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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文件编号:FNWPB-HSE-GD51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受控状态受控版本号A/0发放编号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第1页共7页1.目的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部门(1)向作业单位讲明受限空间的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与作业单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2)审查作业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单位包括车间、分厂、分公司等。3.2安环质量部(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4.定义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封闭粮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5.工作程序5.1作业前准备工作5.1.1危险作业基本原则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受限空间作业为首选。5.1.2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监护人应由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班组长或外来施工单位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督人员由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委派。文件名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文件编号:FNWPB-HSE-GD51版本号:A/0第2页共7页5.1.3落实责任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5.1.4承包商管理(1)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2)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时,除认真实施本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外来施工方安全管理规定》;(3)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要求。5.1.5实施风险辨识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管理部门、作业主管部门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进行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2)是否存在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中毒或窒息的危险;(3)是否存在因液体水平位置升高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遇到淹溺的危险;(4)是否存在因固体坍塌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掩埋或窒息的危险;(5)是否存在因极端的温度、噪音、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等物理危害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6)是否存在吞没、腐蚀性化学品、带电等因素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5.1.6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1.7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安全管理部门、作业主管部门针对风险评估出来的重大风险制定受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文件名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文件编号:FNWPB-HSE-GD51版本号:A/0第3页共7页等。应急预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5.1.8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及安全施工方案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在进行现场确认后进行审查,签署审批意见。《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5.1.9安全技术交底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作业、监护人与安全监督人员应熟知现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5.1.10作业前检查(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人应持有生产经营单位核发的安全培训上岗证,了解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应掌握危害控制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饮酒、患病等不适于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受限空间作业;(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受限空间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标志、工具、检测仪器、仪表、设施和各种设备,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照《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对现场环境、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批准作业。现场发现《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内容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着未经辨识的危害时,应立即提出并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风险未经控制前,不得作业。5.1.11多项危险作业处理受限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办理该类危险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文件名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文件编号:FNWPB-HSE-GD51版本号:A/0第4页共7页5.2受限空间检测5.2.1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受限空间作业场所。5.2.2用于检测受限空间中气体的检测、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检测仪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2.3受限空间气体监测应采用双人双仪器(同等精度的)进行检测,二者结果超出允许误差的应再次确认校验仪器,扩大采样范围加倍采样。5.2.4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必要时分析样品应保留到作业结束。5.2.5在作业过程中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进行连续检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入者能看到或听到任何报警的地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2.6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受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5.2.7采样人员进入或深入受限空间应处于安全环境,采样时应采取5.4.4中规定的防护措施。5.2.8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5.3危害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5.4消除危害控制措施5.4.1安全隔绝(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采用插入盲板进行隔绝的应执行《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许可标准》;(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有效切断电源,“有人作业、加文件名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文件编号:FNWPB-HSE-GD51版本号:A/0第5页共7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上锁,钥匙由施工人员保存。确实无法上锁的必须派专人监护。完工确认后解锁,摘除“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5.4.2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检测并达到下列要求:(1)受限空间内的氧浓度应保持在为19.5%~23.5%;(2)有毒、有害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GBZ2.1)的规定;(3)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化验分析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使用色谱分析等手段进行采样分析时,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允许浓度<0.5%(体积);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允许浓度<0.2%(体积)。5.4.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正向通风即送风方向可使作业人员优先接触新鲜空气。5.4.4劳动防护措施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5.4.2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氧含量测定仪等,如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在进入第一类、第二类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文件名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文件编号:FNWPB-HSE-GD51版本号:A/0第6页共7页(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3)当受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粉尘检测仪)等;(4)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用品;(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5.4.5照明及用电安全(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金属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3)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应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标准》。5.4.6其它安全要求(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2)受限空间作业不允许进行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4)受限空间外应备有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水源和救生绳等相应的应急用品;(5)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6)难度大、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定时轮换作业;(7)在受限空间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保护焊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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