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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部丹麦驻华使馆中丹生物质能CDM省级能力建设项目执行总结项目执行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项目实施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丹麦技术研究院(DTI)新疆师范大学湖南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贵州CDM技术咨询中心2目录一. 项目基本概况...................................................................................................................3 二. 项目实施概况...................................................................................................................4 (二)项目第一部分活动........................................................................................................5 (二)项目第二部分活动....................................................................................................10 (三)项目管理活动..............................................................................................................14 三. 项目财务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项目实施效果和影响.....................................................................................................15 五. 项目总结和建议.............................................................................................................16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国家级项目活动进展.....................................................................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省级项目活动.................................................................................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国家级和省级活动互动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3一.项目基本概况为了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推动我国生物质能资源的开发利用,2006年11月,商务部和丹麦大使馆分别代表中国政府和丹麦政府签署了“中国CDM省级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赠款协议,丹麦政府为项目提供了960万丹麦克朗的赠款支持中国政府开展示范省的CDM能力建设活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项目执行机构,项目执行期两年。项目成立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丹麦驻华使馆组成的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总体实施。项目执行机构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与合同单位签署相关咨询合同,并负责财务管理。项目的具体组织结构如下图:指导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丹麦大使馆、商务部执行机构: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办公室项目主任:苏伟项目经理:李丽艳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协调员:高海然财务管理:交流中心湖南贵州新疆项目实施机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丹麦技术研究院国家CDM项目审核理事会42007年4月30日,交流中心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能源研究所”)签署了咨询总包合同,标志着项目实质性启动。按照项目的设计要求,能源研究所分别与丹麦技术研究院、新疆、贵州和湖南的合同单位签署分包合同,其中能源研究所与丹麦技术研究院共同负责国家级活动实施,指导省级三个合同单位的实施活动;三个省级合同单位包括新疆宏观研究院和新疆师范大学、湖南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和贵州CDM技术咨询公司,分别负责在三个示范省开展生物质能CDM建设活动。项目通过资源和技术应用状况调查以及一系列CDM方法学方面的培训活动,加强相关项目单位开发生物质能CDM项目的能力。项目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生物质能领域广泛开展与CDM项目筛选、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该领域项目开发相关人员的能力;二是提高国家级相关单位应用CDM基准线方法学开发生物质能CDM项目的能力,包括直接从事CDM项目开发的单位和为CDM项目开发提供技术单位的能力;三是在项目的示范省份针对政府官员和研究机构开展培训,提高他们识别和开发生物质能CDM项目的能力。二.项目实施概况项目自启动后,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调研、培训和考察。截至2008年12月底,基本完成了项目的主要活动,2009年12月完成了项目的所有活动以及支付。按照工作计划,项目活动分为两部分任务,第一部分为国家级活动,主要包括7项内容,由能源研究所和丹麦技术研究院为主体开展,研究成果为示范省开展能力建设提供指导和参考;第二部分为三个示范省能力建设活动,主要包括10项内容,由三个示范省的5项目单位具体负责开展,能源研究所和丹麦技术研究院为示范省的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两部分活动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二)项目第一部分活动1.