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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 0丰台区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丰台区《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各街乡镇、委办局: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首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首都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区的相关评选工作,现制定《丰台区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区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011年3月2日1丰台区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根据《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精建〔2010〕11号)和2011年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今年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区相关评选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社会生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培育首都文明风尚,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二、组织领导评选推荐活动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工商局作为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区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评选推荐组委会),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区评选推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丰台区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三、奖项设立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2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共表彰20名。四、评选标准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很强的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各奖项标准分别是: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首都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3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丰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人选。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五、实施步骤1.区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印发选评推荐通知,向社会公布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活动。2.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街、乡镇,委办局和各系统(单位)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向区评选办公室进行推荐,区评选办公室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为ftwmbxjk@yahoo.cn,收信地址为:丰台区文体路2号文明办,邮编为:100071,请注明:丰台区首都道德模范评选办公室收。各推荐单位要根据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4单位的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经本单位审批后按类别将《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和主要事迹材料,报区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文明办),截止日期为3月14日。3.区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对各街、乡镇和各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每类择优选取1—2名候选人在丰台报、丰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文明委批准。4.经区文明委审议批准后,于3月2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上报到市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参加全市评选。5.市首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择优评选出30名首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全市活动组委会于3月31日—4月9日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群众投票。群众投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投票人登录首都之窗、首都文明热线、千龙网等网站,参与有奖实名投票。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坚持原则。首都道德模范是首都文明委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5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在教育、重在过程,通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3.严格标准,做好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事迹核实、择优推荐、征求意见、基层公示、审批报送、群众投票等环节的各项工作,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按照要求填写《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每人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和150字的事迹简介,以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按时上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0附: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区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011年3月2日6第三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照片(1寸免冠)文化程度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事迹类别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被推荐人简历被推荐人主要事迹7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县系统文明委意见(盖章)年月日首都文明委意见备注事迹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选其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2月28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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