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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㈠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见表1-1。⒈盲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自: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⒉低视力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表1-1视力残疾的分级类别级别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5--0.02,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1--0.05二级低视力<0.3~0.1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㈡听力语言残疾: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表1-2)。⒈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⒉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⒊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级表1-2听力残疾的分级类别级别听力损失程度聋一级聋≥91dB二级聋90-71dB重听一级重听70-56dB二级重听55-41dB注:1.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2.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均失轻的一耳为准。3.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㈢智力残疾: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为了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精神发育迟滞协会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注: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量得到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㈣肢体残疾: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①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②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③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④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一级a.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b.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c.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二级a.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b.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c.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三级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c.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四级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c.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d.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e.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3)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4)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㈤精神残疾: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精神残疾包括: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③精神分裂症;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残疾的登记:一级(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二级(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三级(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四级(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1)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2)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个提均被评为0分的。注:由于对《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的使用,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来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或误会,这里不公布《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请原谅!精神病残疾标准一、精神病残疾的定义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精神病残疾包括:(一)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二)—中毒性精神障吨包括药物、酒精依赖;(三)精神分裂症;(四)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二、精神病残疾的分级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SDSS)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注](一)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二)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各题均被评为“0分”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附件]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指导语(问知情人):“麻烦您,我现在想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某某人(指病人)在家里和工作单位中的一些情况,他(或她)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是不是能够做到他(或她)应该做的事……。下面我按次序询问,请您告诉我,他(或她)在最近一个月(指规定时点前一个月)以来,下面这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或困难?”一、最近一个月内的职业工作情况: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班,完成生产任务,在工作中与他人合作和一般表现好。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明显下降,成为问题或诉苦(包括间歇性出现的严重问题)。2分:严重功能缺陷:有受处罚或受谴责的危险,或已经受了处罚或谴责。二、(若已婚)最近一个月内的婚姻职能、夫妻关系:相互交往,交换意见,共同处理家务,对对方负责,显露出爱和温情,给对方支持和鼓励。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支持或不交换意见,争吵,逃避对对方应负的责任。2分:严重的功能缺陷:经常争吵,一肚子怨气,或者完全不理对方。三、(若是父母)最近一个月内的父母职能:对子女的照顾、喂养、衣着等,带小孩玩,关心学习成绩,关心子女的健康和发育。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1分:确有功能缺陷:对子女缺乏关怀兴趣,以致弓I起抱怨和意见,孩子情况不佳。2分:严重功能缺陷:在几个方面完全不管子女,别人不得不替他照顾孩子,或者孩子处于明显无人照顾状态。四、最近一个月内的社会性退缩:主动回避与人们见面和交谈,避免跟别人在一起,不和家人或朋友出外参加社交活动。0分:无异常,或非常轻微。1分:确有回避他人,但有时可被说服参加一些活动。2分:严重退缩,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说服无效。五、最近一个月内家庭以外的社会活动:与其他的家庭或人的接触,村或乡的社会活动,文体小组活动等。0分:无异常,或仅轻微。1分:确有不参加某些活动,而在家人或其他人看来他是应该也能够参加的。2分:无活动,完全回避应参加的活动,因此受到批评。六、最近一个月内在家中活动过少:白白浪费时间,什么也没有干,睁眼躺在床上,静坐什么也不干,不跟人谈话。0分:无,很偶然地出现。1分:大多数日子,每天估计至少有两个小时什么也不干。2分:几乎整天什么也不干,成了问题,或引起议论。七、最近一个月内的家庭职能表现:在家庭日常活动中,起通常应起的作用,一起吃饭,分担家务,参加家庭娱乐,看电视或听广播,参加家庭讨论和作出决定,如讨论家庭经济,修理家用物品,搞卫生。0分:无功能缺陷,或很轻微。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参与家庭活动差。2分:严重功能缺陷:不理家人,几乎不参加家庭活动,很孤独。八、最近一个月内对自己的照顾:个人卫生,身体、衣服、头发、大小便习惯、进食,餐桌上的礼貌,保持住处整洁。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差,以致造成问题或引起抱怨。2分:严重功能缺陷:影响了别人和自己,引起一大堆抱怨。九、最近一个月内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是否跟得上电视、广播和报上的消息,知道生产任务、当地和全国的重要新闻。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1分:不大关心,只偶而有真正关心。2分:对外界一切完全不闻不问。十、最近一个月内的责任心和对
本文标题: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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