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离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冲绳海槽。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千米。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千米,海拔约362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钓鱼岛争端实际涉及两个方面的核心问题:一是钓鱼钓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归属;二是与之相关的东海海洋权益,如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日方关于钓鱼岛归属上的举措颇具战略意义。因为无论是岛屿周围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也好,还是小岛本身的军事价值也罢,可以说有利益悠关的重要意义。首先,钓鱼岛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结论: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其次,钓鱼岛群岛在海洋划界中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第三,钓鱼岛直接或潜在的军事价值。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形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在战略意义上,该列岛可以为日本利用、作为日再次侵略台湾的桥梁或前进基地;也可以成为我保卫国家东海方向安全、遏制日本扩张势力南下的前哨。二、中日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上的立场中国方面的坚定立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主要基于四个理由。(1)地理因素。钓鱼岛群岛位于毗邻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东南沿海大陆架边缘,南接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因此这些岛屿是“大陆型”,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2)历史因素。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在明清两代的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3)使用因素。中国渔民长期以来在此海域捕鱼,利用岛屿避风。清明两代册封使皆利用这些岛屿作为航标。(4)国际法因素。钓鱼岛群岛无疑应该包括在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范围之内而由中国割让给日本。战后,日本理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将这些岛屿归还中国。日本方面的坚定立场:坚持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日本领土。其主要依据也有四个:(1)地理因素。尖阁列岛或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始终是构成日本南西诸岛的一部分,隶属日本冲绳带。而不是包含在中日《马关条约》中的第2条得自于中国清朝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2)历史因素。尖阁列岛是日本政府在明治十八年(1885年)以后,通过对该岛屿再三进行过现地调查,慎重确认该岛屿不仅仅是无人岛,而且无一切证迹说明属于清朝所有。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日本领土;(3)条约因素。日本政府称,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的行政管辖之下。根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归还冲绳协定》,日本恢复对尖阁列岛的完全主权,在美国的管辖时期,日本只是保留对它们的剩余主权;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11月29日决定,在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加入附加条款,把对钓鱼岛的防卫义务写入附加条款中,明确把钓鱼岛列为《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对象。据《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美国对日本安全负有责任,美国在日本遭到武力攻击的情况下会采取行动介入冲突”。(4)国际法因素。日本式根据国际法中“无主地先占”的原则行事的,并连续地、和平地对钓鱼岛试试了有效的开发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对岛屿享有领土主权必须满足: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持续地有效不间断的开发利用。中国从明朝到清朝年间并没有有效不间断的对尖阁列岛开发利用,显然不符合国际法规定,背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三、七十年代中日达成搁置钓鱼岛争议共识1972年,在同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人义胜的会谈中,周恩来总理就解决钓鱼岛问题的现实方案首次提出“搁置论”。竹人义胜在手记中写道,“我就尖阁群岛的归属问题说:‘从历史上及文献中,那都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但周先生只是微笑。他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我们的见解不会改变。这将陷入无休止的争论,所以搁置起来,让后代聪明人去解决吧。’他没有让步的意思。”同年9月25日,田中角荣首相等人访华谈判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根据前外交部顾问张香山的手记,在会谈进入尾声时,田中提出“借此机会,请问一下贵国对尖阁群岛问题的态度”。周总理说,“此次不想谈,现在提这个问题没有好处”。出席首脑会谈的官房长官二阶堂进证言称,“田中在会谈的最后提出‘共同开发尖阁群岛吧’,周先生明确指出,‘田中先生,那件事以后再说吧’。此后田中未再深究”。1978年8月10日,邓小平副总理接见为谈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访华的园田外相。园田说,“关于尖阁群岛,想必您知道日本的立场。故此希望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偶然事件”。邓小平立即表态,“我也要说一句,把这个问题搁置一下,我们这一代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应该会找出解决方法的”。园田说:“阁下,我明白了,不必再说了。”同年10月25日,访日的邓小平副总理在与福田赳夫首相的第二轮首脑会谈中明确表示:“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在中国称为钓鱼岛,在日本叫作尖阁群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最好不要拿到这次会谈的谈判桌上来……”同日,邓小平在一场记者会中,留下一段众所周知的名言:“‘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两国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对于邓小平这段话,日本外务省在绝密文件中如是评价:“关于尖阁群岛一事,尽管日本方面没有提出来,但邓副总理表明了立场,‘我看还是不要提这个问题的好’……进而,邓在记者会见时有这样的表述:‘不希望日中友好的人,就想提出这个问题。