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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12《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课件1(人教版必修2)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二框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人民与公民公民与人民不是一回事,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①含义不同。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即为中国公民。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是与敌人相对应的,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②外延不同。公民概念的外延比人民概念的外延大,即公民包括人民,也包括不属于人民范围但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一)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上述法律你能说出我国行使选举权利必须具备哪几个资格吗?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三种人不能享有选举的权利:外国人,即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未满18周岁的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关注政治生活: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各级各机关的领导或厂长、村民居委会成员的权利属不属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利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2、政治自由(1)内容(2)地位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政治自由含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通过语言表达意思以出版物形式表达法定程序、持续性聚集在一定场所(临时性)列队行进表达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议一议:某学校部分学生在一起商量组成一个“兄弟同盟”,并确定“为朋友两肋插刀”是行动纲领。一次因打架违反了学校的制度,受到学校的批评。有的同学认为“这是我们的自由”。这些同学的言和行对吗?为什么?——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自由总是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任何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英国有一个海德公园,被人称为最自由的地方,在那里什么话都可以说,但还是有条规定:侮辱英国女皇和暴力革命的话不能说。美国号称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度,新闻媒介神通广大,什么人的隐私都敢揭。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曾因性丑闻被媒体频繁爆光,没有因为是总统就能幸免。可是,能不能劫持“空军一号”,威胁总统的人身安全呢?显然不能,所以自由总是相对的。要是没有水的约束,那该多么自由啊!自由是法律的体现,法律是自由的保障离不开自由法律(统一关系)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控告权申诉权检举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3、监督权(二)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重要性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2、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相关点击普法走进校园全国普法日:12月4日1938年,蓄谋已久的德国将铁蹄踏向奥地利,以闪电般的速度吞并了这个国家。一个有着完备军事系统的国家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原来,当时奥地利的公安部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的防务情报、战略部署、防空设施、前线部队的编制等重要军事情报,一一拱手交给了希特勒,希特勒根据提供的情报,立即采取了占领奥地利的军事行动,一夜之间,使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惨遭亡国的厄运。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1999年6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一名中国国籍的18岁的女中学生将拒绝申领美国总统奖,原因是申领美国总统奖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她不想为了拿奖而放弃国籍。因为她感到祖国的尊严受到了损害,毅然放弃了个人的荣誉。民族自尊心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第一、平等地享有权利;第二、平等地履行义务;第三、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的平等,而不是讲立法的平等。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二)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要求:※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也要树立义务的意识,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观点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你认为这两个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1)这两个观点不同。(2)观点一揭示出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不可分离的关系,即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确保权利的实现。这一观点是正确的。(3)观点二是错误的。权利即公民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义务是公民依法应尽的责任,二者是有区别的。虽然两者在法律上是相对应的,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在生活中是完全对等的。(本题的核心是既要看到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的联系,又不可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三)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前提: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文标题:12《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课件1(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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