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太平洋车险】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保险团购方案
【太平洋车险】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保险团购方案2016-03-08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保险团购方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为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关系,实现双方互惠共赢,特针对学校教职员工私家车保险团购业务设计专门的承保服务方案。一、活动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1日二、优惠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私家车三、保险产品及价格(一)保险产品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限额1万、2万、5万)玻璃单独破碎险,盗抢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自燃,涉水等加不计免赔险等。(二)保费优惠1.商业险在正常系统折扣基础上再给一个折扣;2.交强险实际承保时,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集中平台》浮动执行收费。(三)凡在太保投保车辆均可附加全能卫士之“任我行”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且一并享受折上折优惠。具体保费保障如下:全能卫士之“任我行”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售后服务计划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保险服务的原则高效——采取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工作的方式,贯穿于保险方案拟定、条款设计、保险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公开——充分协商和透明操作,使被保险人在最大可能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从承保到理赔的各环节全面——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需求,全方位、多渠道地提供各项切实可行的服务活动二、理赔服务机构: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客户服务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65号龙韵大厦7层报案电话:95500服务方式:不论是承保还是理赔,太保都将派专人上门服务,如承保期限到期通报、出队接案第一时间去现场、案件资料专人收集、结案后回访等。此项工作太保将在具体合作中根据客户的要求随时调整。三、小额赔款的处理单方保险责任事故,若没有涉及人员伤亡且有第一事故现场的,估计单车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个案,可以不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采取诚信快速理赔服务方式。(一)365天24小时接报案服务全天候24小时提供接受报案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出险,只须拨打95500,即可及时报案,太保将有专人负责。(二)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服务一旦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学校客户可致电太保,太保将迅速派出专家赶赴肇事现场,协助学校教职员工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三)开辟人伤救治绿色通道若标的车在武汉市内造成人伤,在我市医院救治,太保可协同交警部门及医院达成人伤救治绿色通道协议。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限额内,及时垫付抢救费用,并在1日内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四)重大赔案预付赔款服务保险车辆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学校教职员工可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医疗费收据向太保申请预付赔款,太保将在实际损失的50%范围内预付赔款。(五)代查勘网络服务太平洋产险公司已在全国600多家分支机构开展就近代查勘网络服务,无论学校教职员工在太保投保的车辆在何时、何地出险,都能及时委托当地机构就近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为学校教职员工解除后顾之忧。(六)提供保证质量的修理服务为保证修理质量、加快理赔速度,学校教职员工保险车辆受损后,可自行选择修理厂,也可以在太保定点4S店修理。学校教职员工选择在太保定点4S店修理,在太保理赔人员核定修理项目、工时、金额并约定工期后,由学校教职员工、太保,4S店三方签订修理协议,如4S店无正当理由未在修理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由4S店负责其修理费及零配件费用。在学校教职员工受损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修复后,太保还将指派专人,负责对学校教职员工车辆进行回勘,若发现仍有修复质量问题,太保将负责重修的责任。(七)征询意见服务因承保、理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引起学校教职员工对太保有关运作不理解或不满意时,可要求太平洋产险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专职经理上门回访,并作相应改进和调整,使双方合作能圆满进行。(八)接受投诉监督服务在学校客户接受太平洋产险公司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太平洋产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有夸大宣传或欺骗等行为,请致电投诉监督电话95500,太平洋产险公司将由专人处理,并尽快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学校教职员工也可直接向太平洋产险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司具体项目协调负责人投诉。(九)协商议定机制如发生重大、疑难案件,学校教职员工可向太平洋产险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对案件的理赔服务等情况协商议定。(十)其他承诺太保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的服务承诺,对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经查属实,学校集中采购中心将有权取消其作为保险服务供应商资格。保险服务承诺一、理赔服务及时、准确、足额、到位的保险赔偿,是保险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关系到被保险人正当权益的保障和正常工作秩序的支持与恢复,故太保郑重承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将对学校车辆车保险项目理赔服务建立“绿色通道”,一切以迅速恢复受损标的为出发点,以简便的理赔程序和主动的理赔服务,确保投保车辆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能够得到及时修复和赔付,从而充分体现太保按保险合同规定承担保险责任、履行保险义务的专业品质。太保将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以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1.接报案太保设有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95500,座席人员全年365天、24小时受理学校教职员工被保险车辆出险报案,并由95500座席人员立即通知专职服务小组成员;同时,为了方便被保险人随时与专职服务小组取得联系,小组全体人员的手机将24小时开机,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服务专员报案,由专项服务小组成员代为处理报案事宜。2.特殊情况报案处理:如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案,太保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3.查勘服务(1)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查勘服务小组立即指派专员到达事故现场,市城区内在1小时内、郊区县2小时内到达;(2)太保仅对涉及车辆以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及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单方事故进行现场查勘,以确保绝大多数受损车辆可以在报案后快速的进入定损修理环节,提高案件处理速度。4.定责定损(1)太保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太保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a.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内的,报案后,投保人即可在指定修理厂直接定损进行修理;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太保在接到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在接到报案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b.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太保将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在接到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c.当与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太保将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2)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太保将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5.车辆修理(1)车辆出险后,太保将提供不同车型的合作修理厂,保证出险车辆及时、高质量的得到修复。除此以外,被保险人可自选资质合格的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太保将认可并与这些修理厂密切合作,同时签订合作协议,并将其纳入项目服务小组的理赔结算体系;(2)被保险人的受损车辆在双方共同认可的资质合格的修理厂或专修厂修理,太保的定损应和该修理厂或专修厂共同完成;(3)被保险人的受损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情况太保将一律予以更换且保证更换零部件为原厂配件。若被保险人在太保推荐的修理厂修理,发现维修及更换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太保承担全部责任;如在其他修理厂修理发生前述情况的,专项服务小组成员可协助被保险人处理相关事宜;(4)被保险人的受损车辆在双方共同确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后,对于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凭证无需先行支付修理费用,车辆修理完毕,被保险人向修理厂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和委托书后,由修理厂代为索赔。6.索赔材料递交(1)专职服务小组将上门收取索赔材料并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将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太保则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2)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太保将协助被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太保承担。7.赔付时限(1)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金额结案时限¥5000以下(含¥10000)1小时¥5000~¥20000元(含¥20000元)2个工作日¥20000元~¥100000元(含¥500000元)3个工作日¥100000元以上10个工作日8.特殊情况的处理(1)异地出险太保在全国各地有1785家以上的分支机构,如被保险车辆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当事司机应当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可以拨打上述提供的报案方式进行报案,太保在接到报案后当日将委托其他分支机构代查勘,项目服务小组将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服务专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并协助被保险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事故车辆可选择在当地修理或回投保地修理,并同意在被保险人事先报案的前提下,接受二次修理中的临时修理费用。(2)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多方事故对于同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车辆发生双方/多方事故,太保将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3)第三方责任事故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无责,而第三方应负全部责任时,太保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同时从被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利,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追偿权。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或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4)支付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太保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5)被保险人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伤亡时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后,太保客户服务专员将于1日内对被保险人进行回访,了解人员救治及处理情况,向客户提出处理建议,并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相关问题的咨询。专项服务小组将派员全程跟踪案件处理进程,参与协助被保险人与第三方调解或诉讼事宜。伤者需紧急抢救,应被保险人书面要求,太保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对于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或法院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第三者人员损失,太保将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而不考虑当事人的责任比例。
本文标题:【太平洋车险】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保险团购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088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