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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各级各部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打牢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委决定,2012年在全省开展以“强班子、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主题的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目标,以万名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后进村转化为重点,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重要载体,以做好群众工作为基础,真正把党的声音和温暖带下去,把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摸准确,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让群众得实惠,让干部受教育,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具体要达到以下五个目标:———基层组织更加坚强。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党组织的战斗力、党组织书记的素质、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村“两委”换届按时保质完成,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全面对标、认责承诺、亮牌示范、夺旗争星等机制普遍落实。———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普遍加强,农村“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实现全覆盖。———发展思路更加清晰。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有创新的发展理念、准确的发展定位、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社会管理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处理,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访大幅度下降。———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基层饮水、用电、道路、通讯、文化、卫生、教育、保障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二、主要任务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认真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把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引导党政机关和干部下基层“接地气”、转作风增才干、察民情办实事,锤炼党性、净化心灵,抓好基层、打牢基础,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深化基层组织“领头雁”工程。把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摆在建设年的首要位置,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关爱和投入保障等机制,着力提升他们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本领,使他们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第一线的“领头雁”作用更加突出。全面提升基层干部素质,把农村和社区干部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底前对所有村、社区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深化和拓展“一定三有”,按照201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按照当地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基础职务补贴。加强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强化场所功能,发挥场所作用。(二)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深入实施党员“双育”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年内对基层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党性教育培训;以提高创业就业技能为重点,对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中的45岁以下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技能培训。推行党员“三日一网”做法,通过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党代会代表工作日、党员志愿服务日和建立共产党员网站等,促进党员更好发挥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及时组织新一轮认责承诺和夺旗争星,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在青年工人和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三)促进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把推动党政机关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每个机关干部都要直接联系几名普通群众,特别是要以村、社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生活困难群众以及企业困难职工为重点联系对象,每年谈一次心、搞一次走访、帮助解决一个困难。完善群众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工作站、群众工作室的作用。“七一”前,各级选派到村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到联系点讲一次党课,年底前作一次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最充分地发挥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在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在农村,要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在品种、质量、品牌上出特色,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整合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利用国家惠农政策,努力实现金融信贷、公司法人、市场对接等方面的制度化,增加村级集体财富积累。在企业,要着力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实践新模式,扶持有发展潜力、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扩大在农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建立党组织的覆盖面。(五)抓好基层信访稳定。按照“六个以”维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八三”工作法,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开展解难题、办实事活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弱势群体生产难题和生活困难作为重点,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六)推进幸福乡村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首要任务,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按照山、水、林、田、村综合整治的要求,以房、水、路、电、讯、文、教、医、保、服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公路联网互通、电网改造升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体系建设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三、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普遍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确保这项活动全覆盖、见实效、受欢迎。同时,要突出农村这个重点,从省、市、县(市、区)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工作组,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进驻重点村,集中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做到民情调查进万家、惠民实事进万家、政策法规进万家、文明新风进万家。全省135个县(市)和石家庄市裕华区、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均按照10%的比例确定帮扶村,由省、市、县三级分包。每个帮扶村安排一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3名干部组成。全省共确定5000个帮扶村,选派15000名干部驻村帮扶。省、市、县(市、区)所帮扶村不重叠。(一)确定帮扶村。重点是三类村:(1)班子问题多。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村“两委”关系严重不协调,影响工作正常开展。(2)经济发展弱。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村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群众缺少致富渠道,增收缓慢。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扶贫重点村,要纳入帮扶范围。(3)稳定任务重。群众的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年度内发生过到县以上集体访、越级访,村情不稳定。宗族派性及恶势力干扰村务,或被恶势力操纵。民主制度不健全,热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存有矛盾激化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确定帮扶村的程序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初选名单经市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二)选派驻村工作组。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后备干部驻村。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省直驻村工作组,由1名厅级干部任组长,本单位5名干部为成员,帮扶1个县的2个村,每个村分别安排1名乡镇干部为联络员。市、县(市、区)驻村工作人员参照省的办法确定。驻村工作组入村前,各级党委要进行专题培训并举行欢送仪式。(三)加强驻村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驻村工作人员驻村期间,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帮扶村,由县(市、区)委负责日常管理,原单位进行跟踪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驻村期间一律不准迎送陪同、招待宴请,不准接受土特产,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驻村工作组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村公开栏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驻村结束后,采取群众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全体村民对驻村人员进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县(市、区)为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活动安排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自2012年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2年2月上旬)。省委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上旬,省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县(市、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入村前,各级党委都要搞好本级驻村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二)集中驻村,扎实推进(2012年2月中旬至10月底)。2月15日前,省、市、县驻村工作组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集中进村开展工作。入村之初,重点帮助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工作展开后,按照六项任务要求,驻村工作组结合部门和帮扶村实际,全力落实驻村帮扶任务,研究确定帮扶项目和工作重点,提出帮扶措施,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省每季度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调度,6月份组织一次半年考核。市、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三)检查验收,总结表彰(2012年11月初至12月底)。省统一制定活动考核标准和办法,分级进行考核验收,省进行重点抽查。总结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通过图片、宣传册、电教片等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年底前,省委召开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五、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作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大举措,做到心往基层想、脚往基层迈、资源往基层配置,真正把基层建好、把基础抓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一)建立领导机构。省、市、县(市、区)成立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二)落实领导责任。市、县(市、区)党委和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对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各派出单位要指导本单位驻村工作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保障,提供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支持,帮助驻村工作组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驻村工作组的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实绩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建立各级党委常委联系点制度,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人联系一个村,加强指导,推动落实。省委组织部协调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对国企、机关、学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的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三)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国家和省涉农资金向帮扶村倾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各系统面向农村的项目建设等资金打捆使用,重点投向帮扶村。省财政按照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提供工作经费,同时,设立帮扶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程序申报和拨付。审计部门要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四)加强督导检查。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抽调厅级干部组成四个巡回督导组,每个巡回督导组联系2-3个市,对帮扶村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组驻村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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