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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主义代表作家法国诗人夏尔·波德莱尔《恶之花》和美国诗人爱伦·坡是象征主义《乌鸦》的先驱奥地利的莱纳·玛利亚·里尔克(1875-1926)是象征主义在德语文学中的代表。《图像集》人物主要有爱尔兰的威廉·巴特勒·叶芝《奥辛之浪迹》英国-艾略特《荒原》李金发《我名字的来源》“智者还是“愚人艾萨克·辛格出生于波兰东区小镇上的一个犹太家庭,父亲是拉比,母亲也来自拉比家庭。因此辛格从小就受到正统的犹太教育,学习希伯来文和意第绪语。1935年,他移居美国并开始了文学创作,运用行将消亡的意第绪语进行创作,并最终获得成功。他的创作题材主要涉及两类:一类是描写生活在美国和波兰的讲意第绪语的犹太人,他们多是屠夫、面包师、鞋匠和命运多舛的学者,心地单纯,乐善好施,却不能融人世俗社会,被苦闷和困窘所折磨;另一类描写幽灵世界,对上帝、撒旦、妖魔鬼怪、天堂、地狱、灵魂等做了寓意深刻的描绘。关于辛格作品辛格有着极其广泛的生活阅历,尤其对犹太民族的苦难历史和现状有深刻的切身体验,这些决定了他对犹太下层人的深切同情,乐于用艺术去再现生活中的受难者。他的作品大都取材于波兰犹太人的生活,同时,对美籍犹太移民的生活也有所反映。1978年,瑞典诺贝尔文学奖金委员会在给他的授奖仪式上还特别强调,他的充满了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犹太血统的波兰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处境。关于辛格作品辛格与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文坛上出现的犹太作家们,诸如索尔·贝娄、伯纳德·马拉默德等一道以写实的手法记述了犹太移民的生活境遇、文化和人格,同时他们也都不约而同地塑造了那种傻气、常被捉弄、易受伤害又惯于自我解嘲的文学典型。这是犹太民族特有的生存现状和文化心态的艺术形象化,它甚至成为当代美国犹太文学中的原型性形象。这类人物都是犹太文学中的“小人物”、“反英雄”、“异化人”,甚至是“局外人”、“边缘人”,但辛格认为,我笔下的人物,尽管不是那种在世界上起重要作用的大人物,但也并不微不足道……他们是有个性的人,有思想的人,历尽折磨的人”…‘”一”)。正如他的作品所反映的那样,辛格所关注的始终是犹太群落的普通人。人物:傻瓜吉姆佩尔。首先,恶劣生活环境下的自我适应。吉姆佩尔是孤儿,在他生活的整个弗拉姆波小镇上,他像个异类一样被全镇人当做笑柄,始终融不进他们的圈子。在压抑的环境,他始终不能真实地生活。他也曾想过逃避,未果。面对如此生存环境,吉姆佩尔别无选择,惟有服从,装“傻”苟且偷生。其次,民族文化心理引导下的自主行为。在长期流浪、受难的同时,犹太人认为只有以色列民族亚伯拉罕的子孙,才是上帝理想的选民,优于其他民族。犹太人相信自己所受的苦难和压迫只是暂时的,将来必有一位救世主弥赛亚来拯救自己并帮助自己战胜一切仇敌,恢复荣耀。这种宗教意识已成为犹太民族的惟一精神纽带,并积淀为一种现实的文化心态,承受种种痛苦折磨,导致在现实中对苦难的体认,奠定了特殊的犹太文化母题:受难与忍耐。当然这种文化特征在另一方面也使得犹太人的生命意志在宗教精神境界中得以纯净或升华,支持和鼓舞着自我对苦难的承受力。人物:“智者还是“愚人在辛格所有的作品中,他的短篇小说通常被认为是最出色的。他以轻松幽默的笔触创造了许多令人过目不忘的愚人形象。其中既有“智者型”愚人。诸如《市场街的斯宾诺莎》里的菲谢尔森博士、《玩笑》里的瓦尔登博士、百老汇的导演施劳麦勒等,又有“小丑型”愚人,如傻瓜吉姆佩尔、,猴子杰泽尔、扫烟囱的黑雅什等。在这些让读者耳熟能详的愚人中,最具代表的是傻瓜吉姆佩尔。“智者还是“愚人从深层次来讲,吉姆佩尔实际上是一种象征,首先,他的孤儿身份代表着整个以“局外人”、“边缘人”身份存在的犹太民族。曾有着近2000年流散历史的犹太民族自公元70年起就失去了祖国,一次又一次地被驱散到世界各地,受尽侮辱迫害;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又遭到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劫难,60万同胞死于德国法西斯的屠刀下。而吉姆佩尔的遭遇也正好象征着受苦受难的犹太民族。为了再现民族的流散与苦难历史,辛格以同情的笔触描述了孤儿吉姆佩尔苦难的一生。而吉姆佩尔故意以“愚者”身份苟活在小镇中这一现实,也象征着犹太人民面临异族迫害时所显示的顽强的生命力。“智者还是“愚人其次,吉姆佩尔身上表现出的精神折射出犹太民族的传统文化心理。吉姆佩尔虽然处处上当受骗,但他仍然为人忠厚,以爱心回报整个小镇人的非难。究其原因,不难看出,忠厚善良的他其实内心怀有一种深深的信念——宽厚和道德自律。