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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方莉牟建闽一、基本情况上城区常住人口314373人,共有0-6岁幼儿10136人,进入幼儿园的幼儿6132人,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为100%,学前第四年入托805人,入托率43.8%。全区共有幼儿园28所。按性质分别属教育局、街道、企业、部队及私人举办。其中,教育局办9所、街道办8所、企业办6所、部队办1所、私人及合资办4所。上城区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上城区幼儿园概况》。全区幼儿园除早教基地尚无评定标准外,均通过分等定级。全区共有甲级幼儿园9所,乙级幼儿园14所,丙级幼儿园3所,丁级幼儿园2所。其中,教育局办的9所办幼儿园中,除2所为乙级外,均为甲级幼儿园,行知幼儿园、清波幼儿园为省示范幼儿园,胜利幼儿园早教基地为示范早教基地。幼儿园的分等定级情况,见表1。表1上城区各类幼儿园分等定级情况性质级别合计甲乙丙丁教育局办7(☆2)2009街道办05128企业办2(☆1)4006部队办01001私人及合资办02204合计9143228注:☆为甲级幼儿园中的省示范幼儿园数。全区各类幼儿园共有教职工623人中,有专任教师462人。其中,局办幼儿园教师188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大专及以上学历2占73%;其它各类幼儿园教师274人,学历合格率为9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2%。幼儿教师的学历情况,见表2《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情况》。表2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情况性质人数比例总人数本科大专高中初中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合格学历不合格学历局办1881612250073%100%0%其他各类2746831632232%92%8%合计4622220521322局办幼儿园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68%,无职称的为2%;其他各类幼儿园教师无高级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占17%,无职称的为31%。幼儿教师的职称情况,见表3《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职称情况》。表3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职称情况性质总人数中高幼高幼一幼二无职称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局办18810.5%12667%5227.7$52.7%42.1%其它各类27400%4717%9033%5319%8431%合计46210.2%17337.4%14230.7%5812.6%8819.1%全区有省市区教坛新秀88人,局办幼儿园63人,其他各类幼儿园25人。幼儿园教坛新秀的情况,见表4《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坛新秀情况》。表4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坛新秀情况性质省级市级区级合计局办1154763其它各类032225我区0-2岁婴幼儿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区妇幼保健院负3责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各幼儿园承担社区早教基地任务,通过发资料、办讲座、开放场所、举办亲子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启蒙教育和指导。胜利幼儿园早教中心除进行教育实践外,负责教科研、教本编写等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上城区的幼儿教育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1.布局不够合理,制约了幼教事业的发展上城区地处老城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幼教需求的不断提高,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的矛盾显得日益突出。在区域不大的小营街道,密集了9所幼儿园(包括2所分园),其中有3所甲级幼儿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示范早教基地。大学路幼儿园、省卫生厅幼儿园、小营幼儿园三家之间仅隔一二百米,经常发生抢生源的现象。湖滨幼儿园与省商业厅幼儿园紧挨着,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湖滨幼儿园举步维艰。而原闸口街道很大一片辖区,只有闸口幼儿园1所,致使这家原规划6个班的街道幼儿园,超编办10个班,影响了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幼儿的身心发展。南星街道6家幼儿园中无局办幼儿园,无甲级幼儿园,不利于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局办大学路、三衙前、培红三家幼儿园占地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下,在原有场地很难得到再发展。而我区城市边缘地区、新建住宅区非法办园却屡禁不止。如原近江街道无一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非法办园现象就比较突出。这里有属于办园行为的规范管理及新建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归口管理等方面的因素,但关键还是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学前教育供需失调。一边“饥不择食”,一边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布局不合理造成学前教育资源浪费,影响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成为产生不规范办园、非法办园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杭州市新的《幼儿园分等定级标准》的出台,这一状况还会对我区幼儿园上等级造成不利影响。布局问题不仅是量的问题,更是质的问题,这方面的矛盾已经显现出来了。根据统计,2003年我区学前三年幼儿数按户籍为5836人,4按“现居住”为4963人;学前第四年幼儿数按户籍为1840人,按“现居住”为1467人。经测算,我区现有幼儿园最高学额约为6129人,总规模基本可满足目前学前三年100%入园率、学前第四年43.8%入托率。排除人口流动等不确定因素,2005年我区学前三年幼儿数按户籍约为5881人,按“现居住”约为1038人。考虑人口流动等不确定因素对“现居住”影响较大,人数会有上浮,但主要影响局部地区,总数量不会有大幅度变化。上城区学前教育年段幼儿的预测人数,见附件2。可以说,从表面上看,幼儿园的总规模与幼儿人数能基本保持平衡,但是,数量掩盖着一些问题:第一,优质教育资源短缺。近几年,行知、清波、五星、胜利等幼儿园学额越来越紧张,招生出现排长队、托关系等现象,无法满足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一些办学水平相对较差的幼儿园却在为生源发愁。所以,要化大力气努力提升全区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实现均衡化发展,任务是非常艰巨的。第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全区现有已登记的外来人口82455人(其中领证人口为79462人),这一群体居住相对集中的原近江、望江、闸口街道一带,幼儿园缺少,一些收费低廉、办学条件不合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应运而生。为使流动人口子女上得起幼儿园,保障这些孩子接受合格学前教育的权利,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这也是布局调整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如何体现适度超前原则,如何扩张优质教育资源,如何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这都是在布局调整中必须认真考虑的。2.