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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1天辰电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2015年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2目录1.0范围1.1总则1.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1.3招标方的工作范围2.0技术条件2.1设备运行环境条件:2.2规范和标准3.0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要求3.1总则3.2火灾集中报警器3.3区域报警器3.4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3.5电源3.6环境条件3.7火灾报警系统构成、火灾检测报警区域和联动灭火系统项目3.8系统功能3.9设备布置4.0设备规范4.1总的要求4.2控制盘(箱、柜)及操作站5.0火灾检测报警控制系统供货范围6.0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6.1备品备件7.0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8.0包装运输9.0工程服务9.1技术培训9.1.2培训资料9.2现场服务10.0资料交换及设计联络会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311.0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数据表(由投标方填写,随报价书提交)13附图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41.0范围1.1总则1.1.1本技术规范书对新疆天业120万吨化工项目配套自备电厂工程4×135MW机组的火灾检测报警控制系统维护提出了要求,它包括火灾检测报警装置的恢复全厂火灾报警系统,并对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要求。1.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进口火灾检测报警控制系统。1.1.3招标方允许投标方提出有助于提高系统性能的建议或替代方案。1.1.4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标准要求。如有异议无论大小都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差异表。1.1.5所有文件、资料及相互通讯,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投标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1.1.6经供、需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书作为该控制装置的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1.7投标书应明确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的硬件、软件、服务等。并附有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系统的详细说明、功能、系统性能指标。1.1.8投标方应有丰富的火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和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特点和安装布置,并有至少两个电厂条件下、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工程设计、供货业绩。投标方同时应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且具备两个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具备消防检测维保一级资质。1.1.9投标方所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持有公安部消防主管部门检验合格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用户使用实绩。1.1.10技术协议书应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加入招标方认可的偏差,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的技术联络、配合文件和有关的会议纪要也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1.2.1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硬件、软件、安装、调试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1按照工业环境、被检测设备的运行要求及本技术规范书明确的火灾检测和报警要求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恢复本工程一套完整的火灾自动检测报警控制系统。提供构成火灾检测报警控制系统所必须的全部硬件和软件、所有电缆埋管等安装材料。1.2.1.2达到本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按要求进行火灾检测报警控制系统的组态编程和调试、现场安装施工。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51.2.1.3由专业人员接入模拟信号,对系统进行测试和演示。1.2.1.4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设备到达新疆天业120万吨化工项目配套自备电厂工程现场。1.2.1.5根据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必须的满足施工图纸需要设备数量及要求。1.2.1.6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该系统能令人满意地运行,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1.2.1.7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人员,向招标方提供必须的文件,以便招标方能对系统进行组态、编程、维护修改和调试。1.2.3应在整个费维修期内,无偿更换非招标方原因引起的硬件损坏和提供服务,免费维修期后应按不高于成本价优惠提供硬件和服务。1.2.4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人员,向招标方提供必需的文件资料,以便招标方能学会组态编程、维护修改和调试整个系统。1.3招标方的工作范围1.3.1招标方将提供下列设备、资料和服务:1.3.1.1提供电源。1.3.1.2配合接口设计。1.3.1.3协调现场埋件、埋管和电缆敷设设计。1.3.1.4向投标方提供火灾检测报警区域、火灾报警联动项目、测点清单、设备及测点的布置图。2.0技术条件2.1设备运行环境条件:设备安装地点:机柜布置在电子设备间2.1.2电厂主厂房海拔高度:543.1m(相对于国家高程)2.1.3室外温度:-39.8~42.2℃2.1.4室内温度:0~40℃2.1.5当地大气压力:968.3hPa2.1.6相对湿度:65%2.1.7地震烈度:8度(按GBJ11-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2.2规范和标准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标准GB4715-93《点型感烟火灾检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6-93《点型感温火灾检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7-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A5-9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6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SDJ27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717-84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规范如以上标准有冲突者,以较高标准执行。