而这种信念也代表着整个犹太民族的文化心理。从故事的整体基调来看,辛格对吉姆佩尔所怀有的这种道德自律、博爱精神及对和平的热爱等传统价值是持一种肯定态度的。作为一名民族主义作家,辛格认为,犹太人正是因其根深蒂固的道德感、自律精神和几乎愚顽的固执才保存了作为犹太人的延续存在,而令人感到困惑又充满魅力的犹太精神的价值也正在于此吧。“智者还是“愚人此外,吉姆佩尔对上帝的信仰也是犹太民族文化心理的一种体现。长久以来,由于犹太民族没有固定的地域边界,过着流亡和散居的生活,“它必须强调以精神上的某种共同性来补偿空间的缺失”。而这种精神上共同的纽带就是对上帝、对宗教的信仰。历史上的犹太民族以“宗教民族”而著称,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几乎将生活的一切领域都纳入神学的范畴。因此,上帝在犹太人的一般生活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从更深的层次上说,犹太人的悠久传统、深刻的宗教思想,特别是他们共同而惨烈的历史遭遇,也使得犹太人在其文化心理深处有一种强烈的责任与愿望去保持和延续其民族文化的生命。“智者还是“愚人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小人物吉姆佩尔面对苦难、折磨和嘲弄的自主、自觉意识是犹太民族的传统价值的体现。他的孤儿身份、受难历史、忍耐心理以及对上帝的信仰都是对犹太民族在与异族相处、与异质文化的冲突碰撞中以求生存的有力刻画。长期积淀的优良的犹太民族文化心理全部浓缩在吉姆佩尔身上,因此,可以说,吉姆佩尔是犹太民族的化身.是智慧的化身。辛格对吉姆佩尔的“受难——忍耐——自嘲”的人格给予了深深的同情,同时也首肯忍耐、执着的生活态度,甚至站在宗教伦理的角度,把它颂扬为一种美德。从根本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忍耐的民族文化心理,正是这种大智若愚的生存方式,支撑着犹太民族繁衍生息的历史进程,使它们得以绵延。正是这种个体有限的生命,连同其可笑但又可敬的人格,构成了全体的无限延续,造就了犹太民族坚韧不拔、充满激情的精神。《傻瓜吉姆佩尔》的第一人称叙述第一人称的戏剧性反讽效果读者:旁观者清叙述者:只缘身在此山中第一人称因属限制性视角,有限的、迟钝的或天真的理解力去叙述事件,叙述者的智力、理解力和观测力低于读者,让读者感觉可笑,就会导致戏剧化的反调效果。同时第一人称也可使叙述内容真实可信。若用第三人称,全知叙事视角,冷静、全能式的叙述,就会使吉姆佩尔做傻事的善良动机就无法充分展示,不会形成戏剧化的反讽效果,也无法如此感人。福克纳《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夏洛蒂·勃朗特《简爱》吉姆佩尔与中国傻瓜不同文化美国犹太作家辛格被誉为民族文化的代言人在其在197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今天宗教的力量特别是对上帝的信仰比人类历史上其他任何一个时期都薄弱。在犹太教中,上帝是仁慈而又无所不敌的全能者,且通过各种方法关心一切人和事,吉姆佩尔也正像上帝一样不断地关心着诶尓卡及她的私生儿女,吉姆佩尔一次又一次地用爱和宽容原谅着诶尓卡的不轨行为,甚至在镇上的人都相信吉姆佩尔的话时,他又在反思诶尓卡好的方面和他认为自己已经找不到像诶尓卡这样的妻子,吉姆佩尔的傻归根是因为他对上帝的虔诚和卑微的心理,他相信万物都有其好的一面和能够改造的方面,就像圣经里以淫妇代表犹太民族,上帝让荷西阿娶歌篾,虽然她荒淫,自私,但上帝并没有放弃她,只要她认自己为主,同样可以洗刷掉灵魂深处的污物,上帝正是用这种仁慈的胸怀影响和感染了作者辛格,因而他笔下的吉姆佩尔虽然是个傻瓜,却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一个敢于用自己的一生去感化他人的人。吉姆佩尔与中国傻瓜不同文化反观中国文学作品,傻瓜的形象也常常出现。比如《阿Q正传》,阿Q也常常被人欺负,遇事不公首先用的是精神胜利法,自我宽慰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安慰,甚至有时候还去欺负更弱小的人,当被洋人打了以后就去摸一摸小尼姑的头,认为这是一件伟大的事并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而不顾其他人的嘲笑,讥笑声,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与吉姆佩尔的傻是截然不同的。吉姆佩尔真诚善良虽然懦弱却虔诚,但阿Q身上反映的是中国人性中很复杂的麻木无知,自我安慰,欺负弱小,害怕权贵,阿Q的这种精神谈不上宗教思想,但反映了中国文化中的一些腐朽,民族性的弱点。吉姆佩尔与中国傻瓜不同文化余华:辛格笔下的人物总是难以摆脱流浪的命运,这其实是一个民族的命运。