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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1页共18页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05标民族大学站基坑围护结构地下连续墙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T13J2GS-NNDT1-02号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2页共18页地下连续墙专业分包合同甲方: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05标项目经理部乙方: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工程合同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情况、管理体系与制度,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基础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民族大学站围护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TJSG-05标工程民族大学站围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工程1.2工程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大学与新村大道交叉口处。2分包范围及内容2.1分包范围: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TJSG-05标工程民族大学站围护结构工程,具体范围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确定。若乙方能够在所有已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上全面展开施工并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要求,则均由乙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划出部分甚至全部施工任务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退场费用。2.2分包工作内容:分包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所示和隐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包括:导墙施工前混凝土路面破除、基础土方开挖、转运指定堆放地点、装车外运及回填,导墙模板制作安拆、导墙钢筋制安、导墙混凝土浇筑、养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3页共18页护;连续墙成槽机具定位移位、成槽出渣、堆放或转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及装车外运,泥浆箱制作及泥浆制作、加泥浆、泥浆处理及泥浆渣装车外弃、连续墙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工字钢板封口制安、连续墙水下砼灌注、后期缺陷处理及侵限混凝土的凿除、堵漏、用于本工程的架子管、碗扣件、木方、竹胶板等材料的租赁或购买,以及保管、维修等;配合现场检测及完工后场地清理等全部内容。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业主提供的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总体技术要求和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05标工程合同的质量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4合同价款4.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718990元(大写:伍佰柒拾壹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4.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清单费用项目、单价、总价等详见附表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4.3合同价款已考虑了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规范确定的内容及现场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同时包括施工全过程的工料机费【甲供料除外(混凝凝土、钢筋、钢板、接驳器),规格型号详见附件2甲供材料清单表】和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按照安全管理规范及文明施工要求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以及图纸、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所明示或暗示的相关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导墙:混凝土路面破除、基础土方开挖、转运至指定堆放地点、装车外运及回填,导墙模板制作安拆、导墙钢筋制安、导墙混凝土浇筑、养护及完工后导墙混凝土凿除的各种工、料、机费。(2)挖土成槽:成槽机准备、就位;挖槽工序及所发生的各种工、料、机费。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4页共18页(3)护壁泥浆制备:安装泥浆制作设备、准备泥浆制作原材料;泥浆制作、调配及储存等一切工序及所发生的各种工、料、机费。(4)成槽土方转运装车外运:成槽土方堆放、转运至指定堆放地点,装车外运。(5)护壁废浆外运:护壁废浆内驳处理、外运至指定地点弃置。(6)工字钢板封口制安:浇灌混凝土前安放工字钢板封口的制作、安装等一切工序及所发生的各种工、料、机费。(7)钢筋:搭设钢筋制作平台;钢筋制作成型、校正、绑扎及电焊;钢筋笼吊运到位;钢筋笼垂直起吊、安放入槽、精确定位等的一切工序及所发生的一切工、料、机费。(8)混凝土:浇灌、安拔混凝土导管、浇注水下混凝土等一切工序及所发生的各种工、料、机费。(9)钢筋棚制作、泥浆箱制作(主材由甲方提供,制作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扣乙方工程款,使用由乙方负责,并应妥善保管,如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10)开挖堵漏:基坑开挖后,墙体及接缝等处的渗漏修补等。(11)各种地层处理所需各种人工、机械费。(12)施工、生活水电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劳保用品投入(由甲方统一发放,费用按实际购买金额等额转扣给乙方)。(14)乙方任务减少的风险、停窝工损失、加班工资补助、夜间施工补助、工伤、意外人身伤害(甲方仅负责将保险公司的赔偿额付给乙方)、乙方违章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15)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由此所需的各种培训等费用。若不具备此条件,则由此引起的罚款及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负责。(16)乙方负责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下部分的配电线路、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配置标准需符合甲方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配电由甲方提供。(17)测量放线人工配合,以及配合试验取样工作。(18)除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外的各种保险。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5页共18页(19)工人暂住证办理费。(20)根据工程特点和各种因素引发的各项措施费,地方性收费、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停窝工损失、抢工期增加成本等除不可抗力外的一切风险。4.4主要单价包含内容:地下连续墙: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包括连续墙成槽、空钻、入岩、钢筋试验、下料、调直、除锈、钢筋笼绑扎、焊接、安装就位、灌注水下砼、墙幅间止水、墙面砂浆找平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量为设计断面面积乘深度。深度为设计顶面标高至底面标高。为保证砼强度所引起的上部超灌、以及施工误差需凿除的砼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成槽扩大部分填充的砼在综合单价的消耗量中综合考虑)。钢筋搭接接头、损耗等增加的钢材已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不再计量。