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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AP介绍不久前,世界银行把世界经济增长率下调一个零点一个百分点到2.5%,伴随着英国脱欧,美国两位候选人都反对TPP和欧洲难民问题等等,全球化似乎遇到了很多冲击,甚至出现了一些逆全球化的现象。但是,我始终认为,趋势不是人决定的,人能决定的只是短期走势,未来全球贸易一体化,才是促进全球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动力。当WTO的谈判举步维艰之时,新兴的贸易体系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青睐,而FTAAP就是其中之一。相较于TPP,FTAAP被誉为是中国领导的贸易体系,甚至暗含和美国为首的TPP对抗之意。今年世贸组织指出,2015年中国占到世界贸易份额的13.8%,虽然中国出口规模下降,但是占的份额却越来越大,无愧第一大贸易国,那么在贸易领域,我们需要更多的话语权。在2014年11月10日至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通过了《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这份宣言最重要、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决定启动并全面、系统地推荐亚太自贸区进程”,并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这一成果,也标志着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和路径将更为丰富,对亚太地区的发展,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先谈谈FTAAP的背景。从历史发展看,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在于亚太区域一体化的进程。由于历史原因,古代东亚地区形成了与条约体系、殖民体系并称为世界三大国际关系体的“朝贡体系”。这个体系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以古代中国为核心的一种“东亚一体化”进程。近代以来,由于中日力量对比的变化,东亚一体化的核心由中国转变成日本,模式也由朝贡变成了殖民。如果排除道德的因素,日本上世纪30-40年代提出的“大东亚共融圈”可以称为东亚一体化的一种形式。接着,由于两极格局的形成,东亚区域一体化的经济合作动力不足,撑起处于停滞状态。直到两极格局结束,中国也开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后,这一地区的经济合作迈上了快车道,这一时期的经济合作,我认为有两个特点:一是出现的“东亚路径”和“亚太路径”之争。东盟和中日韩签订的10+3、日本推动的10+6(多了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RCEP都是现在东亚合作的形式。只是2012年由于钓鱼岛局势,本来要举行的很多贸易谈判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是这不改变东亚一体化快速发展的事实,这是所谓的“东亚路径”。而“亚太路径”就是由10+6扩展成的10+8(多了美俄),这是两个路径调和后的产物。二是,东亚路径由出现了中日韩三国主导权的竞争,经济和政治密不可分,中日在领土主权的较量在经济上的反应就是中日在对东盟经济合作的竞争上。由于中日现今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大,而中国和东盟内部一些国家的竞争关系也日趋激烈,再加上东盟并不是像欧盟那样非常坚固的政治体系,靠东盟作为基础,带动东亚经济一体化有“小马拉大车”的感觉,再到亚太就更为困难了。谈完特点,介绍一些以前的一些尝试都以失败告终。1990年,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的马哈迪尔提出了“东亚经济共同体”(EAEC)和“东亚经济集团”(EAEC)的构想。由于只包括了中日韩,而没有澳洲和美国,遭到这些国家强烈反对而流产。2009年,时任日本民主党政府首相的鸠山由纪夫提出推动“东亚共同体”的设想,也没有包括美国,就被迅速封杀。所以,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发现,要建立经济共同体,平衡各方利益,并且平衡东亚和亚太的关系,是个事关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反观FTAAP,其以AECP国家为基础,其中包含了美国,那么阻力会变小吗?先谈AECP,成立于1989年的APEC是本区域内能够平衡各方力量、吸纳各方参与的一个良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平台。APEC的成立是澳大利亚和韩国共同倡议的,1991年中国加入,1993年在美国的推动下,变成了领导人级别。成立之初就定下了“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宣言,弥合了成员国的分歧。虽然因此导致的效率低下经常被人诟病,但这种包容性方式同时为各方在合作方面取得进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APEC因此常常能够取得在其他机构难以实现的成果。2012年APEC各成员达成的“环境产品清单”就是一个例子。这个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谈了十几年都未果的项目,竟然首先在APEC中谈判成功,而且成了WTO相关谈判的基础。以这种包容性合作模式为基本理念的FTAAP,于是成为本地区各方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能够接受的“最小公倍数”,提供了一种符合区域现状的政策选择。FTAAP由美国提出,但却在2014年中国担任APEC东道主时得到大力推崇,就是包容性的最好体现。FTAAP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大约在1996年,但以当时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这一想法过于超前,仅停留在学术研究范畴。1997年至1998年,APEC极力推动的部门提前自愿自由化(EVSL)彻底失败,意味着某些行业(部门)先行自由化然后推动全盘自由化的途径是走不通的。同时,1994年提出的“茂物目标”又过于松散,无法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年5月,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提出建立FTAAP设想。但由于种种原因,FTAAP进程并不顺利,直到2006年,河内APEC第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才在成果文件中提及了FTAAP这个词,而且是立场相对消极。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有关表述虽有所增加,但内容均较为含糊,多次使用了“可能”“愿景”“未来”等不确定性的文字,并将APEC各成员关于FTAAP的主要合作领域限定在开展有关研究。事情的转机来自于2010年日本横滨APEC第十八次领导人会议,那次会议的成果文件不但专门通过了一个《通向FTAAP的途径》单独声明,而且明确了FTAAP的具体实现路径,即“东盟10+3、10+6和TPP,都是实现FTAAP的可能途径”。在此基础上,2014年的《北京纲领》做出了启动,并全面、系统地推进FTAAP进程的决定。