……《傻瓜吉姆佩尔》是一部震撼灵魂的杰作,吉姆佩尔的一生在短短几千字的篇幅里得到了几乎是全部的展现……这是一个比白纸还要洁白的灵魂,他的名字因为和傻瓜紧密相连,他的命运也就书写了一部受骗和被欺压的历史。辛格的叙述是如此的质朴有力,当吉姆佩尔善良和忠诚地面对所有欺压他和欺骗他的人时,辛格表达了人的软弱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发自内心,也来自深远的历史,因此它可以战胜所有强大的势力。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最软弱的也会是最强大的。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温馨地直面苦难”(潘凯雄语),“展示民众的善良与牺牲”(张志忠语)而饮誉文坛。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是:靠卖血为生的许三观娶“油条西施”许玉兰为妻,并生下儿子一乐后,因为邻居议论一乐长得像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而暴怒,为自己“白养了一乐九年”而愤怒。他憎恨何小勇,并为此而折磨许玉兰。他甚至也去勾搭了一个女人,以报复许玉兰的曾经失身。———这时,他显得比吉姆佩尔厉害。他的愤怒与折磨显示了中国传统夫权的尊严,同时也表现出他的可怜与可笑。这样的可怜与可笑很容易使人想到阿Q对强者的孱弱与对弱者的欺凌。但余华似乎无意于再塑造一个当代阿的形象。在韩少功已经写出了根满(《回声》)、蒋濮已经写出了“水泡子”(《水泡子》)、高晓声也写出了陈奂生(《陈奂生上城》)这些当代阿Q的形象以后,余华要写出他对“国民性”的新理解。许三观咽不下的恶气体现在他对自己的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的复仇教育中:“你们长大了要替我去报复何小勇……你们记住,等你们长大以后,你们去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奸了。”这样的教育是建立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观上的。对于友人,中国人讲“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甚至“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对于仇人,中国人有时讲“以德报怨”,但更多的时候,人们讲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许三观的这一番“家教”中,正好显示了这一“国民性”。他是记仇的。他不会像吉姆佩尔那样一忍再忍,甚至不念旧恶。然而,当一乐因为惹祸而急需还债时,许三观还是去卖血了。他感动了许玉兰:“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但他一方面对自己的家庭尽着扶持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将辛苦卖血换来的钱去讨好情人。作家就这么写出了他的混沌情感:在紊乱的情感中得过且过。比起阿Q来,他显然多了一份对于家庭的责任感(这仅仅是因为阿Q没有家吗?)许三观不断地卖血。何小勇意外遭遇车祸在冥冥中似乎验证了许三观的预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不也是无数善良的中国人的人生信念吗?而这一信念与犹太教关于“来世大审判”的信仰何其相似!当车祸击倒了何小勇时,许三观也忘记了复仇的决心。他这么教育一乐去为何小勇喊魂:“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就不要再记在心里了,现在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这时,复仇的狭隘,浑浑噩噩的麻木,似乎都已经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命关天”意识的猛醒,是“以德报怨”良心的觉醒。许三观的灵魂在转眼间因为一场与己无关的灾难而放射出古老的光芒。而这时,他比阿Q显得可敬,又比吉姆佩尔显得不可思议了。余华因此写出了中国贫民性格的复杂与深不可测:从麻木到温馨,从浑浑噩噩到深明大义,常常在转念之间。他写出了对中国国民性的新理解:中国的国民性
本文标题:《傻瓜吉姆佩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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