我看这个问题还是交给下一代的好’,可以说中国方面已尽力表明了所能表明的最大限度的态度。”四、最新钓鱼岛情况1、中日若因钓鱼岛开战美重申将站日本一边美国国防部长在美日防长会晤的记者招待会上,谈及中日钓鱼岛问题丝毫不加避讳的表示,美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管辖权,并且再次重申中日若因钓鱼岛争端开战,美国将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站在日本一边。分析人士指出,美国重申钓鱼岛问题上的中立态度,是从钓鱼岛主权上来看问题,多少都打马虎眼的意思,但是美国方面没有否定《美日安保条约》在钓鱼岛上的可行性,也就是说,一旦中日就钓鱼岛争端开战,美军还将站在日本一边这一立场还是没有改变。2、中方罕见警告美方:勿卷入中日钓鱼岛纷争“不要让日本这块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中国驻美大使崔天凯4月30日警告美国。这番罕见严厉的表态针对的是美国防长哈格尔,因为他近日不仅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管辖权,还扬言“反对任何损害日本管辖权的单边行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学者阮宗泽5月1日对《环球时报》说,安倍晋三的右翼做派已经一览无余,美国如果一味放任日本,最后恐怕要自讨苦吃。3、日媒称中国在钓鱼岛激怒日本系挑衅美国中日不和是对美国的公开挑战。随着中国的海监船继续进入尖阁群岛的海域,人们继续关注着中日关系的紧张状态。钓鱼岛本身没有多大的价值,即使这里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石油方面的收益相对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它们的军事价值也不大。钓鱼岛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发挥过任何作用,所以它们也没有任何象征意义。然而,在中美角逐的大背景下,它们从地缘政治角度说是很重要的。美国实际上把它们当作是日本领土。因为日本是美国重要的盟友之一,所以在钓鱼岛的事情上激怒日本无异于向美国挑衅。中国已经动员了无数政府巡逻船,定期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北京还通过给商业制造各种障碍从经济上向日本施压。另外,钓鱼岛的紧张局势是在中国做出了一些给美国敲响警钟的事情后发生的。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越过任何红线,如部队登岛或向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快艇开火。另一方面,日本也容忍了中国进入钓鱼岛海域的行动。不过,随着带有敌意的舰艇和飞机在狭小空间里活动,意外也可能发生。无心的碰撞可能让水手送命,一个不该拿武器的人可能开火,飞机因为失误可能相互碰撞,直升机也可能撞上桅杆。五、解决岛屿主权之争的四种方式:当前,面临着这些纷争,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各种办法,以取得岛屿主权,从历史上看,无外乎以下四种解决方式。一、发动武力战争夺取主权,这是解决纠纷是最直接的办法。战争虽然是主权之争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但是,战争也影响到地区的和平,当事国必须保持时刻警惕,以防突袭事件发生。对于胜利者来说,虽然取得了主权及其他利益,但也埋下了隐患和仇恨,自身的实力也将受到一定影响.一旦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或日本打起来,得利最大的不是中国、日本、东南亚国家,而是美国,即便中国取得胜利,但战争将影响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主线的战略部署,在国际上的形象也将受损,进一步讲,中国标榜的“和平崛起”的承诺将受到国际质疑,“中国威胁论”可能浪声四起。二、通过外交谈判达成协议,这是最难解决问题办法的办法。1、搁置岛屿主权争议,共同开发海洋资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解决同周边邻国海洋争端的一贯主张。应当说,这一主张是积极务实的。遵循和恪守这一方针,钓鱼岛争端就可望和平顺利地解决。2、双方本着公平和互谅精神,运用成比例方法进行协商划界为了打破僵局,双方可以考虑撇开钓鱼岛和冲绳海沟因素,在不违背公平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寻求妥协。考虑到这一前景,采用成比例划界方法便是解决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一条重要思路。所谓“成比例”,是指使一国的大陆架面积与其海岸线长度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以维持大陆架划界的公平,这一划界方法早已为各国海洋专家所公认,并被国际海域划界实践所广泛采用。因此,运用成比例方法划分东海大陆架无疑是可行和适用的。当纠纷当事国坐下来好好谈判,以此寻找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这种解决方式,中国似乎特别喜欢,不管东海还是南海之争,中国政府历来保持战略克制的态度,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更彰显出中国人不好战好谈的理念,“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以比较灵活的方式避开了近乎僵硬的原则性问题,不能不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新思路,也彰显了高层的智慧与胆识,这种战略思维为中国的发展争取到了一段相对和平与稳定的空间,促成了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这可谓是最具有中国最有特色、最有创意也最搞笑的外交活动之一,堪称中国儒家学说之谦让隐忍的表现。三、由于自然因素导致岛屿消失,争议当然也随之消失。这是最简单最戏剧的解决办法。你争我抢的东西都没了,你还争什么争抢什么抢?最典型的案例,也是世界上目前唯一的案例就是印度和孟加拉国的新穆尔岛之争。可以说,这纯粹是一场老天的抓弄,而两国之争看起来也很像是一场闹剧而已.新穆尔岛,一个很戏剧性的岛屿,它在30年前的某一天突然从天而降,很美丽地呈现在孟加拉湾的海面上,人们在惊喜之余,开始变着法子想据为己有,于是,围绕这个小岛的归属问题,印度与孟加拉国开始了30年的争执,无近到了短兵相见。然而,有一天,戏剧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海平面上升,新穆尔岛被淹没了。印度贾达沃普尔大学海洋学教授哈兹拉说,两个国家谈判没能解决的问题,全球变暖把它解决了。显然这种可能在解决钓鱼岛争端上似乎是不可能的!四、通过国际法庭仲裁或接受司法,解决主权争议问题。在国际法上,通过仲裁和司法解决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法律方法。按规定,不论是提交仲裁或是接受司法解决,均应有争端当事方的同意。从既有实践看,日本对此种解决方法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中国方面则正处于由消极不信任向积极参与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国际常设仲裁法院,1993年我国提出4名国际法专家担任仲裁员。自1984年后我国在国际法院一直拥有本国国籍的法官,对国际法院的工作给予极大的关注。对于另一个国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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