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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1冯明明2013.5.22汽车三包基础知识2课程名称:山西路华三包规定内容培训课程长度:0.5天授课形式:网络传授适用对象:服务经理、在职员工课程介绍课程内容1、汽车三包基础知识2、汽车三包概念3、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4、三包法的影响及意义5、三包的信息化3一、汽车三包规定起草工作情况2001.032004.122011.102012.012012.12.292005.08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正式启动起草。质量司委托中机联牵头,中标院、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参与第一次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历史回顾汽车三包规定支树平局长签发○2012.06.27局务会通过○2013.01.15对外发布○2013.10.01正式施行4汽车三包基础知识5《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汽车质量担保规范》《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草案)》《汽车三包专家管理办法》《汽车三包信息管理办法》主文件支持文件二、汽车三包规定架构文件内容汽车三包基础知识我国消费者用车观念还不够成熟,很多消费者更希望包退包换,而不是包修。6三、汽车三包概念理解汽车三包基础知识7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担保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调整对象:都是汽车质量问题。◆三包:政府部门规章:柠檬法:美国各州的法律◆法规内容:因汽车质量问题带来的不合理维修次数和维修时间:规定了退、换车条件及质量争议处理的渠道。三、汽车三包的基本概念1.汽车三包:2.汽车三包规定与美国柠檬法关系:汽车三包基础知识8包修: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包修期:包修的限定期限三包:包括产品的包修、包换(换车、换总成零部件)、包退(退车)三包有效期:产品包换、包退的限定期限3.术语解释汽车三包基础知识包修期: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易损件质保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自行设定4.法规对包修期、三包有效期的规定汽车三包基础知识9汽车三包基础知识5、何种情况“包退换”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更换发动机、变速箱总成两次或同一总成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二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10汽车三包基础知识6、何种情况“包换”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销售者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117、汽车三包与召回的关系概述产品类别不同:家用VS全部管辖时间不同:担保期VS全寿命适用范围不同:汽车三包—各类质量问题汽车召回—产品缺陷问题※对于某一车辆因缺陷问题发生的故障,经营者也要承担三包责任;※但,如果生产者在故障发生前,实施预防性的召回或服务活动,则该次维修不应计入三包的维修时间和次数,即:不涉及三包的退、换车责任。非安全个案汽车三包系统性非安全汽车三包系统性安全(汽车召回)安全性个案汽车三包个案系统性汽车三包基础知识12汽车召回与三包的区别从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对象不同范围不同解决方式不同13汽车三包基础知识发动机和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总成主要零部件名称发动机活塞、曲轴、连杆缸盖(气缸盖)凸轮轴缸体(气缸体)机油泵变速器箱体液压元件(箱内机械和液压传递部件)齿轮、轴类148、汽车三包件的认识汽车三包基础知识其他主要总成或系统及其主要零部件总成或系统主要零部件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和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液压泵、助力电机制动系统制动主缸制动器分缸助力器(泵)驻车制动器ABS(ESP)液压控制模块悬架系统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控制臂前/后桥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含半轴)车身车身骨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15汽车三包基础知识易损耗零部件质量担保目录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低于汽车产品包修期的易损耗零部件,其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应超出表3所列出的范围。16汽车三包基础知识易损耗零部件质量担保目录序号名称1空气滤清器2机油滤清器3燃油滤清器4火花塞5制动盘/鼓6制动摩擦片7离合器片8轮胎9制动液10发动机油11变速器油12液压(转向助力、悬架)油13蓄电池14遥控器电池15灯泡16雨刮片17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章节条款起止条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六条6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七条~第九条3第三章销售者义务第十条~第十一条2第四章修理者义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4第五章三包责任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14第六章三包责任免除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3第七章争议的处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5第八章罚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6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6目录:三、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18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定义及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乘用车(PassengerCar):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M1类机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19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家用汽车产品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短头乘用车以及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不含皮卡车)不包括:专用乘用车;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成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身或装备。例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如:客车、半挂牵引车、货车、挂车。20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关于短头乘用车:短头乘用车汽车三包规定实施时间延长一年,即: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外观类似的车型:微型面包车、微型客车、交叉型乘用车等。但不能视为短头乘用车。※某车型是否属短头乘用车需要根据具体结构参数进行判断。取得国家认可实验室报告并备案(如需延长一年实施三包)。21判断家用汽车的几个要素:1、乘用车:※行驶证中的“车辆类型”;2、家用:车辆购买、登记为个人(自然人)。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行驶证中的“所有人”;3、生活消费:是否由于租赁、载货、教练培训等非生活用途;※行驶证中的“使用性质”和实际使用性质。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22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本条是关于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的规定。经营者需承担的汽车三包责任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但可以高于或严于本规定的要求。如:更长的质量担保期、更大范围的“主要零部件”、更小范围的“易损耗零部件”、以及更好的三包范围承诺等等。明示担保VS默示担保。如声称提前实施国家三包规定:属明示担保,经营者要按照本法规要求执行。23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1、销售者承担汽车三包责任汽车三包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即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汽车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销售者的三包责任包括:修理、退车、换车义务,以及因三包问题引起的诉讼中的责任赔偿主体。但一般三包修理由生产者委托的修理者提供。2、三包责任的追偿追偿原则、追偿依据、追偿对象。24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四条(续)3、经营者之间订立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销售者与供货者、生产者、修理者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免除经营者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不能违反本规定。例如: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合同中约定,消费者不出具“鉴定报告”就不能退、换车。这类条款即为无效条款。注意:对于打折或内销等车辆,即使签了免责协议,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诉讼争议,相关机构可能会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判断。25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三章销售者义务第十一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和其他标识。本条是关于销售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规定检查验收:确保汽车产品合格、所需文件齐备、满足出售要求的法定义务。如果产品存在缺陷经过修复的,销售者在交付车辆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汽车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注意:随车工具及备胎也在三包范围内,但经销商自行加装的零部件不在三包范围之内。26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十四条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本条是关于配件储备的规定第十五条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本条是关于三包维修零部件质量要求的规定1、合格零部件:生产者提供或认可;2、质量要求:不低于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3、再制造零件:包括各类“替代机”。再制造零件如果用于生产装配线,可以使用:但由于再制造零部件的质量稳定性等原因,目前没有制造商用于其装配线。鼓励包修期后的收费维修使用(在向消费者明示后)。27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第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本条是关于电话咨询和现场修理服务的规定1、条件:质量问题,不能行驶或无法安全行驶;2、首先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提供现场修理,承担托运费。在现场修理前,一般无法判断是否为质量问题造成的。先行服务原则。如不是质量问题造成的,修理都不承担拖车费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定义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28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困惑:什么是“严重”?1、功能完全失效VS部分失效?如:制动助力、转向助力。2、后果的严重性,维修的复杂程度;严重财产损失是否考虑,如车身开裂、发动机缸体砂眼导致冷却液渗漏等(导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较低)。3、驾驶员具备避免事故的能力:有警示信息、发生故障容易处置等。29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30汽车故障相关标准是否有标准可借鉴或引用1、QC/T900
本文标题:汽车三包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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