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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工程土石方挖运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合同项目名称:1121工程土石方挖运机械租赁第06合同包承租方:中国人民解放军95338部队1121工程项目管理部出租方:湖南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6月25日机械租赁合同承租方(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95338部队1121工程项目管理部出租方(乙方):湖南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空军第六空防工程处1121工程土石方挖运机械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租赁机械地点、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1.总包工程名称:1121工程飞行区土石方工程。2.合同工程名称:1121工程土石方挖运机械租赁第06合同包。3.机械作业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大屯营乡。4.机械作业范围:土石方挖、装、运。5.租赁机械运输及费用承担:设备运输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租赁期限机械租赁期限自2016年6月30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1121工程项目管理部通知为准)至2016年12月30日(其中道槽区必须在2016年10月30日完成),具体以出租方将机械进场完毕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场并停止使用之日)止。甲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以提前退租机械设备,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3日内,重新签订合同,租期延长至甲方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三、质量标准机械状况良好,机械作业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四、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1、租赁机械的规格、数量为: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机械编号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随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备注2、乙方机械随机交付的附属设备:所有设备由乙方操作、乙方管理,随机附属设备乙方自行决定。五、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1.合同价款及价格形式1.1合同价款:XXX万元(暂定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以双方按下述规则计量结算的价款为准)1.2租赁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本次机械租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计量与计价。对于按区块完成挖运任务的,采取按工作量计价;对于零星工作,甲方零散租用的,按工作时间计价。①按工作量计价:综合考虑土石方挖装运机械要求、土壤类别、含水率、挖土深度、施工部位、施工现场土方运输便道的修建及养护、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场内转运次数,按压实方体积计量并套用乙方的投标单价计价;②按工作时间计价:按照实际工作台班计算的机械租赁费用=机械数量×实际工作台班×相应的机械租赁单价。(单价为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机械设备台班价格)。③以上均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单价。2.工作量的计量(适用于按工作量计价的)2.1工作量计算规则:①以甲方指定的填方区域内填筑并经压实的土体体积计量;②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为乙方指定现场挖方和填方区域;③填方区的推平和压实工作不属于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但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填方区工作人员的指挥行驶与缷料,填方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平整、压实土方,合理规划作业区,为本合同的乙方提供尽可能的缷料场地和行经路线;④指定的挖方区,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挖到设计标高,不得超挖和欠挖,最终的挖方面高程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最终挖方作业面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不予最终结算和支付;⑤乙方运送到填方区的土方应符合规范要求,不适宜的填料不得运进填方区,否则,乙方应负责将不适宜的填料运出场地,甲方可按每车不适宜填料对乙方施以300元的罚款;⑥开工前,甲、乙双方的测量、现场技术人员及负责人共同对填方区的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签字确认,完工后再共同测量完工的地面标高,并据此计算乙方的最终实际工程量;各方对测量与计算成果应予确认;⑦中间计量:双方按照上述第⑥条的原则,测量计算当月工程量。中间计量的成果只作为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得作为最终计量结算支付的依据。2.2工作量计量周期:按月计量。2.3计量程序:关于计量程序的约定:另行通知。3.工作时间的计量(适用于零散租用的)(1)甲方零散租用机械设备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所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种类、型号、数量,机械设备工作的地点、工作的时长,机械设备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要求。(2)出租方机械设备到达指定场地(如一次租用多台、多种机械设备的,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并投入使用之时为机械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机械设备到达指定场地后因甲方原因不能立即投入使用的,租赁时间按照到达时间起算。(3)甲方当次安排的工作完成的时间为计费结束时间。(4)机械设备场内调运时间:履带式设备往返一次按1小时计算,其它设备往返一次按0.5小时计算。(5)租用台班的计算:机械设备的实际工作时间(计费开始时间与计费结束时间之间的计时时间)加上机械设备场内调运的时间之和为当次机械设备租用时间。租用时间不足4小时的,按0.5个台班计;大于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一个台班计。4.租金支付及结算方式:(1)租赁费用按上述第2条(按工作量计价)和第3条(按工作时间计价)分别计算,按月计量支付,甲方依据双方签字、核准的机械设备当月工作量、工作时间签认单,核定机械设备当月租赁费用;(2)费用核定完成7日内甲方按照当月租赁费用总额的80%向乙方支付(不得超过同期建设单位拨款比例);(3)作业项目全部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租赁费用总额的85%。余款待整个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建设方付款达到工程造价的95%时,一次付清(无息)。5.支付条件:(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租赁费用的支付审核手续;(2)提供操作人员身份证件和已支付工资表。(3)已交齐当月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甲方罚款、违约金(如有)等。(4)每次款项支付的乙方经办人需为租赁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书。六、租赁方式及所有权1.租赁方式:本机械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其报酬、劳动保险费用、其他劳动法律责任和食宿均由乙方承担),负责设备的操作、检测维护保养、油料提供、进、退场和其他工作,机械的一类费用、二类费用、管理费等发生费用全部包含在租赁费用当中,甲方不再计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租赁机械的所有权:租赁机械及其构配件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机械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机械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七、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1.