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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深入推进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委的共同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发展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全委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一)党组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从严抓党风坚持委党组带头从严抓党风,委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双重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委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全委各单位)(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制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精简公文、简报、会议方案》,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加大电视电话会议使用推广力度,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经费,建立并落实“无会周”制度。切实转变文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精简文件简报。认真落实委党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责任单位: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全委各单位)2.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既突出抓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提醒防范和监督检查,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年一年抓下去,又注重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落实委党组和各单位“两方案一计划”,对整改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逐项细化、量化,有步骤分阶段实施。成立巡回检查组,督促检查“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并进行评估。探索建立委党组成员接待日制度,制定并实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方案。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每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制定全委和司局层面调研工作计划,接地气、纳民意。落实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强化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力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各项后续工作,持续推进全委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政研室、全委各单位)(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全委各单位)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1.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2.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案件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坚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3.加强信访举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电话、网络、邮箱、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信访办理工作规定》,完善信访举报管理办法,强化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问题线索主动发现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加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直属机关纪委)(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选准用好发展改革事业需要的好干部。完善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核,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处理,确保全委用人环境风清气正。(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三)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领域不正之风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类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按规定标价等违法行为。研究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出台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指导意见,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加快建成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举报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教育、医药、涉企、银行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和重点检查,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热点问题。(责任单位:价监局、价格司)(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重点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等以权谋私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组织开展全委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会员卡清退活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工作力度。(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全委各单位)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委党组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每年安排一次廉政专题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举办一次集体谈话。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机关党校培训中,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树立正面典型,强化示范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委内查处和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定期了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交流沟通、相互促进。(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培训中心、纪检组监察局)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机关廉政文化,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挖掘我委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优良传统和廉政经验,创造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和我委特色的廉政文化。吸引和动员更多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传播优秀廉政文化,通过开展廉政警句箴言评选活动等形式,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全委各单位)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委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加大力度,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委管报刊杂志、委门户网站、机关内网,开设廉洁从政专栏,及时登载反腐倡廉视频和文字材料,增强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注重实效。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内网干部论坛和互联网舆情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加强舆论引导。(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政研室、各有关单位)(二)健全法规、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制定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责任单位:法规司、全委各单位)2.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制度规定。制定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实施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措施》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完善我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把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责任单位:办公厅、投资司、体改司、外事司、机关服务中心、全委各单位)3.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度。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环节工作,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管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及抽查核实工作。落实《配偶已移居国
本文标题: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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