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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可管理型终端入网测试管理办法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11年9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可管理型终端的入网测试流程,提高电信终端综合管理能力,特编订《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可管理型终端入网测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可管理型终端的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目前在用的电信可管理型终端,电信可管理型终端指满足集团公司相关终端规范的家庭网关及政企网关。(二)可管理型家庭网关包括ADSL、LAN、G/EPON等接入方式下的普及型家庭网关、e8-B及e8-C等家庭网关,具备TR069远程管理能力,LOID零配置功能。(三)可管理型政企网关包括navigator1-1、navigator1-2、navigator2-1、navigator2-2等商务领航定制终端,具备远程管理能力。(四)根据集团《FTTH终端规范1.0》,FTTH定制终端指:G/EPON等接入方式下的AP外置型e8-C及AP内置型e8-C;SFU环境下LANe8-C,这些均属家庭网关范畴。(五)本《办法》也适用于今后集团推出的可管理型终端。3第三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下属各州市分公司所采购的可管理型终端必须通过此流程规定所有的入网测试项目。第四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拥有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4第二章终端测试组织架构及分工第五条云南省可管理型终端必须经过云南省终端入网测试,测试组织架构由省公司、分公司、终端厂家组成。省公司所涉及部门为: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采购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分公司所涉及部门为: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网络运行维护部、昆明计量站。第六条省公司市场部主要职责(一)省公司市场部负责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与采购部及网络运行维护部一起根据集团入围的e8-C终端列表,选择所要的终端类型,并向省采购部及省网络运行维护部提业务测试需求。(二)省公司市场部负责规范分公司市场部的终端采购需求,协助省采购部对分公司上报的e8-C终端类型需求进行审核,对测试未通过的e8-C终端类型不予采购入网。第七条省公司公众客户部主要职责(一)省公司公众客户部负责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与采购部及网络运行维护部一起根据集团入围的终端列表确定所要使用的普及型家庭网关或e8-B终端类型,并向省采购部及省网络运行维护部提业务测试需求。(二)省公司公众客户部负责规范分公司公众客户部5的终端采购需求,协助省采购部负责对分公司上报的普及型家庭网关或e8-B终端类型需求进行审核,对测试未通过的终端类型不予采购入网。第八条省公司政企客户部主要职责(一)省公司政企客户部负责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与采购部及网络运行维护部一起在集团入围的终端列表里,确定所要的可管理型政企网关类型,并向省采购部及省网络运行维护部提业务测试需求。(二)省公司政企客户部负责规范分公司政企客户部的终端采购需求,协助省采购部负责对分公司上报的可管理型政企网关类型需求进行审核,对测试未通过的终端类型不予采购入网。第九条省公司采购部主要职责(一)省公司采购部根据省市场部、公众客户部、省政企客户部的业务测试需求,让相应的终端厂家提供测试终端给省网络运行维护部进行测试。(二)将测试通过的终端型号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三)在采购阶段,审核分公司上报的采购需求,对没有通过测试的终端不予入网。第十条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主要职责(一)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根据省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提出的测试需求,根据现网实际情况编写终6端入网测试方案,并安排相关人员组织测试。(二)对可管理型终端的入网测试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关系。(三)审核可管理型终端入网测试报告,收集汇总相关人员测试情况,督促终端厂家及时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四)总结测试情况,得出可管理型终端入网测试结果,并反馈省公司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及采购部。第十一条分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分公司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在阳光采购网站选择所需终端类型,并将所需要采购的终端型号随采购需求提交省公司上级部门或省公司采购部进行审核。(二)分公司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应规范终端的入网,对审核不通过的终端类型不能再提出采购需求;对审核通过的终端类型,在采购到货后应先提交分公司网路运行维护部进行抽样检测。(三)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应对分公司采购到货的可管理型终端进行抽样检测,即在现网环境下确保终端能被ITMS远程管理,具备业务零配置功能及多业务承载功能,抽样样品数量为每批次2-3台。