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志鸿优化设计】2014版高中历史3-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课件新人教版选修2
第3课《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课前预习导学目标导航课程标准学习要点探究问题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背景。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及影响。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和精神?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如何?预习导引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1.背景(1)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2)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法律形式体现废除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制度。(3)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诞生,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4)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2.目的(1)巩固新生政权。(2)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3.颁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预习交流1为限制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了哪一制度?如何看待这一做法?提示:实行责任内阁制。不能从根本上限制袁世凯,但反映出革命党人对宪法的重视。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1.内容(1)国家性质: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2)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国民享有人身、财产、言论、集会等各种自由;有选举、被选举权;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3)政治体制:中华民国实行责任内阁制。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之间既分别行使各自的权力,又相互制约。2.意义(1)性质和地位: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2)意义:成为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还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页;在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预习交流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提示:主权在民原则,自由平等原则,责任内阁制和三权分立原则。课堂合作探究问题导学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活动与探究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二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选襄之。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中华民国约法》(1)材料一体现了《临时约法》的哪些民主原则和精神?(2)材料一对总统权限进行了怎样的规定?目的是什么?(3)材料二所示内容是袁世凯于1913年颁布的。据此分析,材料一中的目的是否达到?请说明理由。提示:(1)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2)规定:①临时大总统颁布法律,须国务员副署;②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参议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③最高法院有权审判总统;④实行责任内阁制。目的: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3)没有达到。理由:材料二中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享有立法权、军事权、司法权等大权,是对材料一中的相关规定的破坏。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地位活动与探究阅读下列材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规定了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和严格修宪程序;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比较完整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当时具有进步的意义。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结合材料信息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的影响。提示:(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的进步意义。(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还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页。在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进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反封建专制色彩体现在哪里?1.“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社会皇帝的“君权神授”。2.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等自由,与封建君主专制“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根本区别。3.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参议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与封建专制主义“万世一系”的世袭制、终身制有本质区别。二、全面认识《独立宣言》《人权宣言》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项目文献理论基础原则局限性《独立宣言》启蒙思想中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理论、“主权在民”思想和三权分立等学说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真正参与政治、实施“主权在民”的人只是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穷苦白人、妇女、契约奴工则被排除在外,更不包括黑奴《人权宣言》启蒙思想中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的思想”天赋人权、自由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主权在民等反映出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利益的实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西方资产阶级民权理论、三民主义理论自由平等、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原则对外没有明确规定反对帝国主义、对内没有规定平均地权;没有对妇女的参政权作出任何规定当堂检测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之一是为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为此,特别规定实行()。A.总统制B.三权分立制C.责任内阁制D.民主共和制解析:为限制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最初草案中拟定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答案:C2.“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材料体现的民主原则包括()。①主权在民②自由平等③三权分立④责任内阁制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解析:材料中第一句话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第二句话体现了平等原则,而没有体现出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原则。答案: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下列内容中,能够体现中华民国国家性质的是()。①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③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④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解析:国家性质即国体,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而③属于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的范畴,可排除。答案:A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最大贡献是()。A.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B.使中国建立起了资产阶级的政治体制C.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D.使袁世凯的权力受到了严格限制解析:A项是辛亥革命的功绩,B、D两项说法是错误的。C项符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影响,因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法律形式把主权在民、自由、民主等思想确立下来,使民主共和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答案:C5.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二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中华民国约法》请回答:(1)概括上述两部法律文件中对大总统权限规定的不同点,并分析其原因。(2)上述两部法律文件的实践效果如何?你有何认识?解析:本题考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第(1)问通过材料信息可以看出总统权力不同;原因从两部宪法制定的背景、目的上去分析。第(2)问根据所学知识归结出两者实践效果:第一部被袁世凯废除,第二部随着袁世凯统治的被推翻而消亡;认识要从宪法与社会环境的适应程度上分析。答案:(1)不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权轻;《中华民国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总揽统治权,权重。原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相关规定旨在约束袁世凯的独裁,而《中华民国约法》是袁世凯准备复辟帝制,为其专制独裁制造法律依据。(2)效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没有真正起到约束袁世凯的作用,被袁世凯废除;随着袁世凯统治被推翻,《中华民国约法》消亡。认识:民主宪政要有适宜的社会环境。
本文标题:【志鸿优化设计】2014版高中历史3-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课件新人教版选修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219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