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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聚焦《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周玮)文化部28日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这份全文近2万字的倍增计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翻一番的目标,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抓大”不“放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个内在的要求是大力发展文化企业、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提出,要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提高文化产业活力和竞争力。一方面要“抓大”,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倍增计划要求,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另一方面不“放小”,明确提出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转变发展方式变量的扩张为质的提升倍增计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文化生产的品质和效益,加快由注重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转变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鼓励集聚发展,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促进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工业、建筑、会展、商贸、休闲等行业融合,提高国民经济的文化附加值;打造文化品牌,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加强引导调控,防止盲目投资、盲目跟风,造成资源浪费。东中西部“差异化”发展特色产业群倍增计划提出,实施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鼓励资源型城市合理利用其闲置旧厂房、废弃工业设施等,发展创意设计、演艺、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项目。鼓励发展农村手工艺品、民间演出和乡村文化旅游,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培育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民族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大项目,增强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竞争力。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基于“扩大文化消费是扩大内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倍增计划提出,要努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出要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二是改善文化消费条件,提出要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设施,鼓励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等。三是促进文化消费升级,提出要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等。九大重点项目带动产业总体素质提升“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是引人注目的板块。倍增计划以专栏的形式,明确了九项重点工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着力推动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科技化;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加快文化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进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大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动漫;国家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动漫领域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研发;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倍增计划还提出要加强引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从多个层面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强劲发展。重点突破11个重点行业快速发展力促“倍增”倍增计划提出,要以重点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倍增目标,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倍增计划以专栏形式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11个重点行业及其发展目标:——演艺业。提出要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形成1-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为实现从演艺大国到演艺强国的跨越奠定基础。——娱乐业。提出要打造5至10家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娱乐业品牌,使国产娱乐设备、国产原创娱乐内容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动漫业。提出力争到2015年,动漫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至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游戏业。提出到2015年,游戏业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文化旅游业。提出要使文化旅游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艺术品业。提出要到2015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2000亿。——工艺美术业。提出要到2015年,全国工艺美术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文化会展业。提出要形成3-5个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创意设计业。提出要举办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网络文化业。提出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核心竞争力。——数字文化服务业。提出要形成一批采用数字技术提供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服务企业,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融合发展提供支撑。六大措施保障倍增计划顺利实施为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倍增计划明确了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加强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创造有利于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文标题:《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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