(四)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应主动与省公司网络运7行维护部保持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五)在通过抽样检测后,终端才能提供给用户使用。第十二条昆明计量站的主要职责(一)根据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提交的终端入网测试方案,认真对终端进行入网测试,对于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运维部或终端厂商修正问题后补测。(二)测试完成后,应立即完成测试报告,得出测试结果,并加盖签章,提交至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审核。第十三条终端厂家主要职责(一)终端厂家提供的测试终端应是在集团测试过并入围的终端,并满足云南省可管理型终端预部署要求。(二)对于正式测试前,厂家应先通过自测;在正式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整修改,解决问题。(三)测试时同时对我公司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培训。(四)当终端硬件版本或软件版本出现更新时,须向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提出入网测试需求,并提供样品进行入网测试。8第三章终端入网测试要求第十四条终端必须满足集团相关规范。这些规范包括《中国电信“我的e家”技术规范-e家终端(e8)(V3.0)》、《中国电信普及型e8-C家庭网关技术要求(V1.0)》、《中国电信光纤到户(FTTH)终端设备技术要求(V1.0)》、《中国电信普及型家庭网关相关标准(V1.0)》、《中国电信企业网关技术标准1.0》。第十五条终端入网测试前应提交在集团入围测试通过的报告。第十六条为适应我省网络环境,提高现场人员装机效率,特编写终端预部署要求,终端厂家在测试前应按照我省要求对终端完成预部署。第十七条在正式测试前,厂家应对终端进行自测,确保可管理型家庭网关具备TR069远程管理通道、LOID零配置功能及我省的预部署要求;确保可管理型政企网关具备远程管理通道及我省的预部署要求,LOID零配置暂不要求。第十八条分公司采购的终端必须是省公司测试通过的终端,且在接收到终端后根据现网环境自行组织抽样测试,抽样样品数量为每批次2-3台。第十九条终端入网测试重点(1)终端与系统的对接测试:指可管理型家庭网关能在ITMS系统注册成功,并自动触发ITMS零配置功能,对其完9成业务参数的自动下发。(2)可管理型政企网关在与BBMS系统对接测试时暂不要求业务零配置测试。(3)终端多业务承载能力测试:指终端能同时承载上网、IPTV、语音业务,且业务使用正常,各业务流量互不干扰。(4)终端与上层设备的互通性测试:终端能任意挂接不同厂家的接入网设备。例如:烽火EPON接入的e8-C终端要能在其它厂家的OLT下互通。10第四章终端入网测试流程第二十条终端入网测试流程如下:终端厂家昆明计量站云南省电信公司分公司电信公司省公司市场、公客、政企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与采购部及运维部一起在集团入围的终端列表里选择终端,并从OA以函件形式对采购及运维提出测试需求省公司采购部根据确定的终端类型,协调终端提供测试终端省公司运维部根据测试需求编写测试方案终端厂家对提供的终端先进行自测计量站根据厂家的自测报告,正式安排机顶盒入网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加盖公章)至网络运行维护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对测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是否通过对省公司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修改测试通过后通知省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由省公司采购将测试通过的终端型号发布在阳光采购网上分公司市场、公客、政企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选择终端类型进行采购分公司运维部对采购到货的终端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是否通过提供给用户使用通过通过否省运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否省公司市场、公客、政企与省采购一起审核分公司的需求审核是否通过通过否终端厂家对原有终端进行了升级或有新终端要入网的情况下,须向省电信公司提出测试需求,并提供终端测试11第二十一条流程说明(一)省公司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采购部与网络运行维护部一起在集团入网的终端列表里选择终端,并从OA以函件的形式向采购及运维部提出终端测试需求。(二)省采购部从集团入网产品中选型,并要求厂家向省运维部提供测试终端(三)终端厂家如果对原有终端进行了硬件或软件升级或有新终端需要入围的情况下,都须向省网络运行维护部提出入网测试需求,并提供测试终端。(四)终端厂家对测试终端应先进行过自测。(五)省运维部获得终端后,立即组织昆明计量站对终端进行测试。昆明计量站根据省运维编写的终端测试方案对终端进行测试,十五个工作日后将测试结果加盖公章提交省运维部。(六)省运维部审核测试结果并将测试结果,并将通过测试的终端型号反馈给省市场部、公众客户部、政企客户部、省采购部。(七)省采购部将测试通过的终端发布到阳光采购网。(八)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从阳光采购网选择相应厂家的终端,并提交采购需求。(九)省公司市场、公客、政企与采购部认真审核分公12司的采购需求,确保采购的终端已通过入网测试。(十)分公司收到终端后,立即交由分公司运维部进行抽样测试,并在测试过程中密切与省公司运维部联系,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十一)完成抽样测试的终端才能提供给当地用户使用。
本文标题: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可管理型终端入网测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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