实施概述项目第一部分活动由能源研究所牵头,丹麦技术研究院参与开展,主要包括7项内容,有全国生物质能资源状况评价,全国生物质能技术应用状况评价,生物质能CDM能力建设需求评估,生物质能CDM方法学在中国的应用情况实证与经验,生物质能CDM项目识别和筛选工具开发,生物质能原料保证计划,并适时地开展了两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和一次国际考察,即生物质能CDM项目培训和生物质能建设项目管理培训,并赴丹麦DTI和RISOE以及西班牙的可再生能源中心进行了考察交流,基于以上调研、培训等国家级能力建设活动,开发了四个项目概念文件和一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文件,提高了广大的CDM利益相关群体的CDM项目开发能力,包括地方政府主管官员、项目业主、项目开发商、其他利益相关方当地群众等。2.实施方法按照项目计划安排,项目执行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现为“应对气候变化司”)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交流中心与能源研究所签署项目总包合同,由能源研究所对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协助项目办管理协调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实施,为省级项目提供技术指导等活动。能源研究所作为总协调方与其它项目单位,即丹麦技术研究院以及三个项目省选定的项目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协助项目办管理各方实施活动。能源研究所与丹麦技术研究院的专家形成了项目的核心专家团6队,在其它有关领域短期专家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国家级的各项调研、培训、考察任务以及对省级项目单位的技术支持服务等,形成的研究成果为整个项目的良好实施奠定了基础。3.实施内容国家级活动主要包括:(1)生物质能资源和技术利用状况典型地区调查2007年6月,项目选择了三个生物质能丰富的典型省份,分成三支调研组赴贵州、新疆和黑龙江等进行了生物质能资源和技术情况调研。通过调研,项目充分了解这些典型地区的资源和技术利用情况,对今后协助有关项目省份开展当地的生物质能资源和技术应用情况评估以及开展全国生物质能资源状况评价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依据。(2)全国生物质能资源状况评价基于典型地区的调研成果,结合有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项目开展了全国生物质能资源调查与评估,收集现有的农业废弃物、林业废弃物、能源植物/作物、垃圾填埋气、蓄禽粪便等开发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评估农业废弃物、林业废弃物、能源植物/作物、城市固体垃圾、轻工废水等的燃烧特性、土地使用情况、资源年产量和可利用量、资源利用形式等情况,形成了全国生物质能资源状况评价报告。(3).生物质能技术应用状况调查项目分别针对我国和丹麦典型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进行了综述和分析,提出了我国不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哪些技术在我国尚不成熟,哪些处于示范阶段,哪些成本和7经济性较差需要国家补贴才能加快产业化进程。丹麦是生物质能发展大国,这项研究对丹麦生物质能各项应用技术,如发电、沼气、液体燃料、成型燃料等进行了评估,提出直燃发电和热电联产等技术已经发展成熟,同时针对一些普遍存在且对技术的发展前景有重要影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对我国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有较好的借鉴意义。(4).生物质能能力建设需求评估随着我国的CDM开发市场逐步成熟,对CDM的认识和理解加深,越来越多的机构希望通过参与CDM,获得额外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按照项目计划,基于开展的全国和典型地区的生物质能资源和技术应用状况调研和分析,项目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针对不同利益团体对CDM的了解程度、对规划类CDM项目的感兴趣程度以及CDM项目开发的不同需求,开展了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活动提供了重要参考。(5).生物质能CDM方法学在中国的应用情况实证与经验生物质能CDM项目能力建设需求评估发现,各利益相关方对适用于生物质能CDM项目开发的方法学以及应用普遍存在困惑,基于此,项目组织专家开展了研究分析,提出了生物质能CDM项开发可供利用的方法学,并用典型案例作了应用解析,为示范省开展生物质能CDM能力建设提供了方法学依据。(6).生物质能项目识别和筛选工具开发CDM项目开发的核心即(开发)选择合适的方法学对项目进行识别和筛选,项目开展了识别和筛选工具的开发工作,为示范省识别昀优的CDM项目提供了方法论和案例分析,同时,国家级项目8专家对省级项目单位具体开发CDM项目予以了手把手的指导和技术支持。(7).开展CDM项目培训和生物质能项目管理培训2007年11月12日到15日,项目于北京召开CDM项目培训研讨会,邀请了生物质能政策、技术以及CDM项目开发专家为学员开展了4天的培训,来自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咨询机构、项目业主等8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从CDM项目概念层次、开发层次以及针对生物质能的CDM项目开发方面,理论结合实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专业的授课,又有学员的互动,还有小组讨论与课堂练习,效果突出。2007年12月26日到29日,项目在苏州召开了生物质能建设项目管理培训研讨会,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生物质能项目业主单位的100多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听取并研讨了生物质能项目建设管理的国际国内经验及应注意的问题,包括项目选择、选址、资源管理等,培训效果良好。(8).项目概念设计文件和项目设计文件开发基于以上能力建设活动,通过国家级项目活动开发了四个项目概念文件和一个项目设计文件,这四个项目概念文件的项目名称为河南禹城盛丰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替代项目,河北通达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替代项目,河北银生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替代项目以及河北沙河永福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替代项目。项目设计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农垦三江12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已与丹麦买家签订了购买协议。(9).赴丹麦和西班牙的国际考察和学习9根据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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