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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网:营改增后银行业税负不降反增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会计处理自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全面告别营业税,步入了增值税时代。与其他行业一样,各金融机构十分关注营改增的税负影响。多家银行计财人士反映,自新税制施行以来,所在机构税负不降反增。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有银行自营改增以来,仅票据业务的利润就减少了1.1亿元。记者调查发现,不仅金融业,房屋租赁业、酒店业也面临税负增加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普华永道流转税业务合伙人表示,增值税是对流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采用销项税减进项税的方法层层征税,并向下游企业层层转嫁,最终增值税税负由消费者承担。如果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销项端又不能够转嫁部分增值税成本,将为企业的运营成本带来压力。这位流转税专家认为,营改增刚开始实施,而且涉及多方面的工作,不可能提前预设所有情形,相关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调查租赁酒店银行等行业税负加重深圳律师金焰最近接到了他办公所在地深圳信兴广场物业公司发来的“信兴广场客户营改增实施的通知”,该通知提出,“现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有关收费项目金额未含增值税,我司将向贵公司(租户)收取相应的增值税,有关各项收税标准以及税金的具体金额,以我司发出的《付款通知书》为准。”“营改增的目的是给企业减税,现在这些物业租赁公司的税率上升,抵扣又难,最终导致税负上升,结果就把增加的税负转嫁到我们普通租户身上,大厦的多数租户表示不接受,已向物业公司表达了反对意见。”金焰告诉记者。从事酒店预订行业的某公司总经理冯木青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该公司业务以酒店预订为主,从香港预订大批量酒店转卖给国内旅行社。过去公司税收为差额征税,税率5.6%,营改增实施后变为全额征税,税率调整为6%。“首先,从差额征税变为全额征税,征税范围扩大了,税率又上升了;其次,从地方税变为国税,税收征管的弹性降低了。过去地税局征收,我们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现在国税局明确表示根据新税法不可以抵扣。短短2个月,我们的税负有大幅增加。”冯木青告诉记者,他已向罗湖国税局反馈了企业的困境和相关意见。记者从深圳市场了解到,实施营改增两个多月来,金融业面临的税收增加现象比较普遍。多家银行计财人士反映,新税制施行以来,所在银行税负不降反增。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有银行在营改增后,仅票据业务利润就减少了1.1亿元。深圳某股份制银行计财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营改增新规,金融服务业统一适用6%的税率,税率提高。更为关键的是,营改增后,营业税从以前的差额征税变为全额纳税。“从我们实际情况看,营改增后,银行业绝对是大幅度增税的,票据业务首当其冲,而票据业务利润占银行总利润占比很大,有的银行高达五分之一。”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民生宏观分析师朱振鑫此前也做过测算,营改增后,16家上市银行总税负增加,总税负增加额占净利润总和的比例为0.82%。其中,中农工建交五大行税收增幅较大,比如交通银行税收增加额占到其净利润的3.94%。股份制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与宁波银行税收也有所增加。分析金融业征税业务扩大免税范围收窄针对部分行业在实施营改增后,整体税负有所上升的现象,普华永道流转税业务合伙人李敬语指出,由于营业税基本上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不需考虑抵扣环节,因此,具体应税行为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税负;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是对流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采用销项税减进项税的方法层层征税,并向下游企业层层转嫁,增值税税负由最后的消费者承担。“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增值税影响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该应税行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二是该纳税人可取得多少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三是该纳税人的增值税销项税有多少可以对外转嫁。”李敬语表示,探讨银行业营改增的影响,也要考虑以上因素。李敬语认为,除了相同业务适用的税率一致以外,能够取得多少进项税抵扣以及能够有多少销项税可以向客户进行转嫁,对不同银行而言,甚至对同一银行不同纳税期间而言均不尽相同。部分银行为什么会出现税负上升?李敬语认为,首先是税率提升。其次,增值税免税业务须符合一定条件。以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业务产生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例,根据营改增有关规定,该项免税业务仅限于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而实际情况是,银行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并非全部符合上述条件(例如,银行同业进行的线下交易),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利息收入,则需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征税业务范围扩大,以往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变窄。”不过,李敬语认为,营改增刚开始实施,各家都在摸索阶段,很多数据不能客观反映,所以现在下判断还为时尚早。“营改增涉及多方面的工作,不可能提前预设所有情形,相关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对话银行应加强对进项税抵扣的管理南方日报:营改增已在深圳全面实施2个月,部分银行已表现税负不降反升。纳税人该如何应对这个问题?李敬语:由于营改增涉及较多方面的工作,不可能提前预设所有情形,相关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在现有政策下,建议纳税人从自身角度做好以下工作,具体包括:一是从进项端和销项端分别对受到营改增影响的业务进行梳理,了解并分析营改增的影响;二是建立及完善营改增的各项财务制度以及税务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进项税抵扣的管理,确保业务部门和采购部门能够及时取得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可以考虑分别针对业务收入类合同以及采购支出类合同条款进行审阅,拟定与实施与供应商以及客户沟通的策略,并对增值税税负安排进行磋商;四是加强内部培训及增值税风险管理。建议利用三方沟通机制反映问题南方日报:针对营改增后金融行业税负有所上升的情况,国家税局有没有相关窗口政策出台?李敬语:我们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切实开展试点行业税负分析,全面跟踪和客观真实反映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在内的四大行业的税负变化情况。针对银行业,国家税务总局6月30日出台了《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普遍关注的免税收入的营改增政策。相信会有其他补丁文件陆续出台,建议银行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银行业可以充分利用上述平台,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结合营改增的实施情况,向政策制定部门充分反映自身需求以及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有效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
本文标题:中税网营改增后银行业税负不降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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