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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财政教【2013】73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制订2013版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规范教学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制订2013版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现就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于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遵循“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拓宽专业且反映学科特点”的原则,树立跨学科培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融入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绿色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深化学分制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尊重学生选择权,培养学生自我负责意识;积极探索分类招生、分流、分段、分模块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二、基本原则(一)整体优化原则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并重,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继续推行相近专业统一搭建学科专业基础课平台的模式,整体优化课程体系。优化整合课程资源,加强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合理衔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合理设计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建立通识教育课程管理体系;夯实专业基础,强化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一步增加选修课比重。(二)深化学分制原则从招生入学、人才培养到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方案设计和运作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以完善选课制为基础,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在选课程、选教师、选进程、选专业(方向)等方面提供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进一步2完善导师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补考重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深化弹性学制改革。(三)体现学生主体原则扩大选修课的类别和数量,在部分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推行分级教学,力求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性;各门课程在总学时一定的情况下,大力降低课堂讲授学时,留出时间用于在教师的指导、辅导或引导下学生自主学习(研习),从以单纯教师讲授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研讨式、合作式、问题式、课题式等教学方式为主的的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四)加强实践教学原则加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课外教学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实验课程设置与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上形成专业特色,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五)符合时代要求原则教学内容改革和人才培养应当体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建立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教育体系,在系统开设选修课的基础上,改革课程内容,将绿色理念和生态文明内涵融入专业课教学;互联网时代要充分考虑网络对广告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需设置新课的设置课程,不需要设置新课的可调整课程教学内容,融入网络方面的内容;经济、管理等非法学类专业除开设法律基础、经济法概论外,应至少开设一门与本专业相关性强的法律课程,强化特色人才培养。三、学制与学分(一)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原则上为3-6年。(二)学分1.教学周数学校实行春、秋两学期制,每学期平均19周,其中授课16周,考试1周,集中实践环节2周。部分实践教学环节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教学任务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2.学分计算(1)原则上理论课16学时折合1学分。原来的人才培养方案是18学时折合1学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在各门课程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学时做相应调整,原则上按16的倍数安排课程学时:原来18学时的课调整为16学时,36学时的课调整为32学时,54学时的课调整3为48学时,以此类推。(2)实验教学课(包括课内实验、实训、上机)、课外实践课32学时折合1学分。(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等)每周计1学分。(4)不足一学期或每周学时数不固定的课程:学分值=课内总学时/16。(5)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3.总学分、总学时要求总学分控制在160-170学分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165学分内,理工科类控制在170学分以内,课内教学(含课内实验)学分建议控制在135学分左右;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约25学分左右。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300-2500学时范围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2400学时内,理工类控制在2500学时内。周学时控制在20-26学时范围内,合理分布各学期学时。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采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将所有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实践共四个课程平台。每个平台包括若干模块,模块下包括若干课程。课程按性质分必修和选修两类。具体见表1。表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框架表平台性质学分通识教育平台(约66学分)通识必修约56通识选修10学科基础平台(约35学分)学科基础必修约27学科基础选修约8专业平台(约36学分)专业必修约20专业选修约16实践平台(约25学分)必修(集中实践环节)17选修(集中实践环节)约8选修(创新实践)4(不计入总学分,可冲抵通识选修和集中实践环节的选修学分)其中必修比例≤80%;选修比例≥20%实践比例:人文类≥15%,理工类≥25%总计160-170注: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各专业通识教育平台学分可高于或低于规定学分,高于或低于的学分需从其他平台减掉或补上。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注意总学分、总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所占比例和选修学分所占比例符合要求。4(一)通识教育课程平台为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共计约66学分。1.通识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大学英语、体育、公共计算机类课、非专业类数学课、文学素养类课程等,由学校统一设置。通识必修课程约56学分。(1)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分课堂理论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均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每门课程必须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形势与政策”课程分布在1-7学期,以专家讲座形式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另外,为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我校加大法律课程比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为两门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学分各为2学分,为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2)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并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设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3)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大学英语教学要根据新的教学大纲,根据学生英语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大学英语课程,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免修大学基础英语,直接学习高水平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必修学分由原来的16学分减为14学分,减掉的2个学分课程可在专业选修课中安排,加强与实际应用有关的技能训练。(4)大学体育课程。大学体育为全校非体育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要积极开展体育课教学改革,探索俱乐部等多种教学模式,真正达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的目的。(5)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公共计算机类课程为全校非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根据学生计算机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真正提高学生计算机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由原来的5学分减为4学分。(6)非专业类数学课程。非专业类数学课程面向全校开设,实行分级教学。5该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各专业根据专业定位和相关升学、从业资格等考试标准自行制定具体开设课程。(7)大学语文课程。加强大学生文学素养培养,改革大学语文教学模式,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师资力量开设丰富多彩的文学素养课,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2.通识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为全校素质教育任选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要求学生选修10个学分,分为经济与管理类、政治与哲学类、文学与文化类、语言类、艺术类、法学类、绿色教育类、自然科学类、体育类等九大类。建议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的语言学、文化艺术、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艺术类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原则上学生不能选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公共选修课。(二)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使学生接受本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教育的训练,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与就业适应能力。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设置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专业类设置。鼓励跨专业类搭建学科基础课平台。我校学科基础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由相关学科组商定,并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包括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约35学分。1.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为本学科各专业必须修读的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约27学分。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原则上相同;对不属于同一个专业类但专业基础要求相近的各专业,也应尽可能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必修课;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分流前必须相同。法学、文学、理学类专业在设置学科基础必修课时,除开设本学科所必需的基础课程外,还应结合本专业的应用方向和培养特色开设部分应用领域的基础性课程。2.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学生知识面的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约8学分。6各专业面向外专业开设的选修课,除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外,其余应当列入学科基础选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待学校确定后,由学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个人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各单位应尽量多开设学科基础选修课,增大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原则上本单位专业课中可以向外专业开设的,均应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学习难度和考核要求后作为学科基础选修课开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跨院系学科基础选修课由院系协商设置,教务处负责协调。(三)专业课程平台专业课程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课程平台约36学分。1.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具体参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核心课程的设置和主要专业实验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专业课应尽可能体现本专业最基础、最基本的知识。专业必修课程约20学分。无论是学科基础课程或是专业课程,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鼓励开出少学分课程。2.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应尽可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科学性、前沿性,并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的选择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等进行选课,为学生多样化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发展空间。专业选修课程约16学分。各专业应开设“专业导论”和“学科前沿”,作为限制性专业选修课。“专业导论”在第一学期开出,“学科前沿”分学期开设,学分统一记在第七学期,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选修课程学分至少应当是学生应选修学分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四)实践教学平台该平台由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通识教育课程
本文标题:201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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