导墙: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包括混凝土路面破除、导墙开挖、模板、浇筑混凝土及养护、完工后的导墙拆除、钢筋试验、下料、调直、除锈、绑扎、焊接、安装就位。钢筋搭接接头、损耗等增加的钢材已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不再计量。以上由甲方提供的钢筋加工使用后的边角余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外卖,发现一次按偷盗处理;甲方在处理时乙方应安排人员参加。5合同工期5.1总工期:分一期施工,总日历天数90天。开工日期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3月2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第一槽开槽时间算起。此工期已考虑除不可抗力外的各种因素影响,是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绝对工期。5.2阶段性目标:为业主指定的“关门工期”,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不允许延误,乙方未实现该工期目标,则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全部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业主对甲方因工期延误给予的各种罚款,并且甲方保留信誉等其他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对乙方做出追加罚款的权利。6材料设备供应6.1本合同范围内部分工程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由甲方定量供应,供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6页共18页应数量按乙方分包工程量及相应定额消耗量核定,见附表二《甲供材料清单》。乙方应出具书面委托指定专人与甲方办理甲供材料的交接确认工作。施工时乙方应积极妥善利用和保管好甲供材料,不得随意摆放、丢弃,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物资管理办法执行,若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按每次丢失损坏物原值加倍扣罚(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将甲供料擅自变卖或挪作它用,否则,一旦发现,按其价值的200%作为违约金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其他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含在分包合同综合单价内。自购材料进场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试验证明,证明材料质量符合本工程规定要求,但不免除乙方所应负的质量责任;若出现不合格材料进场,由乙方无偿运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6.2甲方每月对乙方使用甲供材料情况进行考核,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核定用量,超出部分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按业主对甲方材料调差期的价格赔偿)。主要材料(混凝土、钢材)节超按以下原则确定:如乙方实施本工程耗用材料数量(即甲方发料数量减去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盘点的剩余原材料部分数量)少于施工图净用量(混凝土含8%充盈损耗、钢筋含2.0%加工损耗),则节余部分甲方按节余数量乘以甲方所进材料的平均价的50%返给乙方,此种情况下计价工程量必须小于本工程耗用材料数量;如乙方实施本工程耗用钢筋数量(即甲方发料数量减去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盘点的剩余原材料部分数量)超过施工图净用量(混凝土含8%充盈损耗、钢筋含2.0%加工损耗)均由乙方承担超出材料的费用,该费用直接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注:因地质情况原因,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损耗系数在非乙方原因造成损耗超过8%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超过8%以外的混凝土损耗量。6.3乙方每月20日向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下月材料需用计划,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按施工进度情况组织供应。6.4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备,设备为租赁的,租赁协议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投入满足完成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所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7页共18页需的机械设备。若甲方认为乙方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增加施工机械,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机械设备进场,则甲方有权安排机械设备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5乙方自购或租赁的材料、器材与设备需到甲方备案,具体程序按甲方下发的物资管理办法执行。6.6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入工地使用。乙方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种机械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并报项目部备案。7项目人员配属乙方在本项目的施工队长(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编制为甲方的施工队长,以下简称为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项目队长、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1天以上(含1天)需征得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月累计2天(含2天)罚款贰仟元。施工队长或技术负责人每月未经甲方同意不按规定参加工程例会的,每发现一次按擅自离开工地1天计算。乙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是张如俊,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唐景儒,项目安全负责人是张新强。8甲方的权利义务8.1监控物资采购,有权对乙方采购物资的质量、规格、品种、数量提出质询,对不合格物资有权要求重新采购,直至达到规定质量要求,因重新采购而增加的成本乙方自行承担。8.2项目经理对乙方员工有奖罚权,对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予以清退。8.3派遣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支付工程款。若发现乙方没有及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为确保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付劳务人员工资。8.4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乙方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竣工验收。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号:ZT13J2GS-NNDT1-02号第8页共18页8.5负责施工方案的确定、进度计划的下达、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确定。8.6协调解决满足施工要求的现场水源、用电临时接口,以业主提供的范围为准。8.7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并实施控制测量。8.8甲方编制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设备等管理办法下达乙方执行。8.9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有权对乙方分包范围进行调整和处罚。9乙方的权利义务9.1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管理、施工人员和相应的机械设备,保证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和机械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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