3.0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要求3.1总则3.1.1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应完成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火灾检测、报警及必须的联动控制功能,以满足各种场所不同环境下火灾检测、报警的要求。避免或减少火灾的损害,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3.1.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应由火灾报警系统集中报警器、区域报警器、智能点式火灾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防爆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电话插孔、终端接线箱、打印显示等必须的设备和部件构成。此外,还应包括控制自动喷水、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联动信号发送装置,相应的反馈装置和必须的附件设备。投标方对各类设备和部件应单独报价并纳入总报价,以便招标方进行系统扩展。3.1.3火灾检测报警装置应采用智能探头,系统易于组态,易于扩展。需要时也能和非智能探头综合使用。3.1.4控制系统的设计应有高度的可靠性,能够诊断各探测器的开路、短路以及各部分的故障,并能以声光信号予以明确的显示。3.1.5系统应设计成总线制分布智能系统,总线为数字传输,微功耗。设备投入率应达到100%。3.1.6提供给招标方的整套火灾检测报警设备均应是取得中国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并持有电厂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认证准予在该地区销售的产品。3.1.7在单元控制室内必须备有与现场火灾报警设备的对讲联系功能,在全厂各手动报警按钮中均应配置电话插孔。室外布置的手动报警按钮及设备应采用防雨型结构,爆炸危险场所的手动报警按钮及设备应采用隔爆型结构。火警探测采用智能感温、感烟固定点式探测器和缆式感温探测。3.1.8所供货的整套设备应是技术成熟、先进的产品,能在电厂的强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和振动较大的现场环境中使用。应具有在两个同类型火电厂成功应用两年以上的实绩。3.2火灾集中报警器3.2.1火灾集中报警器安装于单元控制室内。3.2.2火灾集中报警器应由微处理器构成并有良好现场运行实绩,应包括必须的显示界面、操作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7键盘、通讯网络接口、打印机等部套。3.2.3火灾集中报警器能使用中文详细显示所发生火灾的位置、时间、日期并自动地进行打印。(1)火灾集中报警器可对全厂的每个智能探头进行编程。(2)系统中任一个探测器发生故障,应不影响其它探测器的正常工作,应能立即显示该故障点的编码及地址,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出来。(3)火灾和故障发生时,集中报警器应能自动发出两种不同性质的报警信号,信号的颜色与声调应有区别,火灾信号的报警及显示应有最高的优先级。(4)集中报警器在报警的同时,应能输出一付无源接点,供在DCS上报警。(5)火灾集中报警器应能控制消防水泵启停以及具有联动空调系统的控制输出接口,对不同区域的火灾报警应能联动停止相应区域空调系统的风机和防火阀(输出的联动接点为无源触点,触点容量应达到AC220V3A的要求)。接点数量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具体数量及接线图由招标方提供)。(6)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定期自动对火灾信号接收回路的功能进行自测。能够区分断线、短路及其它设备故障。(7)可具有自动试验功能,也可根据要求设定探测器的不同的灵敏度。3.2.4火灾集中报警器应具有对控制系统自诊断能力,包括通讯网络,控制器、区域报警器,I/O信号模件,一旦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报警。3.2.5火灾集中报警器还应具有对系统软件开发、编辑、修改和加载的功能。3.2.6应有可靠的有效措施,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系统内各存储器数据的丢失。3.2.7集中报警器应能在环境温度-5~50℃,相对湿度10-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可靠地工作。3.2.8整个报警系统可用率应达到99.9%。3.2.9消防控制图形终端的功能要求本期工程设消防控制图形终端,投标方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在投标书中对图形终端的软、硬件的配置及功能作为详细说明。3.3区域报警器3.3.1区域报警器要求采用墙挂式结构,盘面色彩按招标方提供的色标制作。3.3.2区域报警器的主机应有现场运行的实绩,是由先进可靠的使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硬件所构成。3.3.3区域报警器显示功能要求:盘面板应设有功能键、基本控制键、液晶显示屏、绿色电源灯、红色警告灯、黄色故障灯、必需的键盘、控制按钮等;基本控制键的控制包括停止及启动报警扬声器,系统的复位,调校时间日期,控制主报警器等。能以中文详细显示所发生火灾的位置、时间、日期,宜采用LCD显示屏记录,存贮有关的信息。(1)在区域报警器的操作面板上可对区域内的每个智能探头进行编程。(2)区域内任一个探测器发生故障,应不影响其它探测器的正常工作,显示屏应能立即显示该故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技术规范书8障点的编码及地址,也可以在主机上用打印机打印出来。(3)火灾和故障发生时,系统能自动发出两种不同性质的报警信号,信号的颜色与声调应有区别,火灾信号的报警及显示应有最高的优先级。(4)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定期自动对火灾信号接收回路的功能进行自测。能够区分断线、短路及其它设备故障。(5)可具有自动试验功能,也可根据要求设定探测器的不同的灵敏度。3.4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3.4.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提供满足检测要求的各种探测器。3.4.2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在报警时宜有醒目的灯光,手动报警按钮上有与集中报警器对讲的电话的插孔。3.4.3智能探测元件应能把探测到的烟雾密度数字化传输到集中报警显示盘和区域报警器。3.4.4智能探测元件还具有:(1)自动环境温度补偿功能,连续地对影响探头定值及造成误报的因素,如湿度、温度变化等进行自动调整。(2)自动根据时间调整灵敏度。(3)自动检测探头污染程度,且是连续的检测,探头的脏污程度可在集中报警显示盘及区域报警器上显示。3.5电源3.5.1招标方提供双路220V,50HZ电源给火灾报警系统,其中一路为220VAC.50Hz不停电电源(UPS)。3.5.2火灾报警装置接受招标方双路220V,50HZ电源,内部应有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所有其它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备,所有火灾报警控制装置的供电电源均由投标方提供,当二路电源失去后,火灾检测报警装置必须具有维持系统正常工作3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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