FTAAP自从提出到2010年前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较为复杂,包括:一是FTAAP设想高于本地区实际贸易和经济合作水平,实际操作困难;二是各成员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的选择存在分歧,21世纪初正是10+3、10+6和东盟为核心的各个自贸区谈判发展迅速的阶段,FTAAP对各方的吸引力并不大;三是APEC成员的多样性也妨碍了FTAAP进程。之所以2010年能够在FTAAP问题上实现突破,主要原因是从2009年起,美国开始力推TPP谈判,并将其作为“亚太再平衡”战略在经济领域的重要目标之一。受到这一压力,东亚有关成员开始重新考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途径问题。考虑的结果是东亚一体化无法完全摆脱亚太一体化的影响,与其被迫接受标准严苛的TPP谈判,不如通过更加自愿和自由的FTAAP进程开展合作,在取得美国谅解的基础上,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恐怕这也是2014年中国大力推进FTAAP有关合作的考虑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在2010年《实现FTAAP途径》的文件里,将东盟10+3、10+6与TPP并列为实现FTAAP的可能途径时,顺序是10+3、10+6在TPP之前,这样的表述对于严谨的领导人会议成果文件而言意味深长,其中也必然经历了一番外人难以了解的博弈。谈及优势方面,我先给一些数据:2009年,澳大利亚、中国、韩国、新西兰四国学者联合研究报告表明,在货物贸易自由化、货物贸易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取消关税+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自由化三种情况下,FTAAP将使APEC经济体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分别增加0.55%、2.26%和2.33%。近期,更有日本学者研究结论得出,对中国而言,FTAAP所带来的收益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2.7倍。对美国而言,FTAAP所带来的收益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的2.5倍。可见,无论是对整个亚太层面,还是对国家层面,FTAAP都可能创造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福利。除了数据,具体总结起来有第一FATTP具有很好的包容性,中国多次表示,其与TPP等贸易协定并行不悖,这可以吸引很多国家。但是反过来,一国签署了多个贸易协定,不同规定,给贸易行为带来的影响又有多大,还无法测算。第二,FTAAP具有自愿性。《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北京路线图》中明确表示“在建设FTAAP过程中,APEC应保持非约束性和自愿原则”⑤。同时,有一个概念需要注意,FTAAP的英文名称为FreetradeAreaofAsiaPacific,而非国际贸易常见概念FTA/RTAs(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中的FREETradeAgreement。这也体现了它的自愿性和非约束性。这种自愿性使得各成员能够以各自适当的方式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从而鼓励了各方的积极性。第三,FTAAP可以利用APEC已有的合作基础。虽然各方明确指出,“FTAAP将建立在APEC之外,与APEC自身进程平行推进”。但APEC作为FTAAP的主要推手,其宗旨本来就是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⑥。多年来,以“茂物目标”为牵引,APEC在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取得了诸多进展。例如,APEC成员平均关税由成立之初1989年的17%下降到了2012年的5.2%这是很好的例证。2009年至2013年间,APEC成员营商便利化水平提升了11.3%,开办公司程序简化了20.2%;由于电子通关措施和“单一窗口”措施的实施,APEC成员进出口通关平均时间由6-8天下降到4-5小时;此外,APEC还在经济结构改革、区域互联互通、供应链联系性、环境产品清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果都为FTAAP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有利条件。凡事都有两面性,正是FATTP有这些优势,也有劣势,给成员国太多自由性,,没有贸易谈判的压迫感。包容性好,参与国家众多,给谈判也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不同国家不同的发展情况,不同的要素禀赋等等,给谈判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但是我始终相信,AECP一贯强调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女权主义,这是TPP所不具有的,也是RECP所不具备的,因此,在TPP或者东亚一体化的基础上加入中小企业等新元素,落实FTAAP,是个很好的选择。具体实施,我觉得FTAAP有以下方法:从理论上讲,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BTA)发展至诸边自由贸易协定(PTA)通常有四种方式:整合、多边化、协同一体化、淡化。而FATTP也要遵循这种发展模式对于亚太自贸区的实现路径,国际上也猜测可能主要有以下四条路径:一是由TPP扩容形成FTAAP;二是由RCEP扩容形成FTAAP;三是将TPP和RCEP融合成为FTAAP;四是围绕TPP和RCEP形成一个“伞型协定”。FTAAP可在关税减让、服务业开放、知识产权规则等方面设定介于TPP和RCEP之间的中间标准水平,这样在亚太区形成一个多层级的自贸体系,人们期待的FTAAP,将会与TPP和RCEP并行存在。我自己偏向是并存的,因为TPP已经趋近完成,虽然最近受到美国大选的影响,但是毕竟大部分参与国都完成了谈判,其进度已经快于FTAAP了,RCEP也是同样,所以并存的方式,而FTAAP通过降低一些标准(和TPP比),来适应更多的国家,这样会更好。实现“合作一体化”而不是“竞争性一体化”一定是必然选项。从FTAAP成立的初衷来看,既然是为了避免甚至消除各类自由贸易协定(FTA)相互排斥、相互竞争、碎片化风险,更快实现“茂物目标”,那么FTAAP的实现路径就很可能是,APEC成员国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设计FTAAP的基本框架和解决方案,而不大会是另起炉灶。本质而言,TPP与RCEP虽标准不一,但并不是完全对立甚至于对抗的。TPP偏重于新议题的规则及制度问题,谈判议题除包括货品市场进入、跨境服务贸易、技术性贸易障碍、知识产权、投资等传统FTA贸易议题外,还包括合作与能力构建、电子商务、环境、金融服务、竞争政策、电信与劳工等FTA新兴贸易议题。相比之下,尽管RCEP的议题以传统议题为谈判重点,主要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与技术合作,但也涵盖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争端解决等,两者有很大的交叉。特别是RCEP谈判成员中,有六个国家同时也是TPP谈判成员,这是建立RCEP和TPP
本文标题:FTAAP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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