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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调查技术方案(讨论稿)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O一O年三月1垃圾填埋场基础资料调查1.1基本要求收集湖南省各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资料(初步拟定每个市州选取2个垃圾填埋场),以了解湖南省垃圾填埋场的分布、处置、防护管理与周边水文地质现状。具体调查内容包括(内容在附表中有体现):(1)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行状况:垃圾填埋场名称、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设及运行时间、使用年限、预计封场时间、填埋容量、填埋量与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例、填埋固废的类型以及分单元填埋情况;(2)垃圾填埋场的防护与环境管理状况:渗滤液产生量、采取的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工艺及处理容量、排放去向、雨污分流情况、环境监测状况(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气体收集装置设置状况及利用情况以及垃圾填埋场的管理情况;(3)垃圾填埋场周边水文地质与环境状况:受纳水体水域功能、填埋场地质条件(地形状况、地貌、地质结构)、周边环境信息(是否有水源地、土壤植被、周边土地利用状况)以及环境敏感点情况等。1.2技术要点(1)以上资料可到相应的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查询和环保部门查找,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附表。(2)在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资料中,应包含重要的现场图片资料。渗滤液指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压实、发酵等物理、生物、化学作用,同时在降水和其他外部来水的渗流作用下产生的含有机或无机成份的液体。按现有全部年数据计取。(3)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通常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和其他渗滤液流经或储留设施的防渗衬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采取的防渗措施应细化到防渗单元与防渗材料。(4)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提供图片资料。(5)环境敏感点指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方案2.1监测点位的布设(1)对设置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装置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采样点设在处理设施的出口和调节池。(2)对无法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渗滤液排入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采样点设在排入排水管网的排口;对渗滤液采用密闭法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采样点设在输送桶或贮存装置中;对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水体或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采样点设在排入环境水体的外排口和排入排水管网的排口。(3)对于封场后的垃圾填埋场也要进行监测,监测点位的布设视具体情况而定。2.2采样频次丰水期(5-6月)和枯水期(10-11月),每个水期采样1次,每个水期采样1次,每个项目均采集平行样,采集间隔0.5h。2.3采样方法对不同监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与保存期、应采集的水样体积和容器的洗涤方法等参考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4监测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监测的项目为:pH值、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和总铅。2.5分析方法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中各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方法采用表1所列的方法标准,根据调查与监测情况填写附表2-1。表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度测定方法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862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GB11903-1989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1989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5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19896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7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8总汞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9总镉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198710总铬水质总铬的测定GB7466-198711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7-198712总砷砷、硒、锑、铋的测定原子荧光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13总铅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19872.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参见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和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2.6.1现场质量保证采样时需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2.6.2实验室质量保证(1)全程序空白每批次监测样品应做全程序空白样品,以判断分析结果的准确性。(2)精密度控制每批次监测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至少做1个样品的平行样。若测定平行双样的相对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最终结果以双样测定值的平均值报出;若测试结果超出允许偏差的范围,在样品允许保存期内,再加测一次,监测结果取相对偏差符合质控指标的两个监测值的平均值。否则该批次监测数据失控,应予以重测。部分项目控制要求见表2。表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测定项目精密度控制指标序号污染物项目样品含量范围mg/L允许相对偏差%1化学需氧量(CODCr)5-50≤2050-100≤15100≤102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253-100≤20100≤153氨氮0.02-0.1≤200.1-1.0≤151.0≤104总磷≤0.025≤250.025-0.6≤100.6≤55总汞≤0.001≤300.001-0.005≤200.005≤156总镉≤0.005≤200.005-0.1≤151.0≤107六价铬总铬≤0.01≤150.01-1.0≤101.0≤58总砷0.05≤200.05≤109总铅≤0.05≤300.05-1.0≤251.0≤15(3)准确度控制实验室分析准确度可采用分析标准样品、自配标准溶液或实验室内加标回收中的任意一种方法来控制。在对每批次样品进行分析时,需对一个已知浓度的标准样品或自配标准溶液进行同步测定,若标准样品测试结果超出保证值范围,或自配标准溶液分析结果相对误差超出±10%,应查找原因,予以纠正。部分项目控制要求见表3。表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测定项目准确度控制指标序号污染物项目样品含量范围mg/L加标回收率%1氨氮0.02-0.190-1100.1-1.090-1051.090-1052总磷≤0.02585-1150.025-0.690-1100.690-1103总汞≤0.00185-1150.001-0.00590-1100.00590-1104总镉≤0.00585-1150.005-0.190-1101.090-1105六价铬总铬≤0.0185-1150.01-1.090-1101.090-1106总砷0.0585-1150.0590-1107总铅≤0.0580-1200.05-1.085-1151.090-1102.7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的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执行,具体如下:2.7.1控制项目选取其中的部分项目开展监测: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和总铅。2.7.2排放限值(1)对设置了污水处理装置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其排放限值执行表4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对无法自行处理、需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其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和总铅的排放限值执行表4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对于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排入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限值达到表4规定浓度限值;排入环境水体或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到表4规定的浓度限值,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4)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也应继续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并定期进行监测,直到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表4中的限值。表4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色度(稀释倍数)402化学需氧量(CODCr)(mg/L)10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304悬浮物(mg/L)305氨氮(mg/L)256总磷(mg/L)37总汞(mg/L)0.0018总镉(mg/L)0.019总铬(mg/L)0.110六价铬(mg/L)0.0511总砷(mg/L)0.112总铅(mg/L)0.1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调查监测方案3.1监测点位的布设根据垃圾填埋场已有的监测井作为地下水监测点位,不额外打造新的监测井。主要涉及:本底井,一般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污染扩散井,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50m处;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对于没有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的垃圾填埋场,考虑其对周边地下饮用水的影响,监测点位可设在附近农户的自打井内。3.2采样频次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每个水期各采样1次。若当地环保部门有季度监测数据的可适时采用。3.3采样方法用特制的小水桶提取水样(考虑到监测井口径很小,深度达20米,要特制带铅锤的水桶),严禁用水泵抽吸水样,每个样品采集2000ml,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其所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进行。3.4监测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的项目为: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3.5监测方法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中各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方法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方法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pH值玻璃电极法GB/T5750.4-20062总硬度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GB/T5750.4-20063高锰酸盐指数酸性法或碱性法GB11892-894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5硝酸盐离子色谱法GB/T5750.5-20066亚硝酸盐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GB/T5750.5-20067硫酸盐离子色谱法GB/T5750.5-20068氯化物离子色谱法GB/T5750.5-20069挥发性酚类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10氰化物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GB/T5750.5-200611砷原子荧光法GB/T5750.6-200612汞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13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14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15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5750.5-200616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17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18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19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20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3.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参见HJ/T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6.1实验室质量保证(1)空白试验每批水样分析时,应同时测定现场空
本文标题:《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调查项目》技术方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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