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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医学影像 > 2-04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2放射事件应急预案说明页1前言为及时有效地应对医疗机构放射事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因放射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本针对放射诊疗工作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各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按照实际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成为本机构可实施的应急预案。本中出现的科室名称等为示例,也请根据实际进行调整。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GBZ113《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T216《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起草人:蔡嫣审核人:安美娟批准人:陈黎起草日期:2016-05-15审核日期:2016-05-18批准日期:2016-05-26文件编号塘医放-014第0次修订修订日期:第0页共0页放射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根据放射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其统一指挥下,各部门(科室)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放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1.1领导小组构成领导小组由机构负责人和院办、医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负责人。1.1.2领导小组职责(1)建立、健全放射事件应急组织;(2)组织制(修)订本院的放射事件应急预案;(3)启动应急预案、终止事故响应;(4)组织、指挥本院发生的放射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5)组织应急演练。1.2放射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根据放射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医疗机构应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1.2.1应急处置小组组成由各放射诊疗工作部门组成,包括放射治疗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应急处置人员。1.2.2应急处置小组职责(1)实施应急救援行动;(2)采取现场控制措施;(3)向领导小组汇报事件进展;(4)撰写放射事件调查报告;(5)开展事件处置后评估;(6)参与应急演练。2应急准备2.1物质准备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投入使用。应急物质包括防护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应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警戒线、移动式警示标示、去污染物品等应急设施和用品。2.2应急培训为提高应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邀请本市放射卫生专家对本院应急人员开展放射防护知识、放射事件应急技能的培训。应急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2.3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实战能力进行检验。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可采用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也可与相关技术机构合作开展演练。2.4经费保障应急所需经费从本院的日常经费中予以保障,用于技术储备、应急物资配备、培训与演练等工作。3突发放射卫生事件分类分级3.1放射事故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放射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Ⅰ级(特别重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受到全身照射剂量大于8戈瑞。Ⅱ级(重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受到全身照射剂量大于8戈瑞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Ⅲ级(较大),是指Ⅲ类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Ⅳ级(一般),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2放射诊疗突发事件包括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放射诊疗活动中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4应急响应行动4.1报告发生放射事件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放射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放射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在二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上报。4.2应急响应4.2.1X射线机和加速器事故(1)关闭电源;(2)通知辐射防护人员;(3)识别受照人员;(4)辐射调查,确认设备已经停止产生射线(5)详细记录射线位置、方向等信息;(6)在设备上贴通知,说明设备故障。(7)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4.2.2放射治疗卡源事故(1)切断电源,关闭射线准直通道;(2)通知辐射防护人员;(3)拉出治疗床,迅速撤离患者;(4)关闭主屏蔽机门;(5)封锁治疗机房;(6)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4.2.3放射性同位素失控事故(1)撤离事故现场患者、工作人员;(2)封锁事故现场;(3)穿戴呼吸保护器和防护服;(4)通知辐射防护人员;(5)处理散落的放射性物质;(6)对疑有体表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立即指导其脱去受污染的衣服、鞋袜,迅速用流动水清洗去污,等待专业机构进一步处理。污染衣物装入污染物品袋,做好标签,防止污染扩散。(7)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4.2.4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事故(1)保护好丢失或被盗现场;(2)隔离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3)通知辐射防护人员;(4)配合公安部门调查。4.2.5放射诊疗突发事件(1)对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先进行抢救;(2)通知辐射防护人员;(3)控制事件发生源;(4)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5)估算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量;(6)配合行政管理部门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5应急响应终止5.1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条件放射事件源受到控制,放射性污染得到清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未出现新的放射损伤人员且原有伤员病情稳定。5.2应急响应行动终止程序应急行动下组向领导小组门报告,领导小组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终止响应行动。6后期评估总结应急响应终止后,放射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开展评估总结:对放射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撰写放射事件调查报告;2天内上报行政管理部门。
本文标题:2-04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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