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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东北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实施办法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提高东北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综合教育改革,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各学院(部)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建立长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推动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设计,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坚持教育规律,促进质量提升。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待遇水平。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充分调动各学院(部)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和学院(部)间的政策衔接,确保顺利实施。二、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其中,研究生奖学金部分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卓越博士奖学金、国内外学术交流基金、命名奖学金(基金)七项;研究生助学金部分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管、助教)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四项。简称“七奖”、“四助”研究生奖助体系。(一)完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1.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命名奖学金(基金)不可兼得。2.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半额学费。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学制内评选两次,第一次评选根据新生入学的方式和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选在第二学年开学后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参照第二次评选结果。第一次评选: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总量各为参评人数的40%。此外,为吸引优质生源,学校单列部分学业奖学金指标用于奖励校外推荐免试生及参加我校暑期学术夏令营的学生,不受此比例限制,不占用分配给各学科的奖学金指标。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次评选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第二次评选: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控制总量各为实际参评人数的40%,各专业预计学业奖学金指标应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告知新生,评选工作在第二学年开学后进行,评选细则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1万元,奖励3年。3.设立校长奖学金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学校特设立校长奖学金,即每年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100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4.实施优秀生源奖学金制度为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包括直博生奖学金和博士预备生奖学金两类,入学后一次性发放。其中一等直博生奖学金,奖励直博生中本科期间成绩前10%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二等直博生奖学金,奖励直博生中其余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0.6万元;博士预备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0.4万元。5.实施卓越博士奖学金制度为培养高质量博士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学校针对博士论文有卓越成果和潜力的非在职全日制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实施卓越博士奖学金制度,每人每月7000元。获得卓越博士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第四年的其他奖助学金。6.设立学术交流基金为鼓励博士研究生赴国内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进行学术交流等,学校设立学术交流基金,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相关活动。7.命名奖学金(基金)根据各类命名奖学金(基金)章程,按照各学院(部)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比例,将命名奖学金(基金)名额一次性分配到各学院(部)进行评比。积极开发社会和校友资源,借助社会团体、企业或者个人资助,增加命名奖学金(基金)名额,加大奖学金投入力度。8、凡是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一年内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二)完善研究生助学金制度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1.实施研究生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如下表所示。硕士研究生助学金0.6万/年·生(100%)均由学校支出注:括号内比例为该部分研究生占参评人数的百分比。所有助学金均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2、8月不发放)。另外,为进一步稳定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校设置硕博连读助学基金,自硕博连读名单正式公示后的下一学期起,在享受原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基础上,学校额外按照每生400元/月标准对硕博连读生进行资助,资助至硕士阶段学习完成。2.适当增加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岗位数量助研岗位和津贴由研究生导师提供并发放,鼓励研究生导师对在科学研究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研究生增加资助力度;助管岗位和津贴由研究生院提供并发放,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并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岗位数量不少于新生数量的10%,津贴标准不少于每月300元;助教岗位由人事处和研究生院提供,各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津贴由研究生院发放,主要针对基础学科聘任博士研究生和所在学科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辅助教学工作,助教岗位不少于150个,津贴不少于每月300元。3.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程序,优化贷款偿还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4.加大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力度利用学校拨款,针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实施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缓交(绿色通道)制度,用于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特困补助每年实施两次,一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后,人数为新生人数的3%,一次在年底入冬前,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4%,补助标准统一为3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不等;同时,学校开辟学费缓交的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三、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规定,一般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确定,其它类型的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学费,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执行。以上内容摘自《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办法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造就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祖国,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新型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评定资格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1.凡在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及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在籍本专科生均可参加评定。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1)期末考试(考查)有不及格者;(2)当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3)考试违纪者。(二)评定等级、比例及标准等级比例标准一3%2000.00/人·年二10%1000.00/人·年三20%600.00/人·年(三)评定与发放1.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评定。2.对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和条件的学生,经辅导员(班主任)会同团支部,班委会讨论确定名单,汇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奖学金发放表》一式两份及《奖学金汇总表》一份。报学院院长审批后,由计划财经处负责发放,以学院为单位领取。3.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领取者要在领取单上签字。二、特殊学生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能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使国家财产或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个人或集体。特殊学生奖学金由学院提名,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请校主管领导审批。奖学金额为:1000-10000元。三、命名奖学金为了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科学水平不断提高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回报社会,许多企业或个人在东北大学设立各类命名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依据各类命名奖学金章程执行。命名奖学金之间不允许兼得,命名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学生奖学金及定向奖学金可兼得。四、优秀新生奖学金为提高生源质量,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在每年新生入学时根据高考成绩评定优秀新生奖学金。以上内容摘自《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办法》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本文标题:东北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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