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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多选)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更新为《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部分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重大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多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得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以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坑壁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要在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挡土墙的作用:用来维护土体边坡的稳定,防止坡体的滑动和边坡的坍塌。对于高度在5m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基坑(槽)排水:四周排水沟和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井点降水:深井井点渗透系数≥10-5cm/s,可降低的水位深度>10m。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一般应采用低压电,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地检查多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计算构件的轻度、稳定性与节点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将整根钢丝绳拉断所需要的拉力大小。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允许拉力低于破断拉力的若干倍,这个倍数就是安全系数。吊钩使用要点:吊钩不得补焊。拆模: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存在问题)铲运机的基本构造:拖式铲运,由拖把、辕架、工作液压缸、机架、前轮、后车轮和铲斗等组成。装载机的使用要点: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400mm,以保证稳定行驶。搅拌机就位后,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使轮胎离地。在作业时期较长的地区使用时,应用垫木将机器架起,卸下轮胎和牵引杆,并将机器调平。物料提升机: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与卷扬机的固定是否可靠,特别要检查全部架体达到规定高度时,在全部钢丝绳输出后,钢丝绳长度是否能在卷筒上保持至少3周。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尺寸:焊接钢管(外径48,壁厚3.5),直缝钢管(外径51,内径3.0)。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挑脚手架应设剪刀撑。剪刀撑与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不应大于15m。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分阶段、定期对其进行质量检查,特别要注意连墙件是否漏设或被拆除而未补设,脚手架是否超载,立杆是否悬空,基础沉降情况如何等。高处作业: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6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10m设一道安全平网,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用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攀登作业: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大于10㎡,高度不超过5m。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配置登高扶梯,不允许攀登杆件上下。悬挑式钢平台:搁支点和上端拉结点,都必须位于建筑物的结构上,不得做在施工设施上。交叉作业: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任何时间、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临电: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漏电保护系统: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mA30I,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mA15I,而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则均应为s1.0T。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mA30I,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为s1.0T,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TI应不超过安全界限值smA30,即smA30TI。电源隔离功能:所选配的电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因此这类电器称为隔离开关。电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沿地面明设。照明器: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物质的燃点越低,则物质越容易燃烧。物质的自然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在建筑设计时,究竟对某一建筑物应采用那一类耐火等级为好,这主要取决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大小。对火灾危险性较大,或者发生火灾后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建筑物,应采用较高的耐火等级。仓库(材料堆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一级动火区域: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m。乙炔瓶: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3E原则: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治(Enforcement)对策。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以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地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1万㎡以上(工程造价5000万~1亿元)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半年),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代表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补充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者相邻建(构
本文标题:4安全C证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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