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2013民主评议党员及农村党员“冬训”工作实施方案
-1-关于开展2013年民主评议党员及农村党员“冬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党组织、驻镇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抓好党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血肉关系,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民主评议党员及农村党员“冬训“工作的通知》(武委组发〔2013〕3号)文件要求及我镇实际,现就扎实抓好“今冬明春”民主评议党员和农村党员“冬训”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农村党员“冬训”工作,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班子战斗力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2-证和组织保证。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评议对象全镇所有共产党员,重点是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和农民党员。(二)评议重点主要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方向和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定,思想上、政治上是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是否具有拒腐防变的能力,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切实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否认真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是否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是否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等。(三)评议要求全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又要认真过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为党员作出表率。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思想观念,坚持立党-3-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支持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普通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艰苦奋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支持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离退休党员干部要着力解决宗旨意识、共产主义信念,尤其是在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不足,克服“退休即退党”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坚决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党员要着力解决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遵纪守法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拥护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在更新观念、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下岗职工党员要着力解决在深化企业改革、产权关系转变、加强党性修养、顾全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克服自身困难,自觉维护稳定大局,积极做好其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惹麻烦,添乱子。同时,要发奋图强、转变观念,努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当先锋,实现再就业,积极争做自立、自强、自尊的表率。(四)评议标准1.优秀党员的标准-4-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具备“五好”标准,即:(1)理想信念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永远跟党走。(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四风”,反对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3)岗位业绩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4)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积极参与“1+N”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5)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态度认真,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同时,还必须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本地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在各方面都起好了先锋模范作用,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民主测评中优秀票与合格票之和不低于95%,其中优秀票不-5-低于80%。2.合格党员的标准(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联系实际,深入基层,积极参加“1+N”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令行禁止,服从组织,听从指挥,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作斗争,在国家、集体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不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5)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党和国家机密。(6)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信宗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遵纪守法,带头宣传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7)群众基础较好,民主测评中优秀票与合格票之和不低于-6-80%。除达到以上标准外,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并应具备《党章》规定的条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必须在本单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企业党员必须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技术创新,较好地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积极维护本单位的稳定和职工正当权益;社区党员必须积极参与并支持社区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和参与社区群防群治、维护社区稳定、社区服务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农村党员必须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遵守村规民约,带头移风易俗,不参与宗族势力活动和无原则的上访活动;学校党员必须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钻研业务、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骨干力量;离退休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与组织活动,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本地区的改革发展贡献余热,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3.不合格党员的标准(l)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怀疑、消极、抵制态度,散布消极的政治观点,不支持、不参与本地本单位各项改革的。(2)组织观念淡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和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各种活动,或消极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的。(3)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半年以上不与所在党组织联系的。-7-(4)年度内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处分的。(5)工作作风飘浮,“四风”问题突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造成不良影响的。(6)组织纪律性较差,作风自由散漫,擅离工作岗位,或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7)组织、指挥、参与寻衅闹事以及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的;因本人教育、劝阻不力,造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与打架斗殴、上访闹事以及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8)不讲党性原则,不顾全大局,带头或参与无理闹访、越级上访,或在诉求过程中言行激烈,纠缠、侮辱、威胁、伤害工作人员,损害党和党员光辉先进形象的。(9)道德品质败坏,生活腐化,参与“黄赌毒”,婚丧大肆操办,不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群众反映强烈的。(10)泄露党和国家机密,造成重大损失的。(11)组织或参加宗教、邪教组织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正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村规民约,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12)违反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或非法收养子女的。-8-(13)不按规定缴纳国家的各项税费,或以各种手段逃税、偷税、漏税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村规民约,造成较严重影响和后果的。(14)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定为不称职的。(15)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简单粗暴,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民主测评中优秀票与合格票之和低于60%的。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或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对共产党员基本要求、拒绝或不能履行《党章》中“八项义务”的,均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五)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进行,对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外出党员,支部应采取通知本人回原单位或其他适当形式搞好民主评议。全镇民主评议工作在2013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束,主要分以下步骤:1.学习教育。全镇各党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会议等重要精神,掌握思想武器,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以优良的作风搞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2.自我评价。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条件和评议标准,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工作态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9-结同志、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查和剖析。主要是“四对照四看”:即对照宗旨,看理想信念牢不牢;对照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看党性党纪观念强不强;对照《党章》规定的义务和权利,看履行义务好不好;对照先进典型,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不大。自我评价要形成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向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个人自我评价材料和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3.党内外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动邀请各界代表,认真开展党内外互评。在评议中,要重点围绕履行义务、党性修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本着对党和人民、对党员本人负责的态度,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并可以通过设置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要结合“三联三评”制度,认真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党代表、党代表评议党委委员的活动。4.组织考察。要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支委会要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鉴别和总结,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对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对每位党员形成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议结论。5.分类处理。经评议认定为表现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或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不合格党员要采取限期改-10-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置,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群众关心或反映强烈的党员在履行义务、党性修养、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评议的情况和整改的措施。(六)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视其情况,分别做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2.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与被处置对象谈话,指出存
本文标题:2013民主评议党员及农村党员“冬训”工作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919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