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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New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经理)
1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3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公司□增设□注销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清算组成员负责人联系电话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申请人声明4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6(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7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8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9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1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填写说明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13(不设董事会不设经理样本,仅供参考)黄石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黄石市XXXXXXX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黄石市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由XX个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第五条公司在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八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签字后生效。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十三条公司由两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成:XXXXXX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1XXX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于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到位142、XXX身份证号码认缴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于XX年XX月XX日前出资到位第六章股东出资证明及名册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十六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股东变更时应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职权。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二十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事由(1)召开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3月份召开。(2)召开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会议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会议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5、会议纪要1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股东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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