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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住址: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丙方:丁方:住址: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地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元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元(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丁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3)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集齐。2,注册资金(本)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丁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四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四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四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三方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五方的,第五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三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五方入股的,第五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四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1,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丁方(签章):签订时间:2016年月日
本文标题:2015年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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