乙方应配备技术熟练的持证人员,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要求。若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及机械损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八、双方义务和责任(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必须为乙方机械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和作业条件。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3.负责工作期间施工现场的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数量、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核实与签认工作,负责租赁费的及时支付。(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及车辆的数量根据甲方视工程进度的需要适时进行增减,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所在项目部劳动纪律,按甲方要求施工时间安排及部位作业,不得推迟或脱岗,不得要求任何赶工费,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2.负责配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械及所属人员的调配管理、配合甲方进行土石方挖、装、运的现场组织与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3.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操作人员均须持有上岗所需的有效证件(检验合格证、操作证原件经甲方确认后,复印件留甲方以备检查。),负责机械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每台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含保养时间)。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1天以上,则停机天数不收台班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性能相同的机械设备,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误工损失。在机械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双方互不承担。4.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其他劳动法律责任及食宿、设备维修配件、动力燃料费,机械的一类费用、二类费用、管理费等费用已包含在租赁费中不再另外计取。5.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6.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管及看守。7.乙方对进场人员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制度,服从指挥。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含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对于凡是由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故障、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或不听从指挥、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及其他未履行合同规定的行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负担事故处理及善后的一切费用,并且承担因事故引起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对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8.属于起重、压力容器、特种车辆等的特种机械设备范畴的,乙方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周期检验,提供国家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周期内的检验合格证。需要在现场安装的特种机械设备,需提供安装、移交、验收资料。9.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若土方外运而需要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公安、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按长沙市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承担相关费用。九、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劳动用工管理9.1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进场全体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参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文明。9.2环境保护乙方应当配备必要数量的洒水车,为其施工作业场地和运输行经的道路土洒水降尘,并为在场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施工作业场地和运输行经的道路不得有明显可见的尘土飞扬。乙方应对生活垃圾、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水、油污及其他施工杂物垃圾进行无公害处理。9.3劳动用工管理(1)乙方雇佣的人员所需必要膳宿条件的提供方:乙方。(2)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管理: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有权对乙方发放民工工资进行督促监管。乙方应当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管理制度,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将工资足额发放给民工本人。乙方在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须经甲方工程师签字认可,同时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对未经甲方工程师签字、未报送计划表或编报虚假的,甲方有权不予拨付工程进度款。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劵进行抵付。民工领取工资时,携带身份证,确认本人工资无误后,由乙方现场发放,必要时,甲方、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并留影像资料存档。(3)乙方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甲方未及时付款)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经甲方督促,乙方仍不能及时改正的,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可视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违约罚款,或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若出现甲方违约事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遵守承包方的施工现场管理,满足承包方工程进度需要。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的逾期完工违约责任:每拖延1天,由乙方向甲方按合同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确认乙方施工进度缓慢,已无法按期完工,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区域的工程量调配(减少本乙方的工程量)给其它出租方施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任何其它理由或方式表示不同
本文标题:1121工程土石方挖运机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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