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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及考核评比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加强煤矿采掘工程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各单位。一、作业规程编制原则及标准第三条作业规程编制原则:(一)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四)作业规程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的相关要求。第四条作业规程由采掘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做到:有针对性,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作业规程编制格式应参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样本);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严禁生硬照搬照抄,杜绝错别字、错误标点符号等低级错误。第五条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础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二)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水害等资料;(四)由通防部门提供的通风、瓦斯资料;2(五)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等;(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防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第六条作业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深入现场,对工作面煤层、地质构造、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预测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技术、生产、安全之间的关系。第七条所有煤巷、岩巷、大型硐室等掘进工程施工,采煤工作面回采、安装、回撤等单位、单项工程,施工工期超过7天的探放、防治水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钻机窝、临时水仓、躲避硐等分项工程施工可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作业规程编制格式及内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作业规程编号作业规程按专业分年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序号。专业分为采煤、开拓、掘进、防治水、通防、机电(主要为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撤除)六个专业,开拓工程施工按开拓编号,其它准备、回采巷道施工按掘进编号,专业书写采用3号宋体字;年号为四位3号阿拉伯数字,序号为两位3号阿拉伯数字,年号与序号之间采用“-”连接。编号示例:采煤-2014-01。(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号采掘、巷修工作面的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编号按本工作面内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作业规程序号、措施序号。其他要求与作业规程编号规定一致。编号示例:采煤-2014-01-01。(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号管理采煤、开拓、掘进、巷修编号由生产技术部负责,通防类编号由通防部门负责,防治水类编号由地测部门负责,机电类编号由机电部门负责,编号在下达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时一并下达。业务科室要建立专用的分类登记薄对编号进行管理。所有编3号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四)作业规程页面格式及字体1.采煤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125~135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86~98页的样式编制,对开拓或掘进巷道有煤巷的工程在原第六章后面增加一章煤质管理。采煤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19~328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2~211页的样式编制。所有采掘工作面在正文前必须增加能概括全文主要内容的摘要部分。2.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A4,上、下、左、右页边距为2cm,装订线为0.5cm,页眉为1.5cm,页脚为1.75cm。3.作业规程封皮名称采用小初号宋体,下面部分为小二号宋体。其中涉及到的人名、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等必须为手写。4.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和摘要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一格,下面部分采用四号宋体。作业规程封皮及会审意见格式见附件1。5.作业规程“目录”两字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目录中章为四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5。6.作业规程内容中章的字体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加粗,节内的“一、二、三……”等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四号宋体;表格标题为小四号宋体,表格内容为五号宋体,页眉、页脚为五号宋体;正文行间距为25;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5行,表格标题段前0.5行,表格分页的要重写标题,并在标题上标注“附表1、附表2……”。7.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表格中文字为五号宋体。作业规程补充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格式与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相同。8.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封皮、会审意见、内容、贯彻学习记录格式按作业规程编制格式执行。9.必须采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和图例,具体标准参见《采矿设计手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五)作业规程图纸要求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应4具备下列图纸:(1)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2)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3)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4)采煤方式示意图(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或炮眼布置图等);(5)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6)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及端头、超前支护示意图(平面、剖面图、断面图);(7)通风系统示意图、运输系统示意图、防尘系统示意图、供水、排水系统示意图、抽放瓦斯系统示意图、注浆系统示意图、注氮系统示意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仪器仪表设备)布置示意图、压风自救系统布置示意图;(8)工作面供电系统示意图;(9)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10)工作面放顶方式示意图(平面、剖面图);(11)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12)避灾路线示意图。2.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1)巷道布置平面图、预想剖面图;(2)地层综合柱状图;(3)巷道开口大样图;(4)巷道支护断面图;(5)临时支护平、剖面图;(6)掘进机截割顺序图;(7)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8)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9)通风系统示意图、压风系统示意图、压风自救系统布置示意图;(10)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11)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13)正规循环作业图;(14)避灾路线示意图。3.图纸规格:作业规程中包含的巷道平面、剖面布置图(1:2000或1:1000)、工作面支护、临时支护图(1:100或1:50)、巷道施工图(1:50)、巷道开口大样图(1:50)、综合柱状图(1:200)等必须按比例绘制,并标明构造、巷道参数及相关巷道。所有图纸必须包含大小一致的图签(注明制图人、审批人、图纸名称、审批日期、要求按比例画图时注明图纸比例);图纸内字体要求统一为宋体,图纸标题、图签内字体高度统一为5mm,其余字体(包括图例)要求大小适中(必须以看清楚为准)、前后统一,如果图纸过大时,可以在作业规程中画示意图,但必须配备按照比例绘制的图纸;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和供电系统图要标注相应位置、设备名称和有关技术参数。作业规程要编制正规循环图表和技术经济指标表。(六)规程和5措施插图一律用电脑绘制打印。第九条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对原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一)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二)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三)采煤工作面以及运输巷、回风巷加强支护的支护方式、支护强度需要进行变更;(四)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五)《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它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六)生产系统变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等发生变化的;(七)国家或上级职能管理部门新的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出台或修编。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制新作业规程:(一)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二)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三)与国家或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修编或新出台的技术政策、规范、规定有重大抵触,失去可操作性。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第十一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查工作面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安全专项措施编制必须同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第十三条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采掘工作面停工、复工、巷道开口、交岔点施工、巷道或工作面揭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空、过老巷、巷道维修、巷道贯通、过巷道(工作面)布置空间交叉或相邻而岩(煤)柱小于20米(突出煤层小于50米)、遇到瓦斯异常或过瓦斯异常带、过水文低阻异常区、探放水等。(二)遇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等。(三)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四)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形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五)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六)采掘工作面恢复通风(含排6放瓦斯)、单风机运转(含更换风机)、构建、拆除永久风门、密闭、调节风墙、避难硐室等;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通风系统调整(含增加通风设施、改变风流方向)等。(七)特殊情况下处理瞎炮(如对老巷道拉底时遇见瞎跑)、用爆破法处理堵塞的溜煤眼及煤仓等。(八)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九)试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十)大型机电安装过程、大型设备检修、矿井或采区临时单回路供电。(十一)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十二)其它可能受到威胁的施工现场。(十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要求的其他需要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一)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二)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三)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四)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五)其他与安全技术措施有关的内容;(六)措施及插图一律用电脑打印。第十五条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一)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的规定。(二)在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突出煤层掘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被贯通巷道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米,并且贯通点周围10米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米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不得有人。(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的支护方式。(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位置、角度、深度、数量,并附探眼布置附三视图。(五)制定爆破制度,设定警戒线,对有关设施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六)水、火、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处理办法。(七)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方法,并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示意图。(八)有水患的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探水、防水及排水的方法。第十六条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
本文标题:xx煤矿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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