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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成本核算,规范资金结算流程,完善工程项目会计资料,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公路工程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财务科应及时了解工程信息,并获得相关资料财务科应加强与工程、养护等相关科室的信息沟通,准确掌握本单位年度公路工程投资计划、预算批复和中标公路工程项目概况,包括工程实施地点、施工期限、工程性质、工程总量、资金来源及拨付渠道、招投标情况、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资金申请、资金到位及资金拨付等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尽可能完善成本核算的相关资料。二、公路工程项目及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申请(一)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资金每月初由财务科配合项目负责科室,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准确报送资金申请,资金申请资料包括:1、资金申请文件。2、工程用款申请表(包括工程用款审核表、工程资金申请表、工程用款审核明细表)。3、资金申请附件(包括计量支付证书、资金支付的有关文件、合同和依据)。高速公路管理处自行组织的项目须经市局分管业务科室审核。市局财务科负责各项目资金申请的汇总、审核及报送工作,于每月10日前报至省局财务处。资金申请资料2一式两份,市局财务科留存一份。(二)国省道养护改建工程资金由市局工程科、养护科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向省厅公路局对口业务处室报送计量支付申请资料,申请文件和资料应送市局财务科会签和备查。(三)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指标,市局养护科、机务科负责根据路况及养护设备需求情况提出年度具体使用意见及计划,经党委会或者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会同财务科报市财政局审批、下达预算指标。三、公路工程资金拨付(一)国省道改扩建和大中修项目国省道改扩建和大中修项目,由省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计量支付资金申请经省局基建处、养护处审核,财务处根据审核认定的计量支付金额提出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同时将工程计量支付资金拨款表发送各市公路局。资金由财政厅支付中心直接支付施工、监理单位。市局工程科、养护科负责与施工、监理单位核实收款情况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发票,市局财务科根据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发票及省局拨款表进行收支账务处理,完成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到帐后,市局财务科应及时通知项目3管理科室,项目管理科室填制工程支付审核意见,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交财务科办理资金支付,支付审核意见作为附件入账。大额支付还应由项目管理科室负责提报党委会或者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审批。(三)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养护机具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直接支付,国省道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资金由市局财务科根据下达指标向财政支付中心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由市财政局支付中心拨至各区县局在市局结算中心的账户,并由结算中心上划。日常保养资金按计划定额包干使用;小修工程资金由市局养护科实行逐月计量、定期支付,市局养护科依据小修工程管理办法组织验收并计量,审核确认后提报提报党委会或者局长办公会研究,填制小修工程支付审批意见表经养护科长、分管养护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送市局财务科,各单位方可按计量限额使用结算中心资金额度。四、材料的出入库管理按照内部牵制原则,材料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负责部门应共同参与工地材料的验收工作,充分发挥材料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材料管理。(一)收料。收料时,收料现场应有2位收料员,使用统一印刷的收料单,收料单要填写完整,签字齐全。由2位收料员签字,其中1人负责制单,运料人由运料驾驶员签字,负责人签字处如果是拌合站收料由站长签字,如果是施工现场直接收料由工4地负责人或施工员签字。材料部门按月或者规定时间段汇总收料单,并填制入库单,连同整理好的相应收料单及时送缴财务科入账。如果收料单数量太大,财务科根据材料入库单作帐务处理,原始收料单单独保存,注明时间、记账凭证号,数量、金额与入库单完全对应,便于查阅。不需要开具收料单的材料可直接开具入库单。(收料单及入库单格式见附件3、4)(二)发料。发料时,要填制出库单或发料单(第5联材料处使用,其他单位不需填写),现场不少于两位发料员(其中1人负责制单),由两位发料员及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指拌合站站长、沥青仓库负责人。拌合站发料单一式五联(第五联是否填写,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财务记账联、运费结算联、收料单位存查联三联要交运料驾驶员带往施工现场,由工地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车辆驾驶员执一联,其他两联由施工现场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定期转材料部门管理。施工现场不再另外填写收料单。材料部门每月核对、整理、汇总发料单,根据拌合比例计算出原材料出库数量,据此填制出库单,连同整理好对应财务记账联发料单交财务部门入账。如果发料单数量太大,财务科可单独保存,注明时间、记账凭证号,数量、金额与汇总单完全对应,便于查阅。系统内部其他单位使用工程处拌合站发出的拌合料,双方核对一致后,双方签书面核对记录,注明使用时间、地点、数量、核对人等信息,收料单位存查联留存使用单位。(发料单及出库单格式见附件5、6)5(三)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收料后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材料部门应根据收料单数量、合同价格或者市场价格暂估金额开具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及时送财务科、及时作入库帐务处理,待供需双方核对数量、确定价格取得发票后,再进行帐务调整。同样材料的出库时间应与工程实施时间对应,不得跨年度或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导致材料出入库时间与工程实施时间不符。五、公路养护及施工单位公路工程成本核算及帐务处理(一)工程结算要及时。各项工程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结算,账面要充分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二)结算时资料要完整。列支工程成本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签字齐全的发票。2、工程结算时,工程养护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实施项目,按照实际工程量开具与发票金额、内容对应的结算单(养护工程结算单格式、说明见附件1、2)提供给财务科作为附件入账,帐务处理必须明细,账面能逐项反映工程量清单项目。公路小修保养支出结算单上需注明施工路线、实施内容,并分别列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的金额,为公路小修保养成本明细核算提供详尽可靠依据,保证年末准确编制公路小修保养成本表。承包工程支出结算时,如按照工程量与施工队伍结算,工程养护部门不易区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费用类别的,也可以不分。63、工程养护部门应将支付证书包括工程量确认单整理入档,在各项审计、检查需要时能够提供,并确保所开具的结算单应与支付证书的细目一一对应。(三)规范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时间、范围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和施工企业管理费,不得超限额、超范围、超实际施工期限使用。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各建设单位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出的管理费额度作为上限,同时按照该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规范使用。2、施工企业管理费。各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基数及费率计算施工企业管理费使用限额,并按该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管理费用,与其他工程费区分开来,分别核算,不得混淆。(四)按公路工程项目单独核算无论公路中修、大修、改(新)建工程,各单位都应按工程项目单独核算,不得多个项目合并核算。(五)明细设置工程成本核算会计科目为保证成本核算的清晰完整,核算内容应注意与支付证书的对应,尽量在凭证摘要栏填写清晰完整;工程项目应设置人工费、7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其他费等明细科目。承包工程支出如按照工程量与施工队伍结算,工程养护部门的结算单上不区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费用类别的,各单位可按照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选择设置“直接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其他费”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六)规范机械使用费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以列入工程成本,但不能列支固定资产采购费用,大型项目预算中含设备购置费的除外。六、市局公路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一)无论公路中修、大修、改(新)建工程,还是高速公路养护专项都应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不得合并核算。(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支付,依据养护科等业务科室提供的支付审核意见、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支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三)国省道养护改建工程是省财政直接支付,依据工程计量支付资金拨款表、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计量支付证书或工程量汇总表做收支帐务处理。(四)其他费用支付,依据签字完备的发票及合同协议列支出。
本文标题:公路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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