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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学期《行政伦理学》复习参考题1.如果公共行政单纯受到效率观的支配,会导致什么弊端?第一,使对行政体系以及行政管理活动的评价偏向于投入活动而忽视其效果;第二,会让人们专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合逻辑性、合目的性,而忽视了活动的实质性价值前提;第三,会使人变成为求成功不择手段的非道德主义者;第四,片面的行政效率观不可避免地会伴生数字虚假现象。因而,行政效率观虽然是公共行政中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性理念,但它只是公共行政价值理念中的一个,在坚持行政效率观的同时,也需要拥有其他行政价值理念。2.简述社会主义的公共行政中廉政与勤政的关系。廉政是勤政的前提,而勤政则是廉政目标或结果。社会主义的公共行政首先应当是廉洁的,只有在廉洁的前提下,勤政才有意义,否则,勤政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廉洁可以保证公共行政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无私无偏,以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作为行政管理的唯一追求。但是,仅有廉洁是不够的,特别是在对行政人员的考察中,仅仅做到了廉洁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公务员,他必须在廉洁的同时也积极自觉地做到勤政。所以,廉政需要得到勤政的补充和支持。3.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求行政人员具有怎样的行政态度?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要求行政人员具有正确的行政态度。即:第一,对社会发展规律有正确的认识,对所从事的事业、生活和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第二,正确地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各种困难、挫折和矛盾;第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必须正确对待生死考验。4、行政伦理民主观的基本内涵,对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意义。(1)行政伦理民主观的基本内涵。行政伦理的民主原则要求行政行为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它要求行政人员充分认识到:第一,一切涉入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政治权利都应得到尊重;第二,行政人员由于社会分工而被定位在行政管理者的位置上,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相对的,作为被管理者的公众有权参与和监督行政管理;第三,行政管理活动程序化和公开化是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必要条件;第四,作为社会公仆,摒除行政职位等级和行政经验资历的偏见、对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兼容并蓄才是科学的态度和作风。(2)联系实际说明坚持行政伦理民主观对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意义。主要说明:第一,民主可以成为一种激励机制和凝聚机制,有助于充分调动每个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在心情舒畅地工作、实现其自我价值的同时,有效提高整体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第二,民主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防错、纠错机制。坚持公共行政的民主观,根据民主的要求去建立和调整行政关系,可以使行政管理工作处于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维护行政管理工作良性运转。5行政人员的德性和行政良心是什么关系?行政人员的德性是行政良心的外在形式,是指行政人员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自己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的道德感和自我评价能力以及这种道德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转化为自觉履行行政责任行为的道德内涵。德性与良心是一体的、重合的,德性的实质是良心,而良心的外在显现就是德性。6.行政人员的行政良心包括哪些内容?一般说来,行政人员的行政良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行政人员在自己违反宪法、法律和组织章程明确禁止的行为时就会感到一种犯罪感,自觉接受所应受到的惩罚,及时矫正这种行为,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第二,行政人员不能有效准确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组织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时应自觉对其后果负责;第三,行政人员不仅仅应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政,而且也要遵从行政伦理的核心价值,即为公共利益服务。7.行政人员的职位责任表现在哪些方面?总的说来,行政人员的职位责任表现为:一是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勇于担当责任而不推脱乃至逃避责任;二是认真地履行公务,一丝不苟地做好份内的工作;三是勤奋工作,多办实事好事,多出政绩或业绩;四是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不甘于平庸,积极探索工作的规律,开拓创新;五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8.什么是公共行政中的公正意识?公共行政中的公正意识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应具有的遵循为全体人民提供平等机会的所有法律和规章的意识。公正既是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要求,也是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及其制度的要求。在行政伦理学中,做到公正首先是行政人员的责任。9、为什么说行政人员严格遵守行政纪律的同时也就严格遵守了法律,但违背行政纪律的行为却有可能并没有触犯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底线?行政纪律是行政组织基于法律的授权而制定的,是法律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规范的具体化。行政组织根据自身利益需要,所制定的行政纪律往往比法律规范更为严格、具体和细致,因而,是一种更高标准的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人员严格遵守行政纪律的同时也就严格遵守了法律,而反之,行政人员违背行政纪律的行为却有可能并没有触犯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底线。10.行政良知与行政良心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联系实际说明行政人员应该如何在其行政行为中的充分发挥行政良心的重要作用?答题要点:(1)行政良知与行政良心二者之间的关系。第一,行政良知是形成行政良心的途径。表现为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去认真体察、自觉认识和努力发现行政良心的主观追求;第二,行政良心是行政良知的根据。在行政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只要有自觉的道德追求,就会走向形成行政良心的结果。(2)联系实际说明行政人员在行政行为中充分发挥行政良心的重要作用。主要说明:第一,行政良心是行政人员的职业责任意识,是行政人员内心深处最基本的“道德律”,是推动行政人员履行行政管理职业义务的内在精神力量;第二,在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中应该从三个方面注意发挥行政良心的重要作用。首先,在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发生之前,自觉将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作为自己行为动机,发挥行政良心对行为动机选择的调控作用;其次,在行政行为中,自觉发挥行政良心对行政行为取向的变化起监督和控制作用;再次,在行政行为选择已经完成的时候,发挥行政良心会对行为后果起反思和评价的作用。11.为什么说在行政责任意识向行政责任制度的转化过程中,制度建设是关键?