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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医学现状与发展 > (最后)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泰来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县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要求,以破除“以药养医、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带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水平提高,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二、改革范围泰来县人民医院、泰来县中医医院(以下所指县级公立医院为泰来县人民医院和泰来县中医医院)。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使县域内患者就诊率2014年达到85%左右,2015年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四、主要任务(一)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体制。-2-1、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卫生局)2、合理配置县域内医疗资源。县内设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严格控制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编办、财政局)3、探索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编办〔2012〕102号),进一步明晰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人员聘用权、院内人员的绩效分配权。2015年1月1日起,在两家医院实施法人治理结构。(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卫生局)(二)建立稳定长效的保障机制。1、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县级公立医院通过内部挖潜消化5%左右,其余的由政府投入予以补偿,同时,县政府承担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等经费。价格调整测算减少的合理收入总量以2011至2013年三年平均数为准。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县人民医院自行偿还。中药饮片暂不取消加成政策。将县人民医院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5年1月1日起从医院分离出来,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牵头部门:县财-3-政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卫生局、物价局)2、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牵头部门:县物价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三)建立药品供应机制。1、取消药品加成。从11月1日起取消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自该方案发布之日起,除特殊、必备等药品外,其他常规药品库存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使用量。对11月1日前的药品,按照进价同步实施零差率销售,过渡期到11月31日。从12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一律执行新的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2、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县级公立医院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规定品种的80%,基本药物使用总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5%。(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四)完善基本医保支付制度。1、调整基本医保政策。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新农合药品目录整合统一使用。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按政策规定纳入医保基金保障范围,不增加患者的不合理负担。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执行住院单病种限价和门诊按-4-病种付费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复合支付方式,同时落实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倾斜政策。3、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费用质量监控标准体系。县医保经办机构每年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入院标准,不允许出现挂床住院和门诊转住院现象;严格控制住院费用,每月患者的次均费用不超过去年同期次均费用的5%,住院患者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不超过5%,住院患者药品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60%;严格保证住院治愈率,一个月内重复住院率不得高于2%。4、建立基本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从医保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医疗行为规范、费用控制效果、医疗质量、病人满意率等五方面进行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签订合作协议,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实际付费挂钩。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处罚内容与标准。对定点医疗机构有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将应当由参保人员承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等7种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人社局)(五)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医院床位规模,参照国家有关二级医院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临床业务的正常运转。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5-定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卫生局)2、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县级公立医院新进人员应依据空缺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妥善安置原在编在岗未聘人员。(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原则,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得设定业务创收指标,不得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六)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1、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和工作问责制,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院长实行年薪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2、健全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总会计师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6-实施会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医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履行诊察职责。严格执行药品使用告知制度。允许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县卫生局)(七)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逐步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2、加强上下联动。按照“六个不变、五个统一、四个一体”思路,建立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我县医疗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7-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责任单位:卫生局)4、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好对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开展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医师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真气运行等特色项目。(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泰来县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在政策、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公立医院长期执业。拓展人才引进渠道,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医院技术队伍。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落实护士人事代理和同工同酬制度,开展优质护理和“宾馆式”管理、服务和护理。大力培养县级公立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每年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选送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着力加快提高医疗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住院医师每年按上级要求参加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财政局)-8-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底前)。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分解目标责任。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不定期组织召开情况分析汇报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月)。全面总结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泰来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安剑亮县政府县长副组长:郑劲县政府副县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宪彬县卫生局局长-9-刘树江县人社局局长宋永和县物价局局长张永忠县审计局局长张庆志县财政局局长李树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秋平县编委办主任李晓英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周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剑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梁兴旺县发改局局长魏玉学县民政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二)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投入和补偿政策,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将改革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县级公立医院正常运转。(三)强化协调配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相应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要定期考核,对工作效果进行监测评估,适时通报,在改革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注意研究试点改-10-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确保改革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强化宣传引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使这项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使广大医务人员拥护支持、积极参与改
本文标题:(最后)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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