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削弱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多种多样,需要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的成分很多。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多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有关。因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了教育局对举办方的管理。⑴公建配套幼儿园没能及时移交。我区新建的公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难以兑现,挪作他用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幼教事业的政策性投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1年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补5充意见》明确指出:“建成后的托幼园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后,办理独立产权证,性质属国有资产,归口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安排给社会有关方面举办,不得移作他用”。然而,新区配套的幼儿园没有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初步统计,我区二三年内新建的幼儿园至少有5所,除万安城市花园配套的幼儿园及时移交给区政府(现已作为胜利幼儿园的东河园区)外,其它幼儿园都没能进行移交。这些幼儿园,或移作它用,或已被租赁,或暂时空关。对于这种情形,作为区政府一个行政部门的区教育局,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并采取一致行动,确有困难。⑵举办幼儿园没有依法审批登记。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注册,但是,目前审批登记注册的单位,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外,还有多家其它机构,区政府编制委员会、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等部门也在签发幼儿园开办许可证、办理幼儿园更名、停办注销手续,行使《幼儿园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有的辖区管理不够到位,听之任之,致使非法幼儿园呈蔓延趋势。虽经联合执法取缔,但并未解决问题,有的挪个位置后重新开张,还有新办起来的。这些非法幼儿园成为教育局管理的盲点,无法保障幼儿接受良好合格学前教育的权利,存在着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有9所,见表5《未在上城区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情况》。表5未在上城区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情况序号街道社区园名地址1原近江街道耀华社区江滨友谊幼儿园富春江路199号(胜利小学边)2原近江街道江滨社区世纪幼儿园世纪坊东大门3原近江街道江滨社区杭州快乐宝贝早期教育有限公司天福花园3-4-1024原近江街道江边社区无园名婺江路2弄3号1楼5原近江街道江边社区无园名婺江路2弄4号1楼6原望江街道甘王社区开心宝宝园甘王新村2幢1楼7原望江街道始版桥社区无园名东宝路一弄14号8原望江街道霞晖社区星星幼儿园始版桥直街138号9原闸口街道复兴南苑社区邵旭静语训点(性质属语言康复训练幼儿园)复兴二小内6此外,还有不经教育局批准,随意关停并转的现象。⑶由于办学体制多种多样,不同的举办者在投入、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相当大的差距。有的幼儿园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班额超编,师资不合格,如保育员编制担任教师。有的甚至降低幼儿伙食标准,以此来降低教育成本。3.贯彻新“纲要”存在差距,保教质量有待提高2001年9月试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简称新“纲要”)是一份符合时代精神、吸取国际先进理念的指导性文件,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从总体看,我区局办幼儿园学习贯彻新“纲要”起步早,抓得紧,注重更新观念,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都有了可喜的变化。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怎样更准确把握“纲要”实质,而不只是追求形式上的变化,避免新瓶装旧酒;怎样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创新与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关系;怎样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服务意识,克服重教轻养的倾向,把看似细碎的保育工作做得更好。归结起来,就是要在新“纲要”指导下处理好三个关系:实质与形式的关系、创新与传统的关系、教学与保育的关系。一些街道办、企业办、私人办幼儿园对学习贯彻新“纲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行动滞后,“纲要”颁布一年多,有的幼儿园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对“纲要”的基本精神也不了解,教学中出现严重的“小学化”倾向。三、发展目标与对策㈠明确发展目标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关系国民素质提高和民族未来兴盛的大事。近年来,中央、省、市颁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学前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3]21号)强调基础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提出了“十五”7期间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占全国人口35%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满足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进而提出“到2010年,基础教育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省、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学前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浙政发[2001]72号)重申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的要求,提出了“到2005年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教育”、“积极实施0-3岁教育”的具体目标,并提出了使浙江省“基础教育总体水平率先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任务。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转发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01年转发了市教委《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明确了我市“学前教育低龄化”的发展目标:“到200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全市学前四年的低幼儿入园(所)率达到30%;各区、县(市)要办好1-2所示范托儿所或早教中心;通过社区等机构,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0-2岁婴幼儿健康发育、智力开发等方面的启蒙教育。”基于中央、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提
本文标题: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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