答题要点:(1)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行政责任意识是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这一特殊职业活动中所应拥有的职业意识。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行政人员的公正、仁爱、宽容、求实和自我节制的意识,它们是行政人员对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信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行政伦理学要求通过增强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去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道德水平。(2)行政责任制度。在我国,行政责任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宪政责任制、政党责任制、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公仆责任制。其中,公仆责任制是贯穿于其他三种行政责任制中的精神内核。(3)在行政责任意识向行政责任制度的转化过程中,关键在于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因为:在现实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和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行政人员需要将客观的、外在的行政责任内化为内在于他的行政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整个行政体系中的行政人员普遍的行政责任意识不会自动产生,需要外在的、客观的行政责任制度来提供保障。行政责任制度的保障作用对于行政人员普遍的行政责任意识的增强和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整体道德水平至关重要,而制度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才能得以不断完善,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12.如何理解行政荣誉与责任的关系?责任与行政荣誉有密切的关系。第一,行政人员担当行政管理者的角色就需要承担特定的责任,责任规定是行政人员的行为底线,而行政荣誉是更高的境界;第二,行政荣誉是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转化为道德责任的有效途径。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剥夺行政荣誉。2.在争取行政荣誉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哪些心理?行政人员应避免对行政荣誉的漠然与畏难。或者轻视荣誉,对荣誉获得与否无动于衷;或者认为荣誉获得难度较大,缺乏自信,没有克服困难、迎难而上、赶超先进的信心和勇气。这些都是争取荣誉所必须克服的心理缺陷。行政人员应避免虽然一度有着争取行政荣誉的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松懈、工作力度减弱,道德行为难以坚持下去的情况。行政人员应避免由于没有获得肯定与荣誉而出现心理失衡,工作热情下降,甚至埋怨委屈自卑的心理。行政人员应避免一旦获得了行政荣誉就沾沾自喜、不思进取的心理。13.行政人格的特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行政人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人格具有伦理的内涵,是行政伦理观和行政价值观在公共行政主体中的体现;(2)行政人格是行政人员个体性的体现;(3)行政人格是行政人员的价值实现与自我价值评价的统一;(4)行政人格为行政人员所特有,并由此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人格;(5)行政人格也是行政人员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标准之一。14.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分别存在哪几种类型的行政人格?行政人格作为一种历史生成,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历史表现,存在着不同的行政人格模式。首先,在农业社会形成的行政人格是一种依附人格。其次,在近代社会,官僚制的盛行,造就了行政人员工具人格的生成。最后,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在服务行政条件下,形成了一种独立人格。15.简述行政伦理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别。(1)在内容上,行政伦理规范主要表现为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而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在形式上,行政伦理规范通常是以规定、准则等形式出现的,而法律规范主要是以制定法或成文法出现的;(3)在制定程序上,行政伦理规范虽然也要经过严格仔细的立项、论证、表决、公布等程序,但不像法律规范那么正式;(4)行政伦理规范的实施通常是由党和政府的某一部门来执行,而法律规范必须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实施;(5)行政伦理规范的实现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良心起作用,远远不及法律的强制实施程度。16.如何理解独立人格生成中制度的作用?(1)制度的必要性。制度根源于人类对社会秩序的要求,历史选择了政府成为社会秩序的供给者,并且通过其组成人员来实现。为保证行政人员高效率、高质量地提供社会秩序,政府主要通过法律制度来达到这一目的。(2)制度保证的发展趋势。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德治成为政府制度建设的方向,实现德治的途径就是制度的道德化和道德的制度化。(3)制度的道德化与道德的制度化是政府实施德治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共同保证独立人格的真正生成。17.试论行政伦理规范的本质。(1)行政伦理规范及其本质。行政伦理规范是社会对从事行政伦理管理职业活动的行政人员所提出的道德要求的体现,是专门用来规范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的伦理规则和道德标准。行政伦理规范本质上是整个社会对行政人员基于公共秩序所提出的道德愿望和要求。(2)行政伦理规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第一,行政伦理规范作为反映行政管理职业伦理关系及其客观要求的行为规范,具有客观性;第二,行政伦理规范作为客观的社会关系、行政伦理关系和行政道德要求的反映形式,是行政人员及行政体系各部门对行政伦理关系主观认识的结果,具有主观性。在阶级社会中,行政伦理规范的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特性表现为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3)行政伦理规范是他律与自律的统一。行政伦理规范的他律性来自于行政伦理的社会历史本质,而行政伦理规范的自律性则是行政人员主体性充分发挥的结果;他律与自律的统一,是行政伦理规范内在本质的现实展现,这也是行政伦理规范与社会其他规范相区别的重要特征。18.简述政府信任关系与政治合法性的关系。政府信任关系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的合理期待,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包括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对社会和公众要求做出回应基础上的合作互动期待。政治合法性就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的承认,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正当性的认可。就行政管理而言,合法性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形式的合法律性,一是管理的价值观能得到公民的认同。政治合法性的获得,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动;一方面是国家政权在大众当中赢得广泛信任和忠诚。合法性概念本身也包含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关系在内。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的建立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19.政府信任关系中,在权力道德方面政府应如何作为?应做到以德用权。所谓以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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