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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我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党员“两学一做”教育,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对党员加强监督,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更趋成熟,自觉践行“两学一做”精神,做合格共产党员。第三条党员同志的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分党委、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第二章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四条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一)合理设置党支部。根据各分党委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努力使教工党支部成为部门推进工作的核心力量,努力使学生党支部成为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1.党支部的设立要有利于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支部作用的发挥。2.学生党支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形成“二年级有党员、三年级有党小组、四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3.各分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党支部。此外,学生党支部要根据支部建在班上工作要求,二年级班级有党员,建立三年级学生党小组;四年级要做到党支部建在班上。(二)建立党支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选举结果要报学校党委工作部备案。(三)选好党支部书记,建好支部班子。教工党支部要遴选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专业综合能力好且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教师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必须是正式党员。同时要健全支委会,党员7人以上的教工党支部都要设立支委会;7人以下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学生党支部当中,高年级要遴选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同时,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必须是正式党员,且要在思政素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仍由思政素质教师担任。要健全支委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都要设立支委会;7人以下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四)分党委要强化对党支部领导1.教工支部建在机关或系部以后,相关分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具体支部事务由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2.学生支部建在班上以后,相关分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具体支部事务由系学生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第五条党员的教育各分党委、党支部要十分重视教工、学生入党后的再教育,把对学生党员的教育贯穿于入党的全过程。要通过入党后的教育,使党员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工作目标和学习方向,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1.理论学习教育(1)教育内容: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做到从思想上入党。(2)教育方式:强调正面灌输,要坚持看书学习,党支部要认真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理论学习,并积极引导党员加强自学;分党校和校党校要定期集中为党员上党课。2.理想信念教育(1)教育内容:通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三严三实”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并引导党员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2)教育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论述,并经常开展“端正入党动机”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党支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还要适时组织党员参加祭扫烈士陵墓、重温入党誓词、听形势报告等活动。3.艰苦奋斗教育(1)教育内容: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两个务必”的教导,坚持国情教育、校情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以此教育党员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2)教育方式:采取“访贫”、“结对”、“讲解”、“学习”的做法对党员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到贫困地区体验生活,让党员了解那里的群众为摆脱贫困而艰苦奋斗的情况;引导党员和本校经济困难的教师或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了解和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聘请当地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讲述他们艰苦创业的事迹;请学校马列教学部“两课”教师讲国情,加强党员对国情的了解,懂得艰苦奋斗仍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是强国富民的基本保证;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同志关于艰苦奋斗的有关论述,学习“延安精神”、“南泥湾精神”以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事迹,号召党员学习在改革开放年代涌现出的艰苦奋斗典型人物和自己身边的艰苦奋斗榜样。4.典型示范教育(1)教育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和当代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的英雄事迹,同时要发动党员挖掘自己身边共产党员的典型事例,以此影响、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教育方式:组织党员开展“看、听、说、读、写”五字活动,即:看反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的电视片或录像片;听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报告会;说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读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书目;写“学先进,比贡献”征文,以此使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转化为党员的共同行动,充分调动党员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5.形势政策教育(1)教育内容: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所处的国际环境及时代背景,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和政策,激发党员的爱国热情,增强其民族自信心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历史责任感。(2)教育方式:形势政策教育要与理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对形势政策的理性认识;要着眼于对国内形势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的阐释,帮助学生党员树立科学的改革观,确立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要着眼于对国际形势变化中热点问题的剖析,增强党员对时代的科学认识和把握。6.社会实践教育(1)教育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地为党员创设一定的活动情境,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出发,组织党员走出课堂,走出校园,深入企业、社会,主动了解社会、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并从中吸取丰富的知识,不断培养和锻炼党员的活动调研能力和综合素质。(2)教育方式:引导党员带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义务献血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宣讲活动等,利用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服务,在现实社会的大熔炉里磨炼自己,丰富社会阅历,增长自己的实践能力,为更好做好科学研究或将来步入社会,参加现代化建设夯实基础。(二)党员教育的实施步骤为使党员教育能收到理想效果,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查分析,摸清情况。二是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三是检查落实,增强效果。四是定期总结,不断提高。第六条党员的管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必须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广大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以便进一步增强他们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制度:(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教师或学生批准入党以后,相关分党委必须在一周内将其编入相应的教工或学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二)党支部必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每三个月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并表决通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要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根据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党课校党委每学期会定期开展党校培训,各分党委要组织好分党校的相关培训安排工作。党课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参加人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必要时党员同志也可以参加党校专题培训。党课的授课内容为:时事热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2.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学校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3.学生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制度学生党员要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对其他学生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发生的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学生预备党员每季度还要向所在党支部交一篇思想工作汇报。4.党日活动制度每单周二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组织党员开展活动。5.分党委、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三)党费收缴制度1.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2.党费交纳标准(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要求交纳党费。(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党员,本科生每月0.2元,每季度交纳党费0.6元。(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每学年开展一次。校党委将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意见。(五)组织关系管理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1.加强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1)转入教工党员:党员持介绍信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公室,由学校党委工作部向各基层党组织开具介绍信。(2)转入学生党员:由学生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受理介绍信,认真审核入党材料,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对于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学生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连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学生党员档案》一并报学校党委工作部,由学校党委工作部审核、统一开具介绍信转入到相应学生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对于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如果是非原则性问题的,由各学生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并修正相关问题后,再按以上程序接转组织关系;如果是严重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的,经与本人谈话并经其它相关调查属实后,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将其入党材料退回原籍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并附上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2.加强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1)在职教职工党员。在职教职工党员调出学校或在本校内调整工作单位且所去单位与原单位不属于同一基层党组织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2)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其